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程松挑眉道:“可我觉得,你现在已经是个小富人了。”
杜晓瑜嘿嘿一笑,“那就再多多努力,变成大富人。”
第144章 、剃度出家,备孕
七宝美髯丹,杜晓瑜是答应给秦宗成做的,之前在府城便说好了等下一次再去就送一盒给他,只是杜晓瑜想着自己手上事情太多,短期之内是去不了府城了,索性抽空做了一大盒封好,请丁文章去送。
丁文章一听有机会去府城,高兴坏了,回房之后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廉氏,“媳妇儿,你看你都没去过府城,不如趁这次机会,我带你去玩上几天,怎么样?”
廉氏皱眉道:“我要是走了,家里的活儿谁做?你没见妹子成天忙得脚不沾地吗?这时候还想着玩,你啥时候能靠点儿谱?”
被数落的丁文章灰溜溜地摸了摸鼻子。
“嫂嫂大可不必担心我。”外面突然传来杜晓瑜的声音。
她走进门,带着满脸的笑意说道:“其实大哥不跟你说,我也有这方面的意思,大嫂嫁到丁家这么多年,为家里操心受累了不少,难得有机会出去放松放松,是该好好享受一下,去吧,我同意了,家里的活儿我会安排下人去做,嫂嫂不必挂念。”
廉氏还是觉得不妥,“可是……”
“别可是了。”杜晓瑜无奈笑了笑,一把将廉氏摁坐在镜台前,“你们待会儿就出发,坐马车去,便能赶在中饭的时候到县城,记得先定好客栈再去街上转,晚上休息一夜,明天一早再赶路去府城,马车很快的,大哥和嫂嫂都不必着急去秦家,一路上只管吃好喝好玩好就成,至于我炼制的丸药,什么时候送到都没问题。”
杜晓瑜一边说,一边拿起梳子,准备给廉氏梳个好看的发髻,再添些像样的首饰上去。
廉氏看着镜子里杜晓瑜熟练的手法,笑赞道:“妹子梳头的手艺是越发的见长了,难怪你今天的打扮这么好看。”
“那也是静娘教的好。”杜晓瑜放下梳子,取了一支鎏金簪子簪到廉氏头上,又拿起眉石仔细地给廉氏描眉,再把廉氏平时舍不得穿的蓝底绣水纹马面裙一换,整个人的气质就变了,杜晓瑜连夸好看。
廉氏往镜子里一瞧,不由得羞红了脸。
杜晓瑜催促道:“大哥,赶快抱上小安生启程吧,早些到县城,也能多些时间到街市上转转。”
趁着廉氏在整理行头,杜晓瑜把丁文章拉到一边低声道:“等到了县城,你要记得带嫂嫂去买些首饰,头一回带她出远门,总得让她高兴高兴才行,可不能让她空手而归,嫂嫂跟了你这么些年,虽然平日里什么都不要求你,可作为女人,谁不爱胭脂水粉漂亮首饰,你要是主动买,嫂嫂会更高兴的。”
丁文章一脸“受教了”的表情,连连点头,“妹子放心吧,我一定会找机会带你嫂嫂出去买首饰买好看的衣裳,不会让她失望的。”
“那我就放心了。”杜晓瑜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其实这原本是人家小两口的事,轮不着她操心,可是她好几次偷偷看到廉氏坐在铜镜前,手里拿着以前的陪嫁首饰对着脑袋上直比划,过后又舍不得戴,平日里做了件新衣裳她也只会在必要场合穿过以后就洗干净整整齐齐地叠起来放进衣柜里,对这些物件,哪一样都是小心地存放着。
杜晓瑜知道,廉氏虽然嫁了人有了孩子,可属于女儿家爱美的那份心思是还在的,只是她更明白家里条件不允许,所以有点什么好的都不舍得轻易用,怕一坏就没了。
杜晓瑜想着,夫妻俩成天在一块儿,丁文章作为丈夫,早晚有一天会发现廉氏这些小心思的吧?
可是日子越久,杜晓瑜越觉得丁文章简直是个超级榆木疙瘩,比阿福还严重,阿福好歹还会给她买珠花戴送她礼物,丁文章倒好,跟地上的癞蛤蟆似的,捅一下才会动一下,没人捅,他索性连动都不会了,完全不解风情。
杜晓瑜也是百般无奈之下才会这么直截了当地出口提醒他,说句难听的,要不是廉氏图个安稳度日的相公,杜晓瑜觉得,丁文章还真配不上廉氏。
廉氏虽说不是什么富家千金,可她给大户人家当过丫鬟,见多识广,连见到国公爷和国公夫人都能面不改色冷静以对,可见骨子里是个沉稳的人。
说到底还是廉氏厌倦了大户人家后宅的那些龌龊事儿想过平淡日子,否则凭着她这份心性与好相貌,还可以嫁得更好。
虽说嫁到丁家来,丁里正和胡氏这对公婆也没亏待过廉氏什么吧,可杜晓瑜总觉得廉氏的这份婚姻缺了点什么。
以前杜晓瑜没想出来到底缺的是什么东西,直到昨天阿福送了她一套十分漂亮的头面,她才恍然大悟,缺的是细节。
平平淡淡过日子好是好,可太平淡了便会显得索然无味,还是需要偶尔来点小温馨小浪漫调和调和感情的。
像丁文章这样,把媳妇儿娶进门就不管不顾的,日子一久,什么激情都给磨没了,只剩柴米油盐的时候,没准还能吵起来。
想到这里,杜晓瑜轻声一叹,好在自己挑选的未婚夫还没完全傻到什么都不懂的地步,否则她怕是要气得吐血。
昨天阿福送她头面是因为她今年及笄了,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