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子娴喜欢自己吗?无疑喜欢的,不然半年前就随他被僵尸啃了,但她喜欢的究竟是自己还是伯益却是一个问题。
卫时彦有史以来第一次为一个哲学命题——前世与今世纠结了起来。
人生最悲催的不是发现倾慕的人不喜欢自己,而是自己倾慕的人喜欢的是自己的前世,还是四千多年前的前世,尸骨都成木乃伊了,想竞争都不知道怎么竞争。
买了一罐热咖啡,卫时彦回途中的一个公园的长椅上坐了下来,捧着热咖啡却没有一点喝的意思。
“阿弥陀佛,多谢施主布施。”
听到有点熟悉的声音,卫时彦不由瞅了一眼,赫然发现还真是个熟人——特勤处的胖和尚。
“大师。”卫时彦招手道。
见到卫时彦,和尚也走了过来,看卫时彦手里的热咖啡没喝过,便不客气的拿过喝了起来。“格老子的,化了半天缘,快冻死老子了。”
卫时彦无言的瞅着和尚身上单薄的僧衣以及体型,前些日子下了大雨,没多久又下了雪,冷是很正常的事,可大师您这体型?好吧,就算不提体型,修真的人似乎都不怕冷吧?法力可以抗寒,君不见子娴一个冷血动物在大冬天都穿着凉爽的休闲装,完全不受气温影响。
还有,大和尚,你一个出家人这么随随便便的出粗真的好吗?佛祖不会羞愧吗?
和尚坐了下来,问卫时彦:“卫施主似乎有心事?”
卫时彦点了点头。“我在想一个问题。”
“说来听听,或许和尚我能帮着参详一下。”
“大师,你说前世的你和今生的你是一个人吗?”
和尚噎了下,这鬼问题还真不好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他哪知道卫时彦想要什么答案,如果和自己的对不上那不就误导别人了?“你怎么会思考这种问题?”
卫时彦继续道:“大师,你说有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可另一个人喜欢和在意的却是这个人的前世,对他好也是因为他的前世,你说应该怎么办?”
“凉拌。”
卫时彦:“......”
和尚笑道:“说认真的,你这个问题,端看被喜欢的那个人喜不喜欢另一个人。”
“喜欢又怎样?不喜欢又怎样?”
“如果不喜欢,前世分离,今生还能再遇,无疑是有因果未了结,那将因果了结了就是,而了结因果的方法有很多种。”
“喜欢又如何?”
和尚理所当然道:“若是喜欢,那就喜欢呗。”
“可对方喜欢的是那个人的前世。”
和尚双手合十,非常法相庄严的道:“佛经有云,曾有一女子爱上了阿难,然阿难是出家之人,女子便求到了佛的面前,佛将阿难变成了一个女子,然后那女子就吓跑了。”
瞅着胖和尚一脸宝相庄严、一本正经的说了这么一个冷笑话般的故事,卫时彦:-_-!
“你们这个圈子里,都不看躯体的吗?”
“也不完全是,但大部分都是看灵魂的,不过我们只记最在意的人的灵魂,不相干的人,这个圈子里的人很少会去记。而在意的,我们认为,只要灵魂还是那个,人就还是原来那个,即便记忆和身份甚至容貌都变了。但人何时不是在改变?一个人,若是多年不见也会觉得变化巨大,转世亦然。呃,我这么说你可能不太理解,唔,这么说好了,十年前的你与如今的你,截然不同,难道十年前的你就不是你了?”
卫时彦默然,十年前的自己是自己,四千年前的自己自然也是自己,可为什么就是觉得那么别扭?
和尚又喝了一口热咖啡,换了个话题:“孟赢施主那孩子......你什么眼神?贫僧知道她年纪当贫僧祖宗都绰绰有余,可做为凶兽,她才成年,说她一句孩子也不为过。”
理是这个理,可几个人能有这个心理素质称呼一个几千岁的老妖怪为孩子?卫时彦腹诽不已。
和尚道:“孟赢施主是贫僧这辈子见过的最奇特的妖。”
卫时彦问:“大师贵庚?”人的一辈子和妖的一辈子可不是一回事,人的一辈子在妖看来可以说如同蜉蝣一般短暂。
“哦,贫僧是洪武七年生人。”
卫时彦:“......”
和尚将话题拉了回来。“这些年贫僧见过很多的妖,为善也不是没见过,但似孟赢这般天性凶残嗜血却能行善且积攒起无量功德的妖,闻所未闻。”
卫时彦皱眉道:“子娴不坏。”子娴只是三观和人族不太一样。
“施主可了解凶兽?”
卫时彦闻言心说,他怎么能不了解?自己家里就蹲着一头远古凶兽呢。
“孟赢是凶兽中的特例,凶兽生性凶残嗜血,纯血的凶兽基本没有灵智,素日也是王不见王,即便是繁衍期时□□孕育子嗣也是子嗣一出生就拆伙,生下的蛋更是随便一丢便撒手不管。”
卫时彦评价道:“真不负责任。”
和尚瞅了眼卫时彦,启唇含笑道:“凶兽的食谱包括同族,而同族之中亦包括自己的父母骨肉。”
卫时彦噎住了。
“凶兽抛弃生下的蛋并不是不负责任,而是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