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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四章 南宫稷生辰(1 / 2)

各皇子郡主,加起来约莫三十人,被安排在最前面三桌。

南宫定和南宫山自然坐在中间主桌。

所有侍从并没安排座位,只能站着。

包括赵千城。

他被当成南宫山的随从,但他并不在意。

皇子寿宴,不像青衣司举办的茶会,能够有随从的一席之地。

宴席前面三把椅子,金光璀璨,自然是留给南宫青、孙灵荷还有南宫稷。

正主还未到达,众人只能一边欣赏着台上的戏,一边谈论风月。

须臾,一声唱警响彻全场。

“陛下驾到!”

脸上带着笑容,南宫青左边跟着孙灵荷,右边拉着南宫稷的手,在一众太监婢女的跟随下,出现在众人的视野。

见状,所有人立刻起立,跪下。

“参见陛下。”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时隔数月,李飞白再次见到了南宫青。

他半蹲着,膝盖没有着地。

捻须而笑,南宫青还未到达座椅,便笑呵呵说道:“诸位卿家,今日喜庆,无须多礼,都起来,起来。”

“谢陛下。”

众人起身。

“都落座。”南宫青坐下,又道:“众爱卿平日劳苦,恰逢燕王生辰,今日不谈政事,只论风月,好酒好菜,放开吃喝便是。”

一句话,奠定了今日轻松的基调。

场中顿时放松热闹起来。

远处的李飞白,偷眼向南宫稷望去。

见他身着红装,脖颈手上尽是翡翠金银,熠熠生辉,恐怕这一身行头,不下万金。

目光落到南宫稷脸上,见他五官轮廓,几乎和南宫山一模一样。

不愧是兄弟,相差二十来岁,竟然还能长得如此相像。

在这之前,由于南宫稷年龄还小,虽然混迹卫国皇室,但李飞白并未见过他。

再看孙灵荷,眼神中尽是勾人的妩媚,一娉一笑间,摄人心魄。

那被礼服包裹得严实的身躯下,山峰高陡,令人浮想联翩。

纵然如此,百官并不敢往她身上多看一眼。

这是南宫青最宠爱的妃子,恩宠甚至超过皇后,万一落个不敬之名,恐怕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礼部献寿辞!”冯嵩飞扯着公鸭嗓喊道。

这是皇子生辰的规矩,先是礼部贺寿,而后寿星吃寿面寿桃,最后由百官说一些吉祥的话语,最后才开席畅饮。

吏部尚书黎重闻言站起,略一躬身,随后大声宣读:

“百官旨酒,笑指青山来献寿。百岁平安,人共梅花老岁寒……”

肆意卖弄着自己的学问,黎重说了一堆晦涩难懂的词句,让人颇觉高深。

足有一刻钟,他才念完寿辞。

文武百官,爆发雷鸣般掌声。

心中冷笑,文官则罢,李飞白不相信武官也听得懂黎重的寿辞。

“上寿面寿桃。”

御厨端着两个用翡翠做成的碗,一碗长寿面,一个寿桃。

毕竟只有八岁,南宫稷在孙灵荷的哄骗下,方才勉强吃了几口。

“百官祝寿!”冯嵩飞继续高喊。

皇室中,数南宫定权位最盛,辈份也高,自然是他第一个出言。

“稷儿,皇叔祝你如日之升,名高北斗。”

这是长辈对晚辈的祝寿词,意为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前途。

南宫稷却心不在焉,看着那一排贺礼,眼睛眨动。

“稷儿,还不多谢皇叔?”

在孙灵荷的提醒下,南宫稷方才出言:“多谢皇叔。”

“稷儿,皇兄临时作了一首诗,送给你。”南宫山出言。

“素闻齐王才高八斗,今日吾等有幸聆听,实乃三生之幸。”黎重拍了记马屁。

“念来听听。”南宫青微笑说道。

“奈何奈何可奈何,奈何今日雨滂沱。滂沱雨祝燕王寿,寿比滂沱雨更多。”南宫山悠悠念道。

“好诗,吟地一首好诗啊!”

几乎未等南宫山念完,黎重便率先鼓起掌。

“的确是好诗。”场中纷纷附和。

李飞白心中一愣,他承认,这首诗的确做得不错。

应情应景。

本来天气下着雨,很不合时宜,被南宫山硬说成是在为南宫稷祝寿,这让围绕在南宫青心中的一丝不快,顿时烟消云散。

“齐王才学,朕素来有所耳闻,此诗甚好,朕非常喜欢。”南宫青开怀。

“多谢父皇。”

“齐王果然才高八斗。”

“齐王曾经在青衣司茶会上,以‘大卫万岁’做过一首藏头诗,说实话,当时我是不信的,没想到他真有此才学。”

众人纷纷讨论。

相比于南宫定的敷衍式贺词,南宫山的风头狠狠将其盖过。

嘴角上扬,南宫山瞥了一眼南宫定,眼神里满是挑衅。

本以为南宫定会至少会脸色阴沉,没想到他只是淡淡一笑,迎接着南宫山的眼神。

见此,南宫山心中更加不安。

为何他如此从容?

心中愤愤,干脆拿起酒杯喝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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