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朝臣们殷切期盼着,长得娘不要紧,能生就好!
结束登基大典以后,魏清回到寝宫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累,太累,踩了一整天的高跷,脚上磨得全是泡。
心疼地捧起自己细嫩的小脚丫,魏清叹了口气,哎,能怎么办呢,只能朕自己处理了,毕竟朕的脚丫这么可爱,一看就是个女孩子。
在大得能踢蹴鞠的寝宫里,魏清翻箱倒柜地找金疮药,找来找去,全是各色点心吃食,饭桶,真是饭桶!怪不得是噎死的!魏清暗暗唾弃原主,脚又实在疼得不行。
朕这身子竟如此细皮嫩肉的,可真是太没有男子气概了。
“来人哪!”魏清喊了一嗓子,屋外的内侍连忙进来行礼,“参见皇上。”
“免礼免礼,给朕悄摸儿地去太医院拿瓶金疮药回来。”
内侍睁圆了眼睛,拿金疮药?“皇上,您受伤了?”
“哪那么多废话呢?”魏清吹不了胡子只能瞪眼,“还不快去,小心朕砍了你的脑袋!”
内侍屁滚尿流地就去太医院了。
魏清抱着脚丫子躺在床上,感觉做皇帝也挺不错的,吓吓那些小内侍也挺好玩的。
被威胁砍脑袋的内侍办事儿很快,片刻就把金疮药取来了,抖着身子将药双手奉上。
心中暗想:这太子登基前是以宽和温顺闻名宫内外的,怎么登基后,隐隐约约有些暴君的倾向呢?莫不是现在才露出了真面目?
“暴君”魏清捧着金疮药左右为难,这药是直接洒呢,还是怎么着,试探性地洒了点金疮药在脚上,没什么感觉,直接往脚上厚厚地涂了一层,还有点辣。
早上,魏清是疼醒的,脚上又麻又痒,起来一看,上面的水泡个个红得发亮长势喜人。
“来人哪,给朕宣太医!”魏清一声惨叫。
太医王宁昆昨夜值勤,半夜被皇帝内侍叫醒,要去了一瓶大内秘制的金疮药,白天还未来得及回府沐浴休息,就被宫中禁卫押到皇帝寝宫问罪。
他一头雾水地跪在龙床前,新登基的皇帝在帷幔后细细地出声问他:“你就是昨夜给福安金疮药的太医?”
“是臣给的。”
“怎么朕用了你的金疮药,脚上又痒又麻?”魏清气道。
王宁昆很奇异地从这位新帝的语气中听出了一丝委屈的意思,他小心翼翼地回复:“皇上,可否让臣看看您的脚?”
魏清很纠结,给看还是不给看?
作为女子,脚若被看了,按规矩可是要下嫁的,作为皇帝,朕的御足岂是随便能被闲杂人等瞎看的!
良久,王宁昆才见到明黄色的帷幔中迟疑地伸出了一排小巧的脚趾,就露出了那么一点儿,像雨后林子里钻出来的笋尖儿,“就这么看吧。”
……
无法,王宁昆只能要求上前查探,魏清准了。
一靠近,王宁昆便看到雪白如玉的大脚趾旁一颗红豆一般鲜艳欲滴的水泡,格外显眼,惨不忍睹,上面还有些金疮药的粉屑,王宁昆心情复杂地说:“敢问皇上是否没将水泡挑破便上药了?”
“啊。”魏清惊讶地说道,“还要挑破吗?”
王宁昆坚持要帮魏清挑脚上的水泡,而魏清坚持不同意王宁昆来,给你看了脚趾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还想碰朕的脚,你敢碰朕,朕就砍了你的脑袋!
作为宗朝最有操守的太医之一,王宁昆宁愿被砍脑袋,都不愿看到皇上对自己的脚乱来。
正在两人僵持不下时,门口内侍前来通报,“启禀皇上,司空大人殿外求见。”
司空大人?傅斯敏,原主的忠实拥护者之一,好基友啊!
不管谁来求见,只要能来解她的围的都是好人,“快宣快宣,”魏清躲在床幔后面喝道,“王太医,司空大人来了,你还不快走!”
王宁昆哭笑不得,皇上已是九五之尊了,怎么还拿司空大人来吓唬人。
“皇上,还是让臣来处理您脚上的伤吧,您是万金之躯,怎么能自己胡来呢?万一伤口处理不好,可是会发热的。”王宁昆苦口婆心地劝道。
魏清就是躲在后面不出来,这么多理由就是想碰朕的小脚丫,真是居心叵测色胆包天。
“王太医说得不错,”傅斯敏大步流星地进来,优雅拜礼,“皇上应当保重龙体才是。”他与新皇自小青梅竹马地长大,所以在宫中相对自在许多,没那么多规矩。
“傅大人,朕当然保重自己的龙体了,所以朕自己小心地处理,王太医却非要以死相逼,要让他来处理,现在你也逼朕,朕还有做皇帝的尊严吗?”魏清仍躲在床幔后面不肯出来。
明明是皇上说要砍了他的脑袋,怎么成了他以死相逼了,王宁昆值了一夜的勤,一大早被凶神恶煞的禁卫押来问罪,现在又天降一口大锅,真是被打击得摇摇欲坠了。
傅斯敏被魏清一句“你也逼朕,朕还有做皇帝的尊严吗?”惊到,他是保皇派出身,整个家族都是天子宠臣,百年来忠心不二,从未受过天子这样的质疑。
是他僭越了,仗着自己与魏清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分,过于放肆了,可他对魏清的心忠贞不二,不能受到玷污。
他立刻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