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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83 章 第四十二章青蘅(3 / 5)

路,得先保证有足够的人口,不然抽的人少了,修路进度能慢到令人窒息,抽的人多了又无法保证农事,耽误了农事,修路的劳力吃什么?

要保证不出人命,修路的劳力每日至少摄入两斤粮食,半碗肉,不然路通了,好好的劳动力也废了。这非常考验后勤,因而各地为了不影响农事,都是选的农闲时动工,避免打扰农事。

要城城通,打扰农事是必然,而打扰了农事,劳力吃什么又是问题。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兴修水利,通过水利增加粮食产出,以此削减对农事的干扰。

但这里又有了新的问题,修水利不比道路容易,同样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大型水利尤甚。具体可参考连接云水与漓水的大运河水利,最早的动工记录能追溯到两千多年前。

要动用大量人力修水利就得有足够的粮食保证后勤,这是个怪圈。

要打破这个怪圈,要么像大运河一样,靠时间慢慢积累,要么用庞大的钱粮硬砸。国库的收益想满足后者,怎么也得翻个百倍,乃至千倍。

“我知道,所以我这不在另辟蹊径吗。”辛筝理所当然道:“若增加税赋以充国库,很容易激起民怨。更别说征收税赋的过程中贪官污吏层层盘剥,太容易出事了。倒是吃大户比征税要安全多了,将大户一家子杀干净,他积攒的所有财富都将充公。宰一头肥羊得到的皮、毛、肉、骨、筋、膏脂比宰一万头瘦羊更多,还能捞一波名声。贫者不论是恨富人吸自己的血还是恨自己不是富人,都会有志一同的仇富,我将富人杀了,他们绝不会为富人叫屈,只会拍手叫好。而富人的钱充公后会用于道路水利筑城等建设,这些工作全都要雇人,能为贫者提供收益来源,他们更会感恩戴德,一举多得。”

青蘅为辛筝的思路哑然,正常的收入不够,就捞外快,着实有创意。“你不怕他们联手对付你吗?”

辛筝不以为然:“我有军队,他们没有,养私兵是犯法的,便是看似合法的看家护卫,我也限制了人数,并且不允许持有刀剑,他们就算造反,也不过是提前送钱予我。”顿了顿,辛筝道。“不过还是要考虑以后的君王,待我将死时基石应该打得差不多了,不再需要这种应急手段,届时我会修改财产继承法,从嫡长继承所有财产变成所有子嗣均分。”

“嫡长嗣会愿意?”青蘅很怀疑。

以前的时候,寻常人家为了仨瓜俩枣的东西都能打出狗脑子来,何况这种本来合该嫡长继承一切,突然变成和所有手足均分,谁能干?

推行嫡长继承一切与诸子均分的难度可不同,前者并没有多少难度,拥有财富的贵族都是选择将九成以上的财富给嫡长子,余子舔汤渣,甚至净身出户(参考辛克),通过集中财富的方式来保证后代中始终有一支能一直荣华富贵。即便是有更多财富的大贵族,余子分到的会比较多,但仔细一对比就会发现余子继承的财富加起来还不到总财富的两成,只是因为总量特别大才会显得余子分到的很多。

这本身就已经是嫡长继承一切的雏形,而占据大部分人口的氓庶,有财产给子嗣继承才需要关心财产继承制度,对家徒四壁的人而言,财产继承是嫡长继承还是诸子均分都没意义。可以说辛筝在此现实基础上推行嫡长继承一切的制度属于顺势而为,根本没什么难度。

诸子均分就不一样了,那是跟所有既得利益者对着干。

辛筝道:“自然是不愿意的,但他们愿不愿意并不重要,法律又不是人的老父老母,从来不会允许人挑三拣四,只接受于自己有益的条款,拒绝对自己没好处的条款。更别提老父老母还不一定会反对呢,不是每个父母都能为了保证一个孩子的未来而舍弃其余子嗣。都是亲生骨肉,以前是法律拦着不准给余子分家产,父母尚且会趁着自己还活着时钻空子偷偷摸摸过渡财富给余子,何况法律允许以后。当法律与父母都不支持时,要么接受;要么奋起反抗举兵造反;要么杀死所有的手足,让父母只剩下自己一个继承人,如此,嫡长继承与诸子均分自是无有区别。当然,这也有个隐患,父母有可能为了被杀的余子而与嫡长同归于尽,虽然概率很小,但不是没有。”

“杀人犯法。”

“干得足够干净,不会被人发现就不会受到惩罚。”辛筝不以为然。“到时肯定会有人这么干,财产跟手足,后者如何配与前者相提并论?造反捍卫旧法的风险太大了,没有成功的希望,杀手足却是很容易。”

青蘅听明白了,这人是将所有人都当成了棋子呀。

“好了,第二个问题呢?你的答案是什么?救哪边?”

“两边都救。”青蘅自信道。“我会让船去救其中一条船,然后自己独自去找另一条船,将海水冰封,再将船上的人转移到冰层上等待救援船赶来。”

辛筝咔的咬碎了嘴里的糖块。“我错了。”

“啊?”青蘅不解。

辛筝忏悔道:“我不该忘了你不是正常意义上的凡人。”

“那我答对了吗?”

“对了,也错了。”辛筝道。“于神而言,你的答案没什么毛病,但这芸芸众生皆是凡人,没有神力。且人力有尽时,神力亦有尽时,当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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