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流动性,但农耕社会不允许无缘无故的人口频繁流动,此路不通。
辛筝能想到的办法便是趁着如今的乱世进行大规模的各地人口调换,平时的时候则通过分地之事不断将各地容纳不下的人口分流到别的地方。
如此一来便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以往城邑之外的人在自己生长的地方遇到的同姓全都是和自己一个宗族的,但辛筝这么一折腾,人在生长的乡野遇到的同姓就不是一个宗族了。
那要不要求偶呢?
求偶吧,同姓不婚,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些为了利益能与同姓国家政治联姻的诸侯的面皮,大部分人活的就是一张面皮。
不求偶吧,人和自己的血缘够远,有益后代。
怎么做都是错。
人不能被尿给憋死,同理,规矩与制度创造出来是为人服务,不是人为规矩与制度服务。
但改变规矩之前得先说服别人,尤其是这种会涉及每一个人生活的改变更得说服大部分人口,不然颁布了也无法落实,只能停留于纸面上的落实毫无意义。
而当婚姻观念改变,她与君离结婚也不会有什么恶劣影响,毕竟她与君离的血缘绝对够远。
尽管最开始约定的是只逛一天,但逛完了看到的一些事让辛筝再次调整了自己的日程,之后的一旬每天都会挤出时间拉着君离满城乱逛,有时甚至还跑去了乡野。
因为她每次都是拉着君离一起,再加上这俩的关系在台城是公开的秘密,所有人都以为辛筝是单纯的在放松精神,王也不例外。
虽然不赞同,但因为辛筝过去这些年的作息,只要辛筝不是打算一直如此,王也不会说什么,直到辛筝突然向他问起房屋契税的事。
人族对于房屋,确切说是元洲现有的所有物种的税赋中都没有房屋税,在王之前。
人们关于屋舍也很简单,占一块没人的地盖个房子,或是用国府授给自己的宅基地盖房子,井田制授地不仅仅授予耕地,还有宅基地。因为一个人住的房子在正常情况下要么自己建的要么祖上建的一代代传下来,因而房屋一般是跟宅基地捆一起的,谁继承了地,土地上的房子也就一起走了。当然,拳头够硬的话也可以抢别人盖好了的房子。
辛筝既然产生对房屋征税整治房地产的念头自然要查查有没有可供参考的例子,有先例可供参考少走弯路,为什么不走?故而不论是元洲还是元洲之外的地方的房屋政策全都查了查,只查到了两个先例,一个在元洲之外,一个在元洲之内。
元洲之外对房屋类似税赋政策的是古妖,类似,不是税赋。
古妖的房屋都是国府组织修建的,所有权属于国府,私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一名古妖住进房子后要按年给国府缴纳房租,如果不缴了,那么国府会收回房屋转租给其它古妖,房屋传给子孙纯粹就是做梦。哪怕是自己掏钱建的房子,所有权也是国府的,最多就是国府收房租时看在你花了钱的份上少收点。
古妖对此也没有意见,因为房屋的使用寿命还没古妖的寿命长,哪怕国府允许房屋传给子孙,房屋的使用寿命也不允许。还不如让国府提供房屋服务,省大家不少事。
毫无疑问,古妖的做法对人族没有任何参考性,元洲之内却与之相反,非常有参考性。
在元洲搞出房税的第一人不是别人,正是眼前的王。
虽然为了筹军费搞出来的,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搞出来了,还落实了,至少在曾经的王畿境内落实了的。
此事也是王继位后的第一桩政绩,靠着房屋契税捞到了第一桶金,填补了空空如也的国库,不过蒲阪与兖州合并后就没了。
辛律中没有房屋契税,再加上兖州的贵族都被干掉了,剩下的人口要住房子大部分是自己建,真正买房的非常少,套不进房屋契税里。
王定的契税是房屋交易时买家和卖家上官府缴税同时进行产权转移,日后房屋被人给抢了,屋主可以拿着契书找官府出头,自己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子是不征税的。
兖州的房屋买卖相当少,大部分买家都是外来的游士与躲避战乱兼投资辛筝的别国贵族。
别看牙行经营着房屋中间人的买卖,但那是副业,人主食可不是这个,不过牙行对房屋服务的比例在增加倒是真的,说不定哪天就真的指着这个当主食了。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辛筝那会儿实在是太忙了,为了节省时间也为了绝对的控制权,对于两地律法的整理是非常干脆的一刀切:全都按辛律来。
多方因素下这一政策也就取消了。
翻阅了蒲阪的档案卷宗了解到蒲阪每年通过契税获得的收入后辛筝恨不能回去打死过去的自己,多花点时间整理两地律令又怎么了?同时对房屋征税的念头更坚定了。
啊啊啊,好多钱!
就这还是没对大贵族征税的收入,只是对下层贵族以及氓隶的征税。
辛筝一开口王便明白了。“你想恢复房屋契税?”
辛筝点头:“好多钱,我穷,我想对房屋契税做点改良,你以前那套只在房屋买卖产权转移时征税,我准备年年收。连续一定年数不缴税了,官府便会将房屋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