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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1 / 2)

头一回,曹布德不想听到大阿哥说话,这种说别人坏话当场被抓住是什么感觉,曹布德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尴尬极了,尴尬到她想原地挖个洞钻进去。

勇于面对惨淡现实的,那是真正的勇士,曹布德不是勇士胜似勇士,深吸一口气,全程低头给康熙请安。

康熙今天穿的是鞋,不是靴,曹布德低着头,如此氛围之下,难为她还能看到其他东西。

“抬起头来,刚才不是还很有气势,”康熙越过她去检查大阿哥的大字,半点没有生气的样子,很平静的道。

接着,康熙拿起排满了墨团子的纸,面不改色的夸奖了大阿哥一番,“承瑞写的很好,一天写这么些也尽够了,只是阿玛教过你的可不能忘了,一天学一点,很快能够吃下来。”

“唔,承瑞知道了,”大阿哥恹恹的应了,不见适才说‘皇阿玛就在她身后’的促狭样。

他知道别的能逃,这个是万万逃不得的,教他念书之前,康熙难得兴致高昂,对着大阿哥说了一大通读书的好处,还拍了他稚嫩的肩膀,说:“皇阿玛还盼着以后承瑞长大来帮皇阿玛呢,所以现在要好好读书,把书上的东西都装到肚子里去。”

别看大阿哥现在小,他对康熙以后说的帮他做事很有感觉,小孩子都盼着快点长大能帮大人做事,不管康熙以后看见长成的儿子如何,现在的大阿哥是把这句话记到了心底的。

这是他耐着性子坐在这里的主要原因,其他一些次要原因,掰开了让大阿哥说,他自己反倒理不清头绪了,只一个模模糊糊的想法,让他必须这么做罢了。

“敢说我胡说,些许时间不见,你还是这般胆大,”这是对着曹布德说的了,在康熙的认知里,曹布德的变化是这样的,天真乖巧——活泼开朗——胆大妄为,一段时间一个样,他就没见过变化这么大的人。

“这不是大阿哥还小吗?我觉得这个年纪就是要多玩,往后念书的日子多了去了,”曹布德讪笑,把她自己的一套想法说给康熙听。

大阿哥听这是给他说话的,曹布德一边说,他一边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小?大清的阿哥,岂可贪图享乐,你就是自己惫懒惯了,”康熙大马金刀的坐下,捻了谢嬷嬷给大阿哥备的饽饽吃了。他才是真正的连轴转,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又正是长身体的年纪,用的早膳早早的消耗光了。

都喜欢当皇帝,当皇帝的好处多,但是当皇帝更劳心劳力,尤其是在位者想当一个明君,开创一个太平盛世的时候,劳心劳力的程度还要再往上翻上一番。

康熙就是典型的代表人物之一,他不但自己受虐,还要拉着儿子们一起,结果培养的太好,最后还是他自己脑壳儿疼。

这些东西曹布德只敢心里想想,想过了也就忘了,倒是大阿哥这个小叛徒,她说的时候点头,康熙一反驳她,顿时安静如鸡,还让她自己也被康熙点名。

“我也很认真的,”曹布德小声为自己争辩,在挽回面子的边缘反复挣扎。

“你呀,”康熙好歹还是给她留了面子,没有再往下揭她的老底。

要是没有大阿哥在场,曹布德知道,以康熙的性子,随便考她点什么,十有八九她是答不上来的,庆幸之余有些久违的羞愧,在康熙面前,她和太后一样,都是妥妥的文盲。

来都来了,不去给太后请安也说不过去,康熙趁大阿哥不注意的时候把他一把抱起,唬的大阿哥抱紧了他的头,康熙作茧自缚,被大阿哥挡了面门,一时间,什么都看不见了。

曹布德想笑,没有笑出声来,自个儿用帕子捂了嘴在后头偷笑,康熙的笑话不常见,这回被她见到了,也是巧了。

谢嬷嬷则是有些被吓到,脸白了一瞬,膝盖一软差点跪下去,这算的上是冒犯了,好在她知道冒犯的人是大阿哥,皇上定不会发作。

皇上即是慈父又是严父,这种事都算是小事,阿玛陪儿子玩,哪有规规矩矩,一板一眼的。

“好小子,重了,劲儿也大了,”皇上当然不生气,他还把大阿哥当小猪仔似的掂了掂,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来。

“咯咯咯,还要,还要,”皇上这几下掂的幅度大,对大阿哥来说是一种新奇的体验,他抿了小嘴笑,脸蛋红扑扑,显然对这种“玩法”很有兴趣。

“把你皇阿玛当什么了,”康熙拍了两下大阿哥的小屁股,到底是满足了他的愿望,掂的幅度更大,就差把大阿哥抛出去。

他们父子俩玩的开心,谢嬷嬷好不容易缓过来的心脏又颤了几颤,直勾勾的盯着康熙的手,就怕他一不小心松手,把大阿哥真的抛出去了。

曹布德不担心这个,她颇有几分羡慕,在她模糊的记忆里,也有这么一双手,如今天的康熙和大阿哥一般。她阿布的手不若康熙的手这么纤细修长,只常握笔提弓的地方有些老茧,她阿布的手是怎么样的呢?曹布德记不大清了,她只记得阿布触碰她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怕会磨伤了她。

“咯咯咯,咯咯咯,”大阿哥清脆的笑声瞬间把曹布德从回忆中拉了出来,她眼前的——便是天家父子。

因着大阿哥住的地离太后近,他们还没走到,大阿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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