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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9 章 第八十二章元(1 / 4)

“....他们俩有爱情?”不应该是毛骨悚然吗?百年恩爱,相濡以沫,却是假面,让人都不知道佩服青帝的演技还是佩服她的耐心,那可是一百年,不是一年两年。

“有啊,季荪爱羲和独孤,在成婚之前就爱他。”

“可我记得史书记载,青帝与羲和独孤结婚是为了政治。”

“对啊。”元道。“联合九姓氏族与神裔氏族摁趴下巫宗,再联合神裔氏族拆分九姓,最后对神裔氏族过河拆桥,她是一个很合格的君王。”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君王。

“相较于广为流传的爱情神话,这真实的结局着实幻灭。”

“这个。”元问。“你觉得婚姻的本质是什么?”

婚姻是爱情,这是浪漫的答案,但望舒不认为元问的这个。

“婚姻的本质是结两姓之好。”

“那你觉得对季荪这个制定了成型的异姓对偶婚的制定者而言,婚姻的本质是什么?”

对于一个权贵而言,婚姻的本质自然是政治手段,但青帝是规则制定者,她显然不可能和大部分人一路思维。

望舒想了想,不太确定的问:“繁衍?”

“对,她制定婚姻规则目的就是繁衍,增加幼崽的成活率,诞育健康的幼崽。”元道。“婚姻从一开始就与爱情无关,她自己也在被爱情神话破灭后接受不了的向往者质问时亲口回答,她爱羲和独孤,但她与羲和独孤结婚是为了神裔氏族,为了巩固王位,离婚是因为她与神裔氏族盟约到期,拆伙了,想杀羲和独孤是因为羲和独孤不受控,杀了比较保险,从头到尾都无关爱情。”

“但她最后没杀。”

“所以她是真的很爱羲和独孤。”

“不是因为朝堂吵了大半年,反对者太多?”

“她若铁了心要杀,朝堂上根本吵不起来。”元道。

“不想杀就不杀呗,至于那么折腾?”

“杀不杀搬到朝堂上只是借口,有别的目的。”

“什么目的?”

“在她离婚之前,人们对婚姻的向往是因为爱情,哪怕婚姻不幸福,也只是觉得是自己运气不好,没有像季荪一样遇到对的人。但她的离婚等于敲碎了所有人对爱情对婚姻的期待,毕竟那在某种意义上是人族第一桩正式的异姓对偶婚,人们对婚姻制度便不那么看好了,甚至隐有排斥。虽然自己离了,但她还是需要婚姻制度继续延续下去,这才吵了半年,次因是找一个所有人都心服口服,以后也不去找羲和独孤麻烦的借口,给羲和独孤一个护身符,主因是为了重新定义婚姻,给婚姻制度拉拢支持者,最后的结果你是知道的。”

望舒自然知道。

史书里写得明明白白,群臣劝谏青帝不能杀羲和独孤的理由是你们育有一子,王你这些年忙于政事,孩子基本是羲和独孤手把手带大的。

虽然孩子是你十月怀胎生的,但抚育他的人是羲和独孤,子孙繁衍乃一等一的大事,羲和独孤对王你有恩。你为了政治利益和他离婚已经很过分了,还要杀他,那不成渣滓中的战斗渣了吗?

以及最重要的,王你要真的把人给杀了,开了这么血腥的头,以后谁还敢结婚?

最终结果便是青帝放弃了杀羲和独孤,让被分封到濁山的孩子将羲和独孤接走奉养。

人族的婚姻也在那一刻定性。

夫妻之间如果没有孩子,想离婚那就离吧,如果有了孩子,那就不能对彼此做得太过分,实在过不下去,撑死离婚,不能闹到杀人的地步。

父母生育了孩子,但在孩子出生时,对孩子有恩的只有十月怀胎生下孩子的母亲,父亲对孩子是没有恩的,因为父亲在此之前什么都没付出。因而父亲若没有参与抚养孩子,那么孩子长大,父亲老朽时,孩子可以站在道德高地上不赡养父亲,看着老父亲饿死是本分,愿意养是个人同情心浓烈,无关孝道。

养恩大于生恩,抚养孩子的人比生下孩子的人对孩子的恩更重,这在后来被宗法制吸收:侍妾不能自己抚养孩子,庶孽要养在嫡母/父膝下,庶孽长大后要先孝敬嫡母/父,然后才是自己的生父/母,若是将后者摆在前者前面那就是不孝。

当然,也有人钻漏洞,不想抚养庶孽,但自己无法生育,或是自己生育的孩子死了,便收养不相干之人的孩子,因为存在事实上的养恩,被养大的孩子同样需要孝顺养父或养母,并且在养父母没有亲生子嗣的前提下可以继承养父母的财产。

孝在人族的道德伦理中能排第一,一个人若是背上了不孝的名声,人生轻则毁一半,重则毁全部。没办法,不孝的成本太低的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不孝,那太打击人们对生育的积极性,毕竟生只白眼狼辛辛苦苦拉拔大,却在自己老了以后不管自己,那还不如一开始就不生。

当然,随着发展,男性贵族非嫡出的合法子嗣越来越多,庶孽便不再全都养在嫡母膝下,但不管是否养在嫡母膝下,来日孝顺父母,母都只能是嫡母。

正确意义上,除非养恩大于生恩,但有常规情况自然也有非常规情况。即,父母一方抚养你,另一方虽然没有花多少时间在你身上,但你的衣食用度与成长过程中消耗的资源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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