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恐惧。
所以再也没有人敢反抗,而约翰帝国也在这一片土地安安稳稳的经营下来。
而且约翰帝国发现,这里的人民在被他们征服之后,竟然出奇的听话,所以像炎国这种同样和美国是黄皮肤的人种,在约翰帝国这种白人眼里看来就都是一种奴才的命。
他们想要怎么拿捏都可以,这是为什么约翰帝国在面对炎国的时候敢如此嚣张的第二个原因,而且他们还敢不断地试探进军炎国的大西南。
在这一片大地上呆的时间久了,也让这些白人养成了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在面对着这种喜欢被奴役的黄种人,他们更习惯的是看到这些人的顺从。
哪怕就是忽然有个陈中正蹦出来用强硬的话语反驳他们所支持的代理人,约翰逊看到都非常的愤怒和生气。
因为这完全就是在向他们白种人挑战,反对他们白种人对黄种人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