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必须超过三十万,少一口我砍你一根手指,手指砍脚趾,脚趾不够砍首级。
大君你认真的,国君封地总人口加起来都没超过五万。
虞能看出,辛子是认真的,砍手指和脚趾可能是习惯性的威胁,但砍首级却是认真的。
为了生命,也为了更大的权力,哪怕觉得不可能做到虞也不得不为了抢人而用尽手段与心思。
所幸,辛子之前的赈济彻底撕开了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裂痕,不过数月封地的人口便增加了两万余口,增长速度还持续增涨。
引人眼红是应该的,重要的怎么应对。
吃下去的人口虞不打算吐出。
巡逻队赶到的时间虽然不够快,但还不算太废物,那名带着私兵死士去找茬的贵族和他所有的从人奴隶都没跑掉。
大约是受够了贵族的架空,因而大君在封地里生造了个官——司法。
司法的权责也是唯一的权责便是审判别人有没有罪,若有罪按着刑律该定什么罪。
定完了罪就不管司法的事了,关押是司寇的事,劳役是司空的事,至于更之前的抓人则是司寇和游徼的事。
但在大君的神来一笔之前,抓人判人全是司寇和地方官的事,司法的诞生相当于抢了司寇与地方官的一部分权力,不是分饼的那种抢,而是司寇与地方官都失去了判人罪行的权力,只剩下抓人的权力。
若非国君封地的贵族在那之前不是被大君给杀了就是被踢走了,司法一职的设立足以让这位年幼而富有野心的国君暴毙。
宗子及其从属都被送去了司法官署,然而对方是贵族,上任也不过一年的司法并未审过贵族,过去也没有贵族被庶人审判定罪的例子。
某种意义上,只要不是背叛帝国,贵族不管干了什么都不叫犯罪。
司法也不知该如何审,不得不向虞求助。
虞非常明确的手书:依刑律审。
刑律是大君让人集思广益制定的刑罚定罪标准,初时只有百余条,但一直都在增加,其中便有关于贵族来找麻烦该怎么量刑定罪的部分,是大君亲自制定的。
大君的性情....量刑标准自然也是简单粗暴的,要么弄死要么弄残,亦或是让人死都不能安宁。
这回也不例外,主犯从犯全部斩首,然后在封地的边境道路两边用枪扎一排行道“树”,犯人的首级扎在枪尖上享受风吹日晒与过往商旅的注目。
人族崇尚事死如事生,这量刑完全属于典型的让人死了都不能安息的残暴条款。
虞曾经觉得大君太过狠辣,死都不肯让人好好死,完全践踏了贵族的尊严。
哪怕是犯罪当死,贵族也不应像普通氓庶一般砍头,应该给予贵族应得的体面,允其体面的自刎,然而大君是个不走寻常路的,她不喜欢给人留面子,觉得既然做了就应该做好承担后果的准备,包括死都不能安息。
虞如今深表赞同。
残酷的刑罚不一定是因为狠辣,也可能是因为仁慈。
只有出头鸟的下场足够惨,惨到让所有人引以为戒才能杜绝经四十五丘的事没完没了的上演。
有些事,大君能做,她却是不能做的,不过她可以照着名义上是大君制定的刑律来做。
做为臣子,按着主上的意思照章办事没毛病,有异议请去寻我的大君,只要你找得到并能活着回来。
只是,大君亲自做和臣子做还是有些不一样的,虞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大君从穷桑国买回来的奴隶,走了狗屎运得了小毛孩的信任,生造了个国君长吏的职位给她,给她在封地里代行大君所有权力的权力。
奴隶和氓庶会很认真的将她当回事,但贵族不会,而那些大贵族在必要时杀她也是不会有任何顾忌的。
纵然你是国君,臣杀你一个奴隶你难道还要杀了我不成?
直觉告诉虞,如果自己死了,大君回头肯定屠了凶手全族,但贵族们不会有这种感觉,因为违背常理也违背了道德,而他们对大君的认知还不够深。
贵族是人,奴隶是物。
为物而杀人,禽兽猪狗。
回复了司法吏,虞加快速度将手头的公务处理完便出了门。
跑到司空官署时没见到人,一问,因着司空府的属官胥吏都出师了,个个都能当一面,因而司空大人光明正大的放手了。
这几个月天天被公务给淹没的虞甚为羡慕。
青婧怎么做到的?
须知大君走之前留下虽非草台班子,但一来大君年纪太小,古往今来吃绝户乃人族一大传统,没人觉得大君能活到成年,二来大君这两年干的事几乎得罪了辛国所有可以或勉强可以称之为人的阶层,因而各个官署里的属官胥吏就没几个真正出身好的。
在这个出身决定一切的时代,没有出身血统也意味着没有才华。
贵族垄断了教育,再有天赋,没有血统也没地读书识字,何来诗书满腹?
拜师学艺你也得有姓氏,不然人根本不收你。
因而这年头识字的不是贵族便是与贵族关系密切的上层庶人,再不就是贵族家庭中世代为奴的世仆。
官署里识字的属官胥吏普遍为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