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斯顿曾经说过:“穿越光速超越时空,但随着速度的增加,物体的体积和重量都会发生变化,任何事物都相对的,所以人类是不可能超越光速的,也意味着人类回不到过去。”萧余生刚醒来的时候,也是想着艾斯顿说的这句话,因为他发现现在自己好像回到了过去,而且还保持着自己十几岁的样子。
所以萧余生急切的想要知道发生了什么?在这个时空节点,萧余生看见了还没有死去的曹莎莎,以及和父亲相依为命的自己,尽管他想着上去打个招呼,但理智制止了他的这种行为。
“难道要以局外人的方式重新经历一次这不堪的过去吗?”萧余生想着,但脸上透漏出的不甘心说明了他不愿意这样,但又有什么办法呢?未来真的可以改变,改变后真的不会出现时间悖论吗?萧余生不敢去尝试,因为他害怕未来被改变,出现了时间悖论,宇宙就像电影里的那样崩塌,世界可能会不复存在。
所以为什么要回到过去?很多时候人都是想当然,认为自己回到过去就一定能混的风生水起,但事实却是光想了,就像有的人总是说自己能考到华清,但真正考上去的并没有他。所以回到过去对于萧余生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个人实力总归是无法影响历史的进程,要不然也不会在旧时代革命去封建思想的时候会死那么多人。
很多时候对于历史,如果没有光环,大部分人能做的只是看着历史在重复一遍罢了。如果重复一遍没有任何意义,那么对于大部分不停重复自己人生上的三点一线的人来,他们存在便是没有任何意义。任何时候理论只是为了实际服务而产生,而不是实际顺着理论来建立。经管大部分人总是重复着某一件事情,但却不会完成重复前一天,总是有不一样的地方存在,这便是时间的魅力,即使你无法改变大的方向,但却可以改变小的方向,谁又能知道时间线上的小波动真的不会像是煽动翅膀的蝴蝶,引来未来海岸的海啸?
很快萧余生便在这个时代找到了一份工作,是份修车的工作,毕竟这个时代车虽然少,但不是没有,还存在着需求。有需求自然就会有市场,而且这样的工作对于萧余生来说是轻车熟路,毕竟对于一个仅仅十几岁还是黑户的孩子,他能做的工作并不多。
这天萧余生还是和往常一样对一辆老旧的汽车进行维修,等萧余生修理完后,发现多出了几个螺丝和螺丝帽,但他没有在意,毕竟修车嘛!多出几个零件很正常的,大家都是这样过来的,也没见到出过什么意外。
当看到提车的是曹莎莎的父母的时候,萧余生心里开始感觉不安,他不停的安慰自己不可能那么巧,都是自己吓唬自己罢了。等到第二天新闻便报道了,在南海市新源街路发生了车祸,一辆小车追尾了一辆货车,小车车主当场死亡,两名疑似车主家人的乘客受伤住院。
当听到这个消息后,萧余生感觉脑里面宛如炸雷一般,“啪~”的一声,他甚至能闻到一股子东西烧焦的味道。
“难道是因为我,曹莎莎父母才会出了车祸,然后才会发生后面的事情……”这天他穿着黑灰色的工作服来到自己刚回到过去看见曹莎莎的地方,说不在意那是假的,当时他自己无意自己多看了一眼才知道曹莎莎他们家住在这里。他敲开了那扇门,开门的是一个小女孩,她有些胆怯的问道:“叔叔,你是?”萧余生看见曹莎莎后,很轻车熟路的说:“我是一名小警察,就是来看看你现在的状态。”曹莎莎听后十分疑惑,心想这人有病吧!但不好意思说出口,于是问道:“叔叔,你看我干什么?你很可疑呀!”萧余生听后急忙摆手说:“叔叔才不可疑,叔叔先走了。”曹莎莎除了感觉这个人莫名其妙,别的地方也说不上什么感觉。等曹莎莎转过身来看到黑白电视上报道的车祸,像是想起了什么,曹莎莎想要打开门去询问刚才出去的那个人,但先天的半自闭,让她无法做出这样的行为,她自能祈求不是自己多想了,但十几个小时过去了,即使到了晚上了曹莎莎的父母还是没有回来。
这种情况更是验证了自己的想法,但她还抱有一丝幻想,但电视这个时候却开始补刀,很奇妙,电视上有继者那场车祸报道,说死掉的车主姓曹,是一名中年男子,车的颜色是蓝色,至于其他信息等进一步调查才会报道。这无疑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的前夕,这时邻居回来了,邻居敲开了曹莎莎家里门,对着曹莎莎说:“孩子,你父母今天有事,他们托我告诉你,家里有吃的,你吃完了就睡吧!”听完邻居的话,曹莎莎不在抱有一丝幻想,在她眼里就是自己父母出了车祸才回不来的,但她还有一丝不甘心的问道:“李阿姨,我爸妈他们现在在哪?”邻居脱口而出:“在医……”像是感觉这样说不好一般,对着曹莎莎说道:“放心吧!明天你父母就回来了。”邻居的遮遮掩掩让曹莎莎感觉事情就是自己想的那样。于是曹莎莎关上了门,吃完了一顿饭。午夜总是漫长的,漫长的让曹莎莎想到了很多事情,想着想着,曹莎莎感觉这样也没什么值得害怕的吧!于是曹莎莎走到了窗边,犹豫了很久,但周围除了寂静,一无所有。随着时间的推移,曹莎莎想要自杀的情绪慢慢消散了,她内心想要活着的想法也逐渐坚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