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时骄傲,拉不下脸面,嘴巴更是硬得很,其实他是在嫉妒。”
不然怎么说知子莫若母呢?叶嘉一眼就看穿了傅时的心思。
傅知延转身,反抱住她,一个劲儿地猛亲:“嫉妒我把你抢走了?”
叶嘉笑着躲开他的唇,手掰起他的脸,正经地说道:“嫉妒你对汤包,比对他好。”
“……”
叶嘉还是没能拗得过傅知延,忐忑不安地陪着他去做了修复手术,他罗列的诸项理由,譬如如今的模样不像警察更像流氓,会吓坏人民群众,或者说以后小孩家长会,他要是顶着这么一张脸去学校,小孩面子上肯定过不去…这些都被叶嘉一一驳回,最后的一项理由,叶嘉辩无可辩,他说,叶嘉,我是傅知延,不是秦靳。
他是傅知延,那个骄傲,自信,意气风发,走到哪里都是风景如画的傅知延。
他是那个在S大校园风靡万千少女的傅知延。
……
拆纱布的时候,叶嘉一把握住了他的手,虔诚而认真地对他说:“知延哥,我就是想让你知道,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在我心里,你都是最帅的,永远是我的男神。”
傅知延温煦一笑:“那必须是。”
纱布一层一层地拆了下来,她深深地看着他,过了好久,都没能回过神来。
傅知延伸手抚了抚她的唇角,还笑着开玩笑说:“怎么,车祸现场,惨不忍睹?”
“知延哥,我不会嫌弃你的!真的!”
傅知延脸上的笑意收敛了,他吓到了,匆匆忙忙起身,跑到卫生间照镜子。
出来的时候,叶嘉笑得合不拢嘴。
“敢耍我!”
傅知延走过来直接将她扛在了肩膀上,朝楼上走,进了房间扔床上。
叶嘉捧起了他的脸,并非彻底恢复如初,但是脸上那些恐怖的疤痕已经完全消失,光滑了许多,但有了过往的神态,仔细看,皮肤虽然不如过去细致光滑,但是更添了几分粗狂的美感。
还是底子好,之前都糟蹋成那样了,还能给恢复过来。
傅知延说,这叫□□。
有气质的人,怎么看都帅。
叶嘉说,你就美吧!
这会儿整好了就说气质,没整那会儿谁连镜子都不敢照了?
总的来说,傅知延还是挺在乎自己的容颜,都美了三十多年,能不在乎?
重新恢复美颜盛世,傅知延开始忙着操办他和叶嘉的婚礼。
汤包穿了白色的蕾丝公主裙,而傅时,则平生第一次穿上了黑色的燕尾小西服,黑色轿车上,一路都在摆弄自己脖颈上的小领结,拿着镜子,照了又照,严肃正经,俨然一副小大人姿态。
“小家伙,平时看不出来,这会儿一打扮,挺帅啊!”作为伴郎的穆琛称赞道。
“那当然,不看看是谁的儿子。”边上傅知延一脸骄傲,顺势摸了摸傅时的小脑袋:“我儿子,不仅帅,还聪明,这才八岁,都上小学三年级了。”
“牛逼,当年傅队你念小学连跳三级,初高中又跳两级,看来阿时也不甘落后啊!”
“他比我厉害。”傅知延笑。
傅时别过脸,脸已经完全红得通透了,一颗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从来没有听老爸这样夸过自己,原来在他的心里,他竟也这样好吗?
还以为他只喜欢汤包,不喜欢自己呢。
往酒店的一路里,傅时没说一句话,心里甜得有些发腻,情不自禁地,就往父亲的身边坐了坐。
傅知延顺手揽住了他的肩膀,动作很随意,也很自然,就像一对平常人家的父与子。
傅时心跳得更厉害了。
不管怎么说,他对傅知延,是有爱也有敬的,当然,以前也怪他,怪他离开,让叶子吃了这么多苦,但是得知了过往的那些辉煌事迹,目睹了南城那么多的老百姓,敬爱他喜欢他,在学校里,他的事情,总是被老师提及作为正面教材,同学们都很敬畏他,也羡慕傅时有这样的父亲,傅时觉得很骄傲,正如叶嘉所说的,他现在好像已经开始,有点迷他。
“儿子,老爸看起来怎么样?”傅知延整了整自己的衣襟,问他。
傅时转头打量他,别人结婚穿的都是西装礼服,自家老爸偏要特立独行,穿一件警队制服出场,但是不能不承认,这制服贴合着他硬板的身材,一丝不苟严整以待,倒是很衬他的气质。
“是挺精神,但你确定,真的要穿这样跟我妈结婚?”
傅知延笑:“你妈喜欢看我穿制服。”
下车之后,傅时先进酒店找汤包,傅知延和穆琛段晓军等一众制服伴郎从车里走出来,穆琛拍了拍傅知延的肩膀:“跟我对好台词,变着方儿夸你儿子,还要夸得不著一字尽得风流,你这老爸当得真够苦情的。”
傅知延笑:“是我这个老爸没当好,现在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婚礼在鹿州的知味轩酒店总店举办,大老板程遇,亲自担当婚礼的主持人,一溜地插科打诨,就是不让婚礼好好进行,叶嘉穿着洁白的婚纱,手捧一束鲜花,站在粉色的纱帐帘幕中,隐隐绰绰看着玫瑰花台正对面的男人,心急如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