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中,李牧成就大事之前都只有原身一个妻子,陈娇并不担心吴秀娥会比她先得到李牧的情。
春光灿烂,陈娇将李氏唤到身边,赐坐。
李氏很紧张。
陈娇见她也就是三十五六岁的模样,许是跟着李牧享了几年福,李氏肤色白皙,眉目温婉,若是将身上深色的衣裳换得艳丽些,也算是徐娘半老了。李牧是个深藏不露的老狐狸,陈娇决定先笼络李牧的亲人。
“姑母,您应该知道了,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我也不想记得那些丑事,就想安安分分地做夫君的妻子。”叹了口气,陈娇推心置腹地道。
李氏非常感动,看着陈娇的花容月貌,她由衷道:“小姐愿意这么想,是虎子,啊,是大人的福气。”无意中说出了侄子的小名,李氏涨红了脸,觉得自己给侄子丢人了,都怪她叫侄子小名叫习惯了,一直改不过来。
虎子……
武能抗敌文能治国的李牧,居然有这么一个小名?
这可比虞敬尧的富贵更令人捧腹,毕竟虞敬尧是真的富贵,李牧却一点都不虎。
“姑母过谦了。”陈娇就当没听见李氏的漏嘴,转而认真地问道:“姑母,夫君他对我,仍有些介怀,我,我想做些什么弥补,不知夫君有什么喜好吗,譬如他有没有特别喜欢的菜?”
李氏一个村妇,不懂官场也不懂礼数,但她对侄子的喜好最清楚,马上就兴奋地说了起来:“他啊,他从小就爱啃骨头,那时候家里穷,只有过年才会煮骨头吃,别人啃骨头把肉啃干净就行了,他不光啃肉,还会把里面的骨髓也吸干净!”
回忆起旧事,李氏双眼泛光,满是母爱。
陈娇的脑海里,就冒出一个七八岁的小李牧,抱着骨头坐在院子里使劲儿啃。
陈娇又打听了几样李牧爱吃的菜。
李氏说得很开心,吴秀娥听出陈娇要讨好表哥,不高兴了,捞到一条小鱼就赶紧跑过来,打断了母亲的泄密。
陈娇很满足了,与李氏行礼道别,领着丫鬟回后院了。
她走了,吴秀娥小声抱怨母亲:“娘你告诉她做什么?”
李氏感慨道:“夫人要与你表哥交好,这是好事啊。”她还盼着侄子快点给李家添丁呢。
吴秀娥哼道:“凭什么她想讨好表哥咱们就要帮她,娘忘了她是怎么作践表哥的了?一个残花败柳……”
“闭嘴!”李氏害怕地训斥女儿,一边左右张望,确定附近无人,她才皱眉道:“那些都是没影的事,你少胡说八道,你表哥现在能当太守,都是沾了人家的光,总之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往后她肯好好跟你表哥过就够了。”
吴秀娥嘟起了嘴。
今日官署比较清闲,李牧回来地早了些。
“大人。”严管事迎了上来,一边跟着主子往上房走,一边简单地交待了今日府中的情形。
“姑太太挺高兴的,与夫人聊了很多旧事。”
李牧默默地听着,脸上没什么表情。
换了一身家常袍子,李牧移步去了书房,刚翻了两页书,院子里传来了表妹的声音。
李牧皱眉,放下书,走了出去。
“表哥,你回来啦!”吴秀娥一身红裙,手里提着一个食盒,笑容甜美地望着他。
李牧当年背着姑母投军时,吴秀娥才两岁,刚会学步,非常招人喜欢的年纪,以致于李牧上了战场,夜深人静,十四岁的少年郎思乡情切时,最想念的就是奶娃娃小表妹。重聚后,吴秀娥长大了,李牧对她的感情却没变,依然把吴秀娥当亲妹妹。
两人去了隔壁的厅堂。
李牧坐好后,吴秀娥献宝似的将食盒放到他面前,打开盖子,排骨汤的浓郁香气顿时飘了出来,而且还是印在李牧骨子深处的熟悉味道。光是闻这味儿,李牧就猜到,排骨汤是姑母亲手炖的。
“这是我炖的,表哥快尝尝。”吴秀娥热情地催促道。其实吴秀娥是想亲手做的,但她天生不是做菜的料,李氏见女儿笨手笨脚的,嫌女儿糟蹋排骨,主动帮了忙。当然,李氏并不知道女儿是要熬汤献给表哥的。
“辛苦表妹了。”姑母的手艺,李牧没有客气,排骨都吃了,汤也喝了半碗。
吴秀娥很高兴,哼,她先喂饱了表哥的肚子,陈娇就没有殷勤可献了。
吴秀娥走后,李牧继续看了会儿书,才去了后院。
陈娇没让人时时刻刻打探前院的情况,便不知道吴秀娥做了什么,李牧过来,她笑着出来迎接。
夫妻俩落座后,丫鬟们开始摆饭。
李牧面带微笑看着饭桌,待最后一道鱼汤端上来,他也没看见半根骨头。
听过严管事的回禀,李牧看得出表妹的小心思,也料想陈娇会做骨头给他,未料……
预料失误,李牧若无其事。
晚上歇下时,陈娇隔了半臂距离躺在他身边,轻声闲聊道:“大人,我今天与姑太太聊了会儿,姑太太说你喜欢吃骨头,明晚我做给你好不好?”
男人不想与她圆房,私底下,陈娇还是唤他大人。
李牧仰面躺着,客气道:“小姐金枝玉叶,还是别操劳了吧。”
陈娇顿了顿,然后转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