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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 章 第四十七章穷桑槲(2 / 3)

不断增加,帝国内部诸侯的战争规模也越来越大。

只是,帝国太辽阔了,哪怕是经过两千年的吞并,帝国的诸侯仍旧数不尽。

光兖州街便宫室绵延不绝,若钻入别的街,只要对方藏得好,想找人就真的如同海底捞针了。

虽然帝都有很多人希望少昊部的帝子有个三长两短,给王一点教训,提醒他别太过分,但也有不少人希望君离平安无事,不至于让王没面子。

找起来的难度必定甚于大海捞针。

穷桑槲也意识到了这点,顿时恼了。

他想教训什么人,就一定要教训好,否则他面子往哪搁?尤其是那个人是少昊部的帝子时。

干脆发动自己能喊得动的人一起找。

君离的特征太明显了。

在人族生下残疾婴孩都会溺死或是弃于荒野的,反正不会养,即便是贵族,虽然不是养不起,但残疾婴孩在人族的观念里实乃不祥,顺手扼杀也是很正常的事。

整个帝国,先天残疾的人甚为稀少,连总人口九牛一毛的比例都没有。

换言之,整个兖州街,甚至整个质子街,就君离一个瞎子。

人海里找个健全人很难,但寻个先天盲者却是不难。

理论上不难,实际上穷桑槲悬赏之下寻了三天才寻到一点踪迹。

君离到底是个大活人,也需要吃喝,这才让人察觉了一点踪迹。

穷桑槲火速带人寻了去。

君离藏的地方位于兖州街和沃州街临近的地方,也是最荒芜的地方,住的都是末流小国或没什么身份地位的质子,街道路面甚至都不是青砖,而是夯土路面。

一家一家的搜了过去,最后搜到了一家至少十几年没人住的宅院前。

“为何不进去?”穷桑槲不悦。

有人提醒道:“可这是辛子的府邸。”

穷桑槲一时沉默。

辛这个氏自然不止一支,帝国如此漫长的岁月,哪怕是同样写的氏也有着不同的起源,但兖州街的辛子只代表一个人——

辛筝。

辛国前不久被驱逐的国君,以及穷桑氏下一任君夫人,有一定概率是穷桑槲日后的妻子。

穷桑伯与辛筝之间曾定盟,一个在所有人都看来都不可理喻的盟约。

穷桑伯给辛筝三十万粟,辛筝与穷桑国联姻,长大后嫁入穷桑国。

诸侯之间联姻是常态,婚姻从来都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氏族甚至两个国家,也可能多个国家的事。

辛筝与穷桑国的婚约让人觉得不可理喻的地方倒不是辛筝要和年纪能当她祖父的穷桑伯,这也谈不上不可理喻,联姻嘛,关乎很多人,唯独和当事人关系不大,当事人的感受完全不重要,利益需要,什么令人瞠目结舌的配对都能出现,包括年龄差可以当祖孙的老夫少妻和老妻少夫。

辛筝的问题在于她是嫁。

帝国婚姻分嫁、娶、合三种。

嫁者地位略低。

娶者地位略高。

合着地位平等。

用一个例子来形容的话,好比辛筝的家庭情况。

辛襄子和党氏是合婚,因而辛襄子纵然有几十个儿女,但真正具备继承权的子嗣只党大夫肚子里爬出来的两个,一个英年早逝,还有一个是辛筝。若非没得选,辛襄子肯定不会选一个幼童继承大位,根本守不住。

若辛襄子当年的娶婚,那这事问题反倒不大了,娶婚之下,庶嗣也是有继承权的,只是继承权的顺序比嫡嗣低,不过这不是难事,杀了嫡嗣便没问题了,为了江山社稷,牺牲个孩子很划算。

若是嫁,辛襄子更不用担心继承人问题了,他所有的孩子都只随生母姓氏,甚至他若是不能让党大夫怀孕,那就只能看着党大夫的庶嗣继承家业了。

不过,诸侯是不会嫁的,不然岂非家国易姓,因而诸侯与贵族的子嗣,一旦确定婚姻是嫁,便意味着失去继承权。

这种婚姻法是三千年前的人王稷制定的。

原本不管是远嫁还是不远嫁都有继承权,导致帝国上层的婚姻很长时间都很乱,爆发国战也是很寻常的事,内耗很严重,一直是历任人王最头痛的事。到了王稷时为了遏止内耗,干脆一刀切,制定了婚姻法。

内耗减少加上几代人的积累,攒下了让黄帝出击征服九州的家底。

嫁者失去继承权是写在宗法和帝国法律上的。

然而,制定婚姻法的王稷肯定想不到会有辛筝这种情况,她自己就是国君,却选择了嫁婚。

一个国君,哪怕是脑子坏掉了也不可能选择嫁人,这不仅仅意味着她的子孙日后随别人姓,更意味着江山易姓。

甚至于,她的子孙能不能继承江山都是问题,她以后的配偶和别的女人生下的庶嗣也是有继承权的,若是庶嗣太厉害,干掉嫡嗣取而代之,继承两国也不是不可能。

辛筝虽是低人一等的嫁,但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配她的,因而穷桑伯允诺她是穷桑国的下一任君夫人。

重点在于穷桑伯一直没立嗣君,而穷桑伯的婚姻是娶,这也意味着他膝下具备继承权的子嗣相当多,最新的情报据说已经有三十一位了,还在持续增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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