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出精壮匀称的肌肉,而是一件夹袄。
这样冷得天气里,就连一向讲究风度注重形象的胡美男,也不得不把自己裹成了个熊样。
见太太一脸失望的看着他里面又一层的衣裳,胡竞之忍不住又爆发出一阵大笑。
冬秀调戏不成,有些懊丧,正要从他腿上起来,却被他拦腰抱起放在炕上,“说到‘善解人衣’,还是为夫更擅长些,无他,惟手熟耳,就让我来代劳吧!”
胡竞之一边飞快解着两人的衣裳,一边凑过去亲吻她的唇,口舌交融间,只觉酸甜可口,嗯,是正宗老北京糖葫芦的味儿……
原本是想叫胡竞之下不了炕的人,最后却自己在炕上下不来了。
哎,人果然是越宅越废了,原本他两是棋逢对手,功力相当,可她这个家里蹲,日子一舒坦便有些疏于锻炼了,倒是不知不觉的成了他的手下败将,昨晚被整治的溃不成军,屡举白旗。
这可不行啊,就胡竞之这精力充沛似毛头小子的样儿,他恐怕还能在这事儿上得意个一二十年呢,她可不能再疏懒下去了,瑜伽和广播体操的都得通通练起来。
很多时候,婚姻的幸福还得靠性福来保障呢。
她可不想以后让胡竞之到别人身上去发挥他过剩的精力去!
一场酣畅淋漓的妖精打架,叫两人身心都舒畅了不少,彼此依偎着躺在暖炕上,连一根手指也不想动了。
如此贤者时间,能来根哈德门香烟是最好不过了,不过胡竞之答应了不在家里抽烟的,这会儿即便想抽也找不到,便与怀中慵懒娇媚的太太闲聊道:“你那文章作的如何了?”
“已经把头绪给理清了,接下来便是整理大纲了,这些最是花费时间了,哎,正式动笔开写,估计怎么也要等到明年了!”
其实有了大纲,写起来就很快了,而且她现在也有了一定的写作水平,都不需要列章纲,也不需要多少存稿,完全可以做到边写边连载。
这样她就可以尽快把文章发表出来,一来可以蹭蹭这新文化运动的热度,搭顺风车什么的她最喜欢了,二来,万一民国读者们对这种未来式穿越题材不感冒,她也可以及时调整方向,或是缩短篇幅,不至于扑街扑得太难看啊,好歹她现在也是知名作家了,还是要面子的!
“哦?难道你是打算写小说?”要不然怎么还要打大纲呢。
“是啊,我不是跟你说过嘛,就是写我想象中的未来啊!”
哎哟,冬秀姐还挺有志向,他一直以为她不过是要做两首诗词,写些小文章呢,现在的女性给报社的投稿大多都是那些,写小说的也有,不过这小说也不是谁都能写的,没文采、没新意、没吸引力,报社才不会收呢。
“你这小说可容易流于俗套,我看你写信用的都是白话文,而且用得还极好,你倒不如也写一篇白话式小说,这倒容易出彩些,到时候我帮你找家报社去发表也不是难事!”
胡竞之这话倒不假,这时候正是白话文兴起的时候,许多人都在摸索着用白话文作诗作赋,写散文写小说,不过大多水平真是不怎么样,即便是鲁迅先生,那白话文不也读着拗口得很嘛,当然啦,这也是大师的一大行文特点。
各大报刊为了顺应潮流,也是对白话文文章欢迎之至的,不过限于目前的条件,接受标准自然是宽松许多的。
冬秀要是写了白话文,被刊登的几率可比写文言文大多了。
“那倒不用,早有报社跟我约好了,到时候他们要做独家连载的。”
“哦?都有人跟你约稿了?是上次约你在六国饭店吃饭的那位编辑吧。”
冬秀点头应是。
“他对你还挺上心啊!”
嗯,怎么有股淡淡的酸味?
冬秀看着他面无表情的样子,噗呲一声便笑了:“想什么呢,我可是很守妇道的好不好!”
你是没问题,可红杏不出墙,也有的是那爱花之人越墙攀折啊。
与冬秀姐相处越久,他越是能感受到她的魅力,他再不敢将她视作普通的旧派女子,也不能轻易拿那新派女子与她相比,她身上那种自在随和、自信大方,是他从来所没见过的,即便是西方女子,也少有她那种独特的气质和魅力,让人忍不住想要亲近。
他越想越觉得对方是无事献殷勤。
现在能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已然成了一种荣耀和潮流,多得是那些要么求财、要么求名的无知之人被有心人拿此来引诱的。
冬秀姐倒不是那等会为名利所惑的浅薄之人,可也备不住被人别有用心的哄住了。
胡竞之多与各大报社打交道,自然些其中猫腻,一时不免阴谋论起来,生怕他的冬秀被人骗了。
冬秀见他不吭不响的,还以为他把这事当真了,忙顺毛摸:“从我们成婚开始,我就只疼你一个,宠你爱你,不会骗你,答应你的每一件事情,我都会做得到,对你讲的每一句话,都是出自真心,不欺负你,不骂你,相信你,有人欺负你,我会在第一时间来帮你,你开心的时候,我会陪着你开心,你不开心,我也会哄着你开心,永远觉得你最英俊,做梦都会梦见你,在我的心里,只有你!”
胡竞之给她一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