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退了他的裤子,将他稚嫩而懵懂的欲望挑起来,下腹有陌生的东西想要释放出来。他半知半解地睁着迷离双眼看向女人,她脱了衣服,露出暗沉的器官,身上有青青紫紫的痕迹,应该是之前的客人留下的,廉价的香水味和体味夹在在一起。让他身体的欲望和本能的反胃交织,像是迷失在大漠的旅人,不知道何去何从。
就在这时,窗外传来母亲的呼唤:“骞北!骞北!”
像是大梦初醒一般,他几乎是慌不择路推开女人跑了出去。
欲望退却,反胃的感觉却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几个月后,警察从隔壁租屋抬出一句快要腐烂的尸体。他站在店门口,听到围观的人鄙夷地窃窃私语,别得没太听清楚,只听到了“艾滋”两个字。
他的年纪已经懂得这两个字的寒意,初秋温暖的天气里,他只觉得周身像陷入冰窖一般,冷得浑身发抖,而那刺鼻的尸臭味,终于让反胃许久的他,吐了个天翻地覆。
自此之后,性和欲望,甚至是女人的身体,对他来说,就成了尸臭一般恶心的存在。
直到那个晚上,当看到江漫光裸的身子,才知道,原来这一切其实是纯洁美好的。
江漫听了他的话,调侃道:“所以你也别怪我那晚过后就拉黑了你,真得是使用感太差了。”
“使用感太差?”
江漫不怕死地继续挑战他的男性尊严:“本来就差,我实话实说而已。”
程骞北攥住她的手,翻身将她压在身下:“看来我得好好让你体会一下使用感了。”
以至于江漫后面那句“幸好后面使用感挺好”没来得及说出来。
重新出发的两人,虽然不可能像刚刚陷入爱河的小情侣一样要你侬我侬,但几年下来早已经潜移默化积累的默契,在没了谎言和隔阂后,彼此间的相处,足以用舒适来形容。
因为太舒适了,谁都没再提结婚这件事。
上一回的结婚到底太荒唐,将一件严肃的事变得随意敷衍,如果要再次走进去,势必会要做好十足的准备。因为这一回,应该就是要抱着一辈子的心态了。
而一辈子还那么漫长。
江家二老问过两人结婚的事,都被两人不约而同通用相同的借口敷衍了过去。
实际上不止江漫,就是程骞北也觉得现在这种状态再好不过,反倒没那么急于结婚了。
就这么过了两个月,天气终于变得温暖。
这天两人一起在外面吃完晚餐,程骞北开车带着江漫兜风,不知不觉来到了下塘街附近。
他将车子停下来,道:“你陪我去里面走走吧!”
“好啊!”江漫跟着他下车。
两人拉着手朝那条已经逐渐被这座城市遗忘的老街。比起去年还残存的一点热闹,这条街已经拆得差不多,街道两边的筒子楼和平房,都已经变成一堆废墟。
日暮刚临,整条街已经没什么人,只有几个游手好闲的混子在这里晃荡。
曾经在这里讨生活的人们都已经离开了。没有人再记得曾经这里的热闹和嘈杂。
不过用不了多久,这条街就会焕然一新,重新开始属于它在这座传给你市里的未来。
程骞北曾经最大的理想,就是离开这个地方,成为这座城市让人艳羡的体面人。他做到了,唯一的遗憾是没能带着母亲一起。
他在这里的那些年,有过快乐吗?
也有的。
比如喧嚣过后的夜晚,母亲给自己炖的一碗甜汤,比如和王昊天睡在瓦背上,仰望城市的天空,一块畅想未来。
但这样的快乐,总是轻易就被那些闹事的流氓,暗香的喘息和呻/吟所打散。
好在,那一切,因为自己的成长和强大,变得微不足道了。最后都随着眼前的残垣断瓦,一起掩埋在一去不复返的时光里。
直到这一刻,他才确定,自己是真正走出了下塘街。
第66章 六十六章
暮色沉沉压下来,断壁残垣的街道显得一片萧瑟,与这座城市的繁华分为了两个世界。江漫转头看着程骞北抿唇沉静的表情,轻笑开口:“要不要来个告别仪式?”
程骞北低头看她,笑了笑,淡声道:“我小时候成绩其实一般,和街上大部分的孩子一样,都不怎么爱读书。十三岁那年出了事,王昊天进了少管所,我看到我妈背着我偷偷大哭了一场,我知道她是担心我的未来,她留在这座城市,无非是想让我有个不错的人生。然后我开始好好念书,考上了重点高中,学校的环境和这里是完全不一样的,我渐渐能明辨是非,从那时起,每天都告诫自己,绝对不能烂在这里。”
他不想像当年隔壁租屋抬出来的那具尸体一样,最终留在人世间的,不过是腐烂的味道。
江漫道:“你很厉害。”
这句夸赞是由衷的,那样的成长环境,那样的身世,最终靠自己的努力活成这座城市让人难以企及的体面人。即使他是不是她的爱人,在她心中,他也是一个让人心悦诚服的男人。这无关于他拥有多少财富,或者获得了多大关于世俗意义上的成功,而是他身上那种坚定。
程骞北对她的表扬只是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