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锦,你去看看那边卖什么的?”盛惟乔对盛惟妩素来宠爱,尽管此刻牵挂着找雅间的事情,但还是欣然应允了她的要求,就吩咐绿锦,“若是干净的话,就多买些过来,大家都尝尝。”
又跟盛惟妩说,“外头的东西不比家里,若是不干不净,咱们还是不要尝了,免得吃下去之后不舒服,等会可怎么看灯呢?”
盛惟妩闻言有点失望,但还是乖乖点头:“绿锦,你好好看着啊,要是干净,一定要给我买!”
绿锦笑着答应了,挑了车帘出去,下车后喊了两个小丫鬟,一块过去,以免东西干净,盛惟乔让大家都尝尝,她一个人拿不过来。
毕竟盛惟乔这行人就算没在找雅间,也不可能一块去个小摊子上坐的……那小摊子的规模,八成也是不够他们这些人挤呢。
绿锦她们去了没多久,就由菊篱专门端了两只炖盅送回马车了:“小姐,吃食很干净,做的人手脚也利落清爽。”
盛惟乔笑道:“那可正好,不然八妹妹从你们去买的时候就巴巴的趴在车窗里看着,若是不让她吃,她恐怕得惦记上整晚。”说话间翻下马车里的暗格,支出一张小桌子,让槿篱接了炖盅放上去。
这时候外面还有天光,马车里是比较昏暗了,不过因为要吃东西,槿篱机灵的将车中两盏黄铜镂刻瑞云纹荷花灯点了起来。
就着这灯光,盛惟乔揭开炖盅上的盖子,见着里头的吃食,就轻轻“咦”了一声,露出讶色,说道:“长安就是长安,这样的吃食,居然路边一个小摊子也就卖了吗?”公孙应姜本来因为不饿,兴致缺缺,闻言伸头过来一看,道:“这是……鹿筋?”
质地不算很好的炖盅里头,色泽艳丽的红汁间一条条晶莹软糯的蹄筋引人食欲,中间还有火腿、冬笋、香蕈等配菜,上头撒着一层青白交错的葱碎,这一幕配合开盖后浓郁的香气,哪怕公孙应姜这种不饿的人,都有些垂涎三尺之感。
像盛惟妩之前就想吃东西了,这会儿更是迫不及待的从暗格里翻了银匙在手,看着盛惟乔,等她发话开动。
“八妹妹你先用吧!”盛惟乔莞尔一笑,摸了摸她脑袋,看着她欢呼一声,急急忙忙享受的模样,方对公孙应姜道,“还一盅,应姜你先尝尝,这东西可不是容易做好的,也真难为这路边一个小摊子,也弄的这样清爽不说,开盖之后还没腥臊味,看来应该是行家做的。”
她这么说是因为鹿筋难烂,腥味也重,所以想做的好吃,非常的费功夫,得提前三日捶打,使之尽可能的松软,还得不断汆水,绞去其中的臊味,然后先后用肉汁汤跟鸡汁汤煨,加秋油跟酒,微纤收汤【注】。
到这里是纯粹的白汤,而这会搁她们面前的两盅鹿筋,却还得再加火腿、冬笋、香蕈继续煨成红汤,继而撒上葱碎,才是成品。
这做法虽然现在谈不上绝对机密了,却也不是寻常人家能有的……说句实在话,虽然如今天下承平日久,世道繁华,不过鹿筋也不是寻常人家能吃到的,更遑论是做法了。
以盛惟乔的出身,对此固然不陌生,若在左近任何一家酒楼尝到,也不会在意。但区区一个路边小摊也能做这样的吃食,不免让她生出“到底这里是长安”的感觉。
这时候菊篱已经离开,轮到甜儿端了两只炖盅过来,盛惟乔自己留了盅,就叫槿篱:“你去喊哥哥进来,暂时找不到雅间,我们就在这马车上先吃点东西垫垫吧!”
槿篱出去喊了,盛睡鹤进来,看到鹿筋,笑着说:“还好咱们的马车宽敞,否则这会儿可是不方便了。”
他平时除了一日三餐,是没有吃零嘴的习惯的,不过这盅鹿筋似乎很对他胃口,以至于三口两口吃完后,见菊篱继续送回来,特别说了句,“这炖盅也太小了,问问那边可有大点的器皿,给我买个一碗来!”
菊篱闻言忙道:“公子,这鹿筋不是卖的,所以每个人都是这么一炖盅,奴婢们跟那小摊子上的人说了好一会好话,那边才让咱们跟其他人买呢!”
那小摊子排的队伍那么长,她们若是老老实实的排队,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把东西拿过来了?
而她们既不想让主子久等,也不想惹是生非,所以是直接拿钱去跟排前面的人买的。
本来想着加点钱让人家重新排队去,不想却被告诉这鹿筋根本不要钱……当然,因为她们不想排队,还是花了银子才让排到的人把鹿筋让出来的。
“不卖?”盛惟乔听了这话就稀奇道,“难道那摊子竟是白送不成?!”
她知道高门大户为了名声或者积德,常有施粥施饭之举,盛家在南风郡,逢年过节也会派人到路口设下粥棚,接济贫困。
但……
那些都只是施粥啊!
就算不是粥,大抵也是寻常的吃食,原因很简单:一则要考虑到成本,毕竟即使是富户,到底不是官府,以一家之力,供养自家消耗,也还罢了,要供养一城一府之人,一两顿都不是个小数目了,何况施粥一般来说,至少也要三两天,时间长的甚至十天半个月也有。弄的吃食太好,万一来的人太多,动摇家底怎么办?
二则是考虑到接受这种施舍的,八成都是境况不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