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端端就这样住进了林家,开始了她的养猪、不对,养伤的生活。
不管是林青璃还是林青昂,均是一日三餐一脸殷勤,凑上前来问吃什么,想吃什么?原本一日三餐,在刘家村来说,都算是奢侈的事情,毕竟很多人家都是一日两餐。
而洪端端来到林家之后,一日五餐,不带拉下。
短短五天时间,洪端端觉得自己下巴圆润了不少。
看着眼前冒着热气的鸽子汤,还有一脸笑容的林青昂,洪端端苦笑,“青昂,你自己喝吧,我不能再喝了。”
林青昂睁大双眸,“这是熬给你补身体的,我这大男人喝了,岂不是要流鼻血?”
洪端端无辜,“你没看到,我都胖了吗?”
“能不能别吃了?我这伤都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再吃下去,我怕我都要胖成个胖子了。”
洪端端苦笑,林家这一家人,真的热情得让她头疼,各种好吃的、补品不断送过来,生怕慢待自己似的。
青璃也是一头埋在厨房,研究着红薯的各种吃法,所以这几天,她肚子就没空过,到现在她还感觉自己肚子鼓鼓胀胀的,好饱。
看到林青昂还想劝说自己,洪端端干脆抓住他的手腕,直接站了起来:拉着他就往前走:
“闻到没有,好香,走,我们去看看青璃在弄什么好吃的,咱们走吧。”
林青昂看着洪端端的背影,忍不住摇头,有这么可怕吗?
不过两人还没走到厨房,就看到林芳华匆忙朝外面走出去的背影,“青昂,你娘怎么了,好像她神色很匆忙的样子,要不要上去问问发生什么事了。”
“不用。”林青昂看了一眼,“家里有事的话,我怎么可能不知道?”
“走了,看看我妹在做什么,味道怪香的。”
两人入了厨房,入眼便看到厨房台子上,那一大盘薄薄的东西,瞬间睁大了双眸,香味就是从这里散发出来的。
洪端端还稍微有些矜持,林青昂可不会跟你客气,直接拿起一块塞到嘴里,瞬间,那嘎嘣脆的响声在口腔中散开,还有那独特的味道……好吃!
“端端,快吃,好吃。”洪端端直接拿起一块,递给洪端端,双眸亮晶晶的,充满期待。
洪端端红着脸,一脸矜持,小心翼翼咬了一口,立即双眸发亮。
“好吃,对不对?”林青昂一脸笑容。
“对。”洪端端点头,很香,很脆口,的确很好吃,而且勾人。
林青璃一脸笑容的走了过来,“如何?”
啧啧,没想到红薯加工成薯片,也这般好吃。
“好吃。”林青昂嘴巴没停下来,说着话,又塞了两片进去,“这玩意好吃,让人吃了还想吃,舍不得停下来。”
林青璃可没理自己憨憨二哥,而是看向洪端端,“端端姐,你觉得呢?”
“可以,这东西我第一次吃,但也觉得很好吃,不错,”洪端端高度评价,“青璃,这用什么做的?我下次也来做。”
“红薯!”林青璃指着旁边的红薯,笑眯眯道,“用它。”
“既然你们都觉好吃,那我有个主意,或许能把刘家村变成远近闻名的有钱村落,它就是关键。”
林青昂又吃了一片,“说说看。”
林青璃点点头,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她要把安乐镇所有的红薯都收购过来,加工成薯片,然后让刘家村的这些男人带着薯片,穿街走巷去买这些薯片,所赚到的钱,五五分。
“二哥,你觉得我这个想法如何?”
林青璃挑眉,“我准备把安乐镇打造成红薯大镇,然后推出各种红薯制品,销到各地,带动安乐镇的商业,而这薯片,就是打响安乐镇名声的第一枪。”
“当然了,嘿嘿,我也有私心,发家致富不忘挖井人嘛,怎么说,刘家村也是咱们的根,自然是得先把他们给带出来。”
她肯定,这薯片,绝对会火爆大江南北,毕竟上辈子这薯片都这么多人爱吃,不可能回到了古代,就没人喜欢。
“注意不错。”林青昂点头,“但这个还得从长计议,这里面还太多问题,还需要商议,不急,等我和张叔讨论过之后再说,这里面大有可图。”
这几个月跟着张侍从东跑西跑,林青昂早已不是当日的吴下阿蒙。
“青璃的想法我觉得不错,而且这东西,最好从京城推开,京城有钱人家多,而且距离这里不算远,一旦推开,这薯片必定会风靡整个贵族圈。到时候就不不怕没销路。而且,这薯片吃的就是一个新奇,能赚钱,也是这一波。”
洪端端把自己想法说了出来,她很熟悉京城那些贵女,这东西,必定受欢迎。但这红薯做的,价格也比较低廉,第一年出产,还稀奇,但第二年之后,就不行了。
林青璃朝洪端端伸出了手指头,“端端姐,厉害,你这是准备夫唱妇随了吗?”
她二哥娶对媳妇了,瞧瞧这经商天赋,绝绝子啊。
“青璃!”洪端端脸红,娇嗔。
林青昂那是一脸嘚瑟,一点都不害躁,“那是必须的,夫唱妇随,可以有。”
洪端端的脸变得更红,媚眼如丝,一脸羞意瞪了一眼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