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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想想道:“一共有几十座石头房子,那也就意味着这里至少曾住了上百口人。有一个村子的规模了。会不会就是桃夭一百年前看过的那一队养蛊迁居到这里的人?”
桃夭道:“肯定是了!这一带没有什么村落,一般人就算要迁居也只会往外头迁,不会越迁越偏。只是他们人都到哪里去了?看起来,这里像是荒废了很久一样。”
广平看了看周围的植物,便道:“看这里植物的长势,差不多有30年没人居住了。如果是要迁走,会带上行李。但是本君刚看过屋子里的情况,基本上屋里的东西都没动过。那也就说明,很有可能是这里突逢变故,甚至可能全部的人一夜间全死掉了。走吧,我们四处找找,也许就能知道答案了。”
“好!”程想想应了一声,刚抬脚欲走,耳垂上忽然传来一阵阵的刺痛,就像是有针在扎她耳上的肉似的。
广平见她捂着耳脸,面露痛苦之色,忙问道:“怎么了?是耳边疼了吗?让本君看看。”
凑近一看,只见程想想的耳垂下红得厉害,尤其是位于耳垂后方的两个红点点,比之先前更加的红,像是血珠一般,随意会滚落。
广平:“没错!你这是起反应了,蛊虫应该就在这一片了。”
一听这话,程想想顿时大喜,顾不得耳上的刺痛,“太好了!那我们赶紧找吧。”
四人兵分四路,搜索了每间石屋,又在附近的草丛、树边、水源处挨个检查,均无所获。
除了没有找到蛊虫之外,也没有找到一点人迹,连尸首都有一具,就好像这里全部的人员,在几十年前忽然消失了一般。
而此时,太阳亦已西沉,暮色来临,四周的景象也渐渐看不分明。
广平见程想想有些疲倦,便道:“要不先休息一夜,明天再找吧。反正大致范围已经框定,应该很快就能找到,也不急于一时。”
挑了块空地,僵尸先生蹦跶着清理干净了附近的杂草,桃夭拾来了干柴,广平出了火点燃了柴。程想想拿出了锅和泡面正准备煮,桃夭忙阻止道:“程姐姐,这泡面吃好几天了,都腻味了。不如换换口味吧?”
程想想无奈地道:“我也不想吃呀。可这不是没办法吗?”
桃夭笑嘻嘻地道:“要不我煮点粥给你们喝吧。离开封塘镇之前我买了点米,正好可以煮点粥喝。”
“野外煮饭太费劲了吧,而且我也不太擅长,还是吃泡面简单。” 程想想会煮饭,但她其实很不爱做饭。否则当初在婚介所的时候,也不会大部分时间都叫外卖了。
“我会煮饭。锅和食材都有,一点都不会麻烦。”桃夭一边说,一边解下自己随身的一个小包包,拿出事先买的米。
程想想也早就吃够了泡面,在这种环境下,能喝点清粥地绝对是一种极大的改善。自然也不会拒绝,和桃夭一起到水源边上把米淘洗干净。“
食材收拾完之后,架上火上的一锅水也已经煮滚了。桃夭下了米,拿了勺子搅动了几下后,盖上锅盖让它自己慢慢煮着。
她又跑到附近采了些野蘑菇、野菜当煮粥的配菜。
这些蘑菇程想想在市面上没见过,也不知道是什么种类的菌,但桃夭说,这些都是无毒可食的。她以前经常吃,吃腻了就采一大筐拿到封塘镇去卖,好换些其他的生活物品。
蘑菇也洗净后,又撕成小块小块的,然后一起洒到锅里和米同煮。等到粥煮得差不多了,桃夭又从小包里拿出食盐洒上,最后放上碧绿碧绿的野菜。再稍稍煮一会儿,便大功告成。
程想想还没吃过这种野味十足的粥,待尝了一口之后,只觉入口润滑,清香宜口。她忍不住竖起了个大拇指,嘴上却根本顾不过得说话,忍着烫又连喝了几口,越喝越觉得鲜美。明明只是简单的食材,甚至连调料也只有盐而已,可是这粥的味道却比程想想以前在小吃街上吃过海鲜粥还要美味得多。
僵尸先生呢,当然也早饿了,不过他在吃之前狠狠地夸了桃夭一通,吃的中间又是夸不停口。把桃夭的一张漂亮的小脸都夸得满面绯红,差得连头都不好意思抬。
“夸张。”广平淡淡地丢下了一句,却是连看都不多看一眼,跳上树自我入定去了。
定了不多时,便听到程想想喊他:“大神,吃点饭呗?”
他一垂眸,居高临下地看到程想想站在树下,仰着脸对他笑着,唇角边上还粘着一粒米,因为说话时嘴唇在动,那粒米也跟着一动一动的,眼见要掉,却又迟迟不掉,看得他心里发急,遂抬手一挥,扬起清风一缕,不偏不倚正好拂落了那粒尴尬的米粒。
“你是没吃过粥吗?至于这么丢人吗?”
程想想还不明白他的意思,只以为他嫌自己贪吃,便道:“食/色/性也,人之常情。我又不是大神,做不到辟谷不食的境界。还剩一碗粥了,我特意给你留的,你到底吃不吃?不吃我就吃了啊!”
话音才落,广平的身影已经从树上消失,不等程想想看清,手上一空,碗已经被夺去。广平站在她一步之远的地方,正悠哉悠哉地喝着粥。
喝了一口,他的眉头微微蹙了蹙:“一般般而已,而且还有种兔子的骚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