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王冠小说>其他类型>系统误我终身> 系统误我终身 第69节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系统误我终身 第69节(1 / 4)

他当然有资格这样说,在他参加大河集会狩猎的那一次,他在这样的狩猎之中没有带回任何的猎物,但是他带回来了一只带着血痕的长牙虎的牙齿,于是名声立刻传遍了周围部落,直到今天,不少孩子还听过“杀虎勇士”的故事。

“就是运气。”但是小女孩坚持自己的看法:“看看水鹿,他不就是因为运气才打到那一头猎物的吗?”

水鹿的名声传遍周围部落,不同于虎牙剑走偏锋的勇敢,水鹿是实打实的打回了一头成年的水鹿,所以来到石洞部落后格外的受尊敬。

水鹿个头极大,壮实的如同小牛犊,而且头上的角大而尖锐,在它们发情的时候,两只公鹿会用头上的大角进行搏斗,胜者才拥有资格和母鹿交配,而如果被这样的鹿角用力一顶,就算是成年人也会被顶出去好几米远,再用鹿角一踏,能当场出人命。

所以这种危险的素食动物,历来都需要整个部落的男人一起狩猎。

而当水鹿拖拉拽着那个体重不输于自己的猎物走出树林的时候,轰动了整个大河集会。

“能带回猎物的男人受人尊敬,但是最勇敢的男人才会成为部落的首领。”虎牙可不认为自己会输:“水鹿打猎很好,可是在小河部落里,能够作为部落首领的,还是最勇敢的豹爪。”

豹爪,听名字就知道了,他也是在这样的大河集会狩猎上,遇到了一只黄豹,在一番激斗之后,他成功的留下了豹子的爪子,并以此为名。

虎牙的说法并没有错,水鹿和豹爪是同母异父的亲兄弟,在水鹿打到一只大猎物后,不少人都猜测小河部落的下一任首领将会是他,但是谁也没有料到,他居然会离开小河部落,作为火石的伴侣“嫁”到石洞部落来,而豹爪,也成功的成为了小河部落的首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和弟弟的感情却江河日下,几乎当成了仇人。

“那个,楼主啊,你有没有觉得他们遇到的野兽有点多?按照比例来算,他们狩猎的时间都是一天,怎么遇到的不是豹子就是老虎?”宫斗论坛里,一个玩家小心翼翼的问道。

一言激起千石浪。

“对啊,我也觉得奇怪,平常狩猎的时候,男人们也是隔个好几天才能看见一次狼,怎么到了这个大河集会,猛兽都是成堆的出现?上面不是说了,每年都有好几个部落的人,因为遇到猛兽就gameover了。”

“没什么不可能啊,你们看,大河集会的狩猎本来就是放在猎物最多的地方,猎物多,猛兽不也就多了嘛。”也有人持不同意见。

“是啊是啊,孩子们去的本来就是最危险的地方狩猎嘛,听说那个地方平常大河部落自己都不怎么去的,就是因为野兽太多,老有伤亡。”有人附和道:“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些野蛮部落的男孩都有成年礼,不是去杀一只狮子就是去带回来敌人的头颅,现在这种这是去有危险的地方打猎,已经够好的了。”

“楼上的都错了,最重要的一点不是猛兽太多,你们有没有注意到,从虎牙到豹爪,几乎都是每个部落最勇敢最能干的那个男人,会遇到最厉害的野兽。而他们能够扬名,都是因为他们本来认为必死无疑,但是却成功脱身。我就奇了怪了,难道狮子老虎也有定位系统,专门在那些最强的男人面前出现?”

“你刚才说,所有部落最厉害的男人,都会遇到长牙虎那个级别的猛兽?”罗琦问道。

“几率很大。不过有一个部落例外,他们部落里的勇士从来都是带回满满的猎物,而很少遇到虎豹的危险。”

“哪个部落?”

“大河。”

第一百三十章 老人

大河部落的火光已经熄灭,大多数族人已经窝在山洞或者土坑里面进入了梦乡。

大河部落居住的山谷气候宜人,物产丰富,但是用来居住的山洞却很是尴尬,只有部落里面有身份有能力才能够获得在山洞之中睡觉的权力。

但是在山洞的不远处,隔着百十步远的地方,还有一个小山洞。

这处小山洞当然比不上前者的宽敞,但是舒适却远远超过了。虽然现在已经是春天了,但是小山洞中还是升起了一个火堆,暖烘烘的烤着地面。

在小山洞背风的一侧,是居住在这里的主人的床铺,用最柔软的干草厚厚的铺了三层,然后又放上了棕树的树皮,躺在上面如同回到了母亲的怀抱,温暖而踏实,最奢侈的是,床铺上还有一整只狼剥下来的黑色狼皮,睡觉的时候可以盖着取暖。

大河部落的富足胜过了周围部落,几乎每一个人都可以有一件兽皮衣服,哪怕是脏乱破败不堪,好歹也是兽皮,比那些经常用树叶和干草来遮蔽身体的部落要强得多了。而这个床榻上的狼皮,仅仅从毛发上判断,也能看得出属于一匹健壮而且强大的公狼,剥下来的狼皮很大,足够盖住一个人的身躯,而且狼毛油光水滑,看得出这头狼在生前的营养一定很好。

这样的狼皮,如果在周围部落里,那么肯定是部落首领的衣服,就算在大河部落,同样品质的兽皮也没有几件。但是在这个小山洞里,这样珍贵美丽的狼皮,就这样随随便便的扔在睡觉的草甸上,只能作为主人的盖被使用。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