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我只熟悉这里,我哪也不想去。
余离那伙异鬼日夜留在山中看守个黑漆漆的棺材,没其他选择的我只好混入了南陵原,卖唱、跳舞、做小生意,变幻着各种模样,饿了便吃掉那些为非作歹的坏蛋,倒也过得逍遥快活,只是没想到三年前黄知府带着儿子来此地任职,那个年轻人对我一见钟情,也教会了我人类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感情。
从前我不晓得人与异鬼结合会怎样,直到成亲后生下誉齐,看着夫君身体日渐衰微,黄府众人也都疾病缠身,才明白所谓异类殊途是什么意思,那时我觉得自己不能再害他们,便假装暴死,从坟墓里爬出来后隐藏在河间画坊,偶尔才能偷偷归家看看孩子,无奈我夫君本已病入膏肓,又没承受住失去我的打击,竟然一命呜呼了,剩下誉齐和黄知府一老一小相依为命,说是悲剧也不为过。
不管或好或坏,所有的事都怪我自己,我认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默默地看到誉齐渐渐长大,那感觉真的很开心。
可前两个月南陵原不停丢失孩子,誉齐也在某夜下落不明!
我当然心急如焚,暗自调查寻找过才发现又是余离!那家伙负了伤从山里跑到金银岛上,假装起了掌柜作威作福,骗了糊涂的秦阿婆帮他抓食小孩,若非瞧出誉齐不是普通人,恐怕当时也成了他的果腹之物!”
——
沈桐儿听着羽夕的故事,生平第一次感觉到原来异鬼也会如此可怜。
她眨着大眼睛追问:“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我可以帮你啊。”
羽夕轻声道:“余离力量不凡,我也是渐渐调查才知道的,而且这些本不关姑娘的事,姑娘何必让自己牵涉其中?若非有那只白鸟相助,你又怎么可能赢得了余离呢?据我所知,余离活得可比我久多了。”
沈桐儿叹息:“难道你们异鬼就永远不会老死吗?”
“都叫我异鬼,其实我从哪来,为什么存在、又为什么而活,我自己都不是很明白。”羽夕目光深深地望向这个天真的小姑娘,终于还是没有点破她并不自知的事实。
沈桐儿捂着嘴咳嗽,然后擦着眼角说:“真奇怪,从前我看到异鬼就想活活杀死,但我不仅不愿杀你,还很心疼你。”
羽夕侧开头道:“等姑娘活得稍微久些,就会明白所谓立场与善恶,总是些没有答案的东西,时候不早了,还是睡下养养身体吧,不染你这伤可得些时日了。”
“不行,我要出去。”沈桐儿摆手下床。
羽夕因受白鸟之托,扶住她问:“你是要去找那只鸟吗?”
“小白自己可以照顾自己,我是要去找赤离草,我娘眼睛瞎了,只有那东西能救她。”沈桐儿觉得自己满嘴都是血腥味。
羽夕淡笑:“这方圆百里也就剩下我一只异鬼,此等小事交给我去办就好,你放心休息吧。”
沈桐儿不安:“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羽夕说:“毕竟你在毫无瓜葛的时候费心寻找过誉齐,每个母亲都不会对帮助自己孩子的人有敌意,更何况……我一见到沈姑娘,就觉得很喜欢呢。”
——
在山中茅屋养身体的那几日是来到琼州后难得的安宁。
羽夕只花了一天多的功夫,就不负希冀地带回了被永乐门人忽视的赤离草。
沈桐儿不敢想象她是否在饿的时候吃了人,也不敢想她会怎样把黄誉齐养大。
从未有过的道德难题根本不可能瞬间便产生答案。
终于能自如落地之后,小姑娘自然急着道别,拱手道:“多谢收留,但我得抓紧时间去见小白,带它回家了。”
“举手之劳而已。”羽夕的确是很迷恋关于人的一切,在这短短相聚的功夫,竟然亲手缝了身新衣服送给她:“沈姑娘还是体体面面地离开吧,女孩子不可以太邋遢,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遇到意中人。”
“意中人?”沈桐儿童心未泯地笑起来,捧着脸说:“我才不要呢,除非他比我的小白还可爱。”
这姑娘显然已经用白鸟主人的身份自居了。
羽夕发现她同样并不了解那个神秘的生物,到觉得饶有趣味,眨眨眼道:“原来姑娘没有意中人,但已经有了意中鸟啊。”
“是的!让我先去买个好看的笼子。”沈桐儿拿起桌上的新衣服比了比:“哇,真漂亮,我娘因为看不见所以从来不给我绣花呢。”
羽夕安静地望着她,目光温柔如水,又哪里像是只嗜血的怪兽?
27.那人却在……
饱经磨难的南陵原百废待兴, 所有歌舞升平的快乐都消失了,唯独寿衣店和棺材铺因此役发起横财。
沈桐儿也是很不容易才讨到些纸钱的。
许乔早已尸骨无存了,只剩下把从岸边遗物中苦苦寻觅到的宝剑可以入葬。
郊外坟岗天远风高, 小姑娘沉默无声地燃起缕缕青烟, 无声叹息。
她从来不曾对世间万物充盈爱意, 甚至很小就明白云娘常言那必要自保的道理。
但人这种东西,骨子里一定有天生就存在的善意吧?
否则那个常常狐假虎威、拿不出大本事的许乔为何会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