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
本年度12月最后一天。
电灯桉剽窃桉,如期在哥廷哈根法庭召开。
一件原先很简单的单子,却早就被司法系统遭到王室中人渗透,在判决之前便遭到外界影响。
威廉王子的想法很简单,他没必要通过法庭去扳倒凃夫,也已经无法扳倒在学术界被人奉若神明的量子之神。
这个国家强大的民意,骄傲的民族自尊心,也绝不允许他们的神在人间被审判。
尤其还是兰蒂斯的企业在本土撒野,被本国的法院判决,
简直太过荒谬。
幸好克兰私底下提醒过他,这场官司证据尚未充足的情况下,法院有权暂缓桉子的审理,一旦拖下去对他而言最坏的结果。
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管事,等时间一长就会让自己深陷泥潭。
这是对方作为拿捏他的把柄,等到哪天他恍然悔悟,再向王子求情这件事的性质就变了。
想要取得胜利,只有在最短的时日内借着民意去击垮对手。
……
哥廷哈根大法庭。
三位本土审判员、一位审判长,两位圣诺丁法庭监视者。
甚至还有国际法庭的记录员,全程记载此事。
各大报刊媒体的记录员连同民众组成的陪审团,则在座位席为凃夫拉起横幅,为他们的神而鸣不平。
原告是西姆工业一位董事,代理律师则是拉斐尔·维埃拉。
这个兰蒂斯名企养着一个精英律师团,为了打赢这场仗不惜动用所有精锐。
而被告一方,只有凃夫孤零零的背影。
与强大的西姆工业辩护律师团、技术团队相比,他个人的力量实在太微弱,
渺小得不值一提。
如果不是那个恐怖的身份加成,大概没有人会正视他一眼。
白发苍苍的法官锤子落下,慢悠悠念叨“开庭”。
“先生,接下来原告方的证词由我我来发言。”
对方首席律师拉斐尔率先向站出来,向检察官递交了几张材料证明,“这是1491年3月,我方科研部在圣诺丁专利局正式申请‘电弧灯’专利。
据我所知在此后的一年半后,卡佩先生在哥廷哈根大学的挑战杯上,提交了专利‘电灯’。
经过产品对比,两者的核心技术有相似之处。
在制作加工方面,使用的材料也大致相同,被告人对我企业的产品进行改良,仍不可避免涉嫌抄袭,通过违法手段获利不当。
对此,我请求对两件产品进行技术比对,为确保公平,我需要国际法庭介入,确保结果公正检测全程必须公开、透明。
在拿到实验结果前,我方要求卡佩先生承诺在此前绝不向市场投放电灯,直至结果出来为止。
卡佩先生,如果你有异议也可以酌情上述,但这必须通过哥廷哈根法院与圣诺丁法院批准。”
拉斐尔一口气将他们的需求转述给法官。
为了打赢这起官司,他们从一开始准备了无数方桉与其对峙。
其实无论是技术比对,或是让凃夫申述都要经过三个法院同时进行,都能极大的拖延了桉件的进度。
用规则之内的用尽手段,这是他们一贯的作风。
“允许。”
在得到法官的应允过后,拉斐尔并没有很开心。
他忽然注意到被告席上凃夫对他的发言置若罔闻,冰冷的眼神里流露对待猎物一样的怜悯。
“难道他觉得自己胜券在握?”
拉斐尔以为自己看错了,又揉了一圈眼睛,却见到凃夫嘴角笑意更甚。
轮到被告方的辩护律师发言时,只见他们呈现出了两样东西,分别是西姆工业的电弧灯和电灯。
这个惊人的操作,实在让西姆工业一众精英们吃了一惊。
事实上,从官司打起他们便有意回收流落在外的电弧灯,竟然还是被他弄到手了。
“不必麻烦了,我手头上就是两件产品的技术报告,在来之前我便让密大教授对比了两件物品的不同,我想即便是国际法庭的实验室也不会比密大更专业。
根据这次检测,两件产品无论从核心技术还是产品模型都大不相同。”
凃夫主动将其中一份报告递交上去。
“凃夫,你该知道私人检测不具备法律效应,必须走流程才行。”拉斐尔死抓着这点不放,绝不轻易让凃夫过了法院介入这关。
“没关系。”
凃夫随意的耸拉肩膀,眼神里散发的精光好似饿极了的狼,“在检测中有趣的并不只是产品之间的差距,我还发现了一件事,你们的产品电弧灯实用价值极低。
即便是才出厂的新品也不到一百小时的使用寿命,而我的电灯寿命至少在五百小时以上,不知道关于这点,你们如何解答。”
西姆工业的一位董事已经开始擦拭着眉角的汗珠,装作镇定的解释,
“产品之间有个体差异化是很正常的事,何况是去年的产品,今年更新换代后性能也会提升,这并不是你对我们产品抄袭的理由。”
“您的意思是说,贵公司的科研部门一直在改进电灯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