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大陆广袤无垠。
首阳山向东六百万里,有一片辽阔的平原。
这里地势平坦,水草丰美,名曰寿华之野。
此地曾为妖族所占,立寿华之国,国主乃是天庭统领级妖神凿齿。
不过随着巫妖大战开启,寿华之国早于数百年前就被后土部夸父大巫随手扫灭。
之后,空旷的寿华之野迎来了新的主人——人族。
百余万人族迁徙至此,短短几百年的光景便发展成了数百个大大小小的部落。
在这里,人族见识到了巫族勇士的强大体魄,妖族战士可怕的神通,还有数不清的智慧种族……
交流让生活在寿华之野的人族开阔了视野,也拥有了更多的选择。
比如拜师、学艺、通婚、交易等等……
毫无疑问,来自外界的信息让生活在这里的人族快速蜕变,启慧文明的同时,也俨然成为洪荒万族的一员。
相应的,洪荒大地上有什么风吹草动,他们也能更早得到消息。
此时,众多人族部落遭屠戮的消息也已经传来了这里。
一时间人人自危,部落族长将族内的修行者都聚集起来,一面严防死守,一面向最近的巫族部落求援。
这片寿华之野是巫族打下来的。
从那时起,迁徙过来的这支人族对巫族感激不尽,甚至把那些大巫奉若神明,每年都会派出使者前往百万里外的巫族部落敬献贡品。
对于他们的主动依附,巫族也没有当回事。
他们忙着跟妖族打仗,对这样的弱小种族实在是提不起兴趣。
不过数百年下来,这支人族始终坚持敬贡,倒也混了个眼熟。
两族之间还有不少通婚的桉例,生来的孩子秉承了巫族强大的体魄,同时也拥有纯血巫族所没有的魂魄。
拥有魂魄,便意味着能够修成元神!
这个发现让巫族彻底改变了对人族的态度,连帝江祖巫都亲自下令,让巫族各部落护佑人族,鼓励巫族与人族进行通婚。
巫族不修元神,这是洪荒人所共知的事。
准确地说,巫族不是不修元神,而是修不成元神。
盖因最初的巫族天生地养,身魂一体,这是他们肉身强大的根本所在。
但没有元神,也就没法修习洪荒主流的修仙之法。
炼不了丹药,祭不了灵宝,用不了道术,更别提斩三尸成就准圣之位。
这也是这么多年过去,妖族不断有准圣诞生,但巫族除了生来便强大无比的十二位祖巫之外,却始终无人能够达到准圣的高度。
先天不足!
但如今巫人混血儿的诞生,让巫族看到了希望。
这些新生儿既拥有巫族的肉身,又能够修成元神,日后成长起来,那岂不是能够诞生出准圣级的存在?
那样的话,小小的妖族还不是挥手可灭?
……
这一日,寿华之野上空阴云密布,眼看着一场大雨就要倾盆而下。
忽地,一轮火红的大日自乌云中飞速放大,灼热的气息将那厚重的积雨云蒸发得干干净净。
瞧见天空上的异状,一个个人族男女走出家门,抬头望向天空。
眨眼间,那一轮炽烈的大日化作华丽的銮驾,由六头蛟龙、九头巨象拉着,整个銮架都燃烧着火红色的火焰,金玉点缀华丽异常。
銮驾四周,还跟随着数十个金甲妖神以及十数万身穿银甲的天兵天将。
驾停在一个人族聚居地上空,金乌大太子伯煌微微皱眉,“下面这些弱小的生灵就是人族?”
灰豪妖神连连点头,一脸谄媚地道:“殿下慧眼如炬,下面这些生灵就是人族。您别看他们弱小,但他们的血肉滋味鲜美,便是未曾修炼过的普通人族至少稍稍炼化,也能增长不少的法力。”
说着,他见金乌大太子而是将信将疑,笑道:“殿下若是不信,待我擒来一个人族让殿下亲自品尝一番。”
金乌大太子皱了皱眉,“此地距离巫族地盘不远,莫要多做耽搁,去把下方的人族通通带回天庭。”
“是!”
灰豪妖神一挥手,立刻便有大队天兵天将走出阵列,祭出上千个巴掌大小的兽皮袋,将袋口冲着下方的部落。
一股股狂风平地而起,瞬间便绞碎了下方的屋舍围栏等等。
一个个人族男女老少惊恐大叫着被卷上天空,没入兽皮袋中。
这是一个有着数万人口的部落,其中也有不少修行者,但在天兵天将面前却是毫无反抗之力。
短短片刻功夫,这一个部落便被收入囊中,只留下一片狂风肆虐过的残骸。
“分出一队人先把这些人族带回天庭,剩下的人再去其他部落多抓一些。”
金乌大太子端坐在銮驾内下达着命令,随即又叮嘱道:“速去速回,莫非贪图血食滋味,待回到天庭弄清楚人族血肉的奥秘后,这些血食全都赏赐给你们。”
“遵命!”
一众天兵天将抱拳领命,驾起妖云朝着四面八方飞去。
就在这时,一只五彩孔雀自西飞来,张口一吸,飞往西方的天兵天将来不及反应,全都没入其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