樱唇,一边用力的纠缠,一边含糊低语道:“比我好的?你倒是要好好的体味下,哪个能比我更好……”
老牛骨虽然无味,可是那等的坚韧也是嫩骨们无法企及的。莘奴警觉,这男人不要脸的程度愈发精深。似乎是准备一雪前耻般,竟然是无所不为了。
她早先还能一味忍耐,可到了最后,竟是失声大叫,也不知有没有惊吓到附近几座帐篷里的野鸳鸯们。
可是这等不再府宅枕榻上的温存情趣,却是深深的领略体会到了。待得骨汤熬煮了入了味道,浓稠的化解不开,最后淋漓尽致地尽是喂食给了丽姝之后。莘奴只觉得自己的半边身子都是微微打晃,想起都起不来了。
可是酒席上她也是饮了酒,一时有些尿意,眼看着便要失禁,不禁懊恼地又低声抽泣了起来。最后还是王诩扶着她起身,裹了厚重的披风出去,在他的扶持下,才算是解脱了一次。
这又大大冲击着莘奴的羞耻之心,就算搜寻旷古蛮荒的脏话,都有骂不够他的恼意。
不过,也是实在累极了,最后竟是在这野外的小帐里睡着了过去。待得第二日天明时,才幽幽醒转过来。
只是醒来出账时发现,那些附近的小帐竟然也好似挪动了地方,离得他们甚是遥远。
王诩云淡风轻地道:“犬戎男子一向敬畏强者,既然比不得耐力久远,自然是自动搬挪得远些,总不好自曝时间的短长吧……”
莘奴经过一夜的煎熬,脸已经麻木了,若论时长,眼前这一位的确无人企及,大约是要选一匹北地的獒犬与之比较野兽般的耐力,才会有一夕胜算吧?
而她这个亲历者,只想接一盆水,将眼前这无耻的男人狠狠按在盆子里淹死了事。
不过在回程的路上,王诩倒是在马背上给莘奴解开了心内的一个疑团。
当初她是听闻了王诩因为龙葵夫人的婚事,而夜里疾行,冻伤了双足的。也正是因为这件往事,让她认定自己成了旁人的替身。
而王诩也不知是从哪里听到了自己心内的误会,竟然在闲聊间,如同回忆往事一般说出了内力的隐情。
原来在莘奴还小时,莘子准备为莘奴定个婚事,将她许配给莘子多年好友的儿子,便是那个曾经拖着鼻涕前来作客的小儿。
王诩知道此事后心中十分震怒,只觉得莘子迂腐,竟然这般给自己的女儿定下看不出什么头绪的婚事。
莘奴乃是自己眼看着养大的,他花费的心思,绝对比她的那个所谓的父亲要来的心细。当时他亦无多想,只觉得此事尚早,所谓的娃娃亲也不过是荒诞以极的大人们的异想天开罢了。
依着那顽劣小娃的性子,她现在一定懵懂得不知父亲定下了什么,可将来莘奴若不愿意,岂不是要背负着背信弃义的骂名了吗?
他知自己反对亦是无用,于是赶赴莘子好友故居之地打探一番,发现此人家中甚是复杂,那小儿竟然患有隐疾。时不时会发作羊角风的毛病。
这样的恶疾,竟然不告知即将结为亲家的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