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谁先来?”青年跃跃欲试,可算有展示他本事的时候了。
虽然早决定要照了,可事到临头还是怯,众人面面相觑,就没人上去。
冬秀站起来撑撑衣服,大大方方的走过去:“我先来吧!”
她听着那小青年一叠声的“坐正、眼看前方、双手交叠、下巴微抬”,最后摆出拍证件照的标准姿势,硬邦邦的挺在那儿。
“咔嚓”一声爆响,随着一道刺目的白光,小助理手里举着的锅盖样儿的的镁光炮闪出火花和白烟。
别说吕氏他们了,就是冬秀都吓了一跳,顿觉眼前金星乱冒。
“好,不错,下一个。”
小青年对冬秀的表现十分满意,这姑娘不仅长得漂亮,而且身姿挺拔、仪态优美,神态大方而镇静,跟他想象中缩手缩脚、含胸塌肩的乡下姑娘完全不一样,不愧是是官宦人家教养出来的小姐。
冬秀扶着吕氏在椅上坐定,“娘,您就看着那个盒子不眨眼,别紧张。”
这哪能不紧张,天咧,吓死个人了,又是闪光又是冒火的,比打雷闪电还要可怕,怪不得都说这东西能摄魂呢,这不知道的,冷不防的被吓一下,可不要魂都丢了。
见过这拍照的动静,原来不紧张的也紧张了起来。
因而除了冬秀,其他人俱是一脸严肃,如临大敌般的盯着镜头。
除了个人的单照,还有江耕围夫妻的合照,江家的全家福,江耕围拿着剪刀比划着要剪辫子的照片等等。
冬秀还特地与冯氏合照了一张,打算到时候一并给胡竞寄过去,她也就能靠这个刷刷男神好感了。
近几年,江胡两家倒是亲近了不少,时常有些个往来,冬秀还曾与吕氏去胡家拜访过冯氏,因她一向以乖巧懂事的形象示人,冯氏对她的印象倒是极好,而且在婚期上有愧于她,因此在与儿子的书信中也是对冬秀大加赞扬的,给冬秀拉了不少印象分。
“大姐,快过来,一起拍个相片吧。”
正当大家拍照时,冬秀却看见了隐在楼梯间的大姐,快过年了,江家特地派人到陶家接她回来小住,这也是为了给她撑腰,证明娘家一直惦念着她。
不过大姐自从守了寡又抽上了鸦片,原本就文静的她是越发寡言内向了,便是回了家,轻易也不出房门的,今儿估计是被她们这边的喧闹声给引过来的。
“不,我,我就看看,你们拍吧。”
她果然有些慌乱的拒绝。
“大姐,你不要怕,你看,我娘,我大嫂不都在下面拍么,一点事儿都没有,连盼儿和安儿这两个小家伙都拍了好几张呢。”
她的眼里分明闪着好奇和希冀的光芒,可能是有些害怕和不好意思吧,冬秀可不能放过这叫她走出来松快松快的机会。
“还是不了,我,我也不好看,也没打扮……”
冬秀听她这话,便知道她心里是肯了的,当下便笑嘻嘻的拖了她过去。
至于她当心的形象问题也压根就是多余,可能是认命了,也可能是习惯了,大姐早没了上次见面时那种歇斯底里的疯癫和颓靡,现下不仅把脸颊上的肉养了回来,气色也看着十分好,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刚抽完大烟的缘故,这会儿眼眸含水、面颊殷红,倒也显出几分与众不同的神采来,再配着她那身忧郁落寞又淡然平静的气质,居然有种奇异的魅力。
冬秀心里第一万次为她感到惋惜和不甘,这样花一样的姑娘,不该是这样惨败的结局。
惠秀到底还是被她摁着扭扭捏捏的照了几张相,不想那照相的青年这会儿好似上瘾了似的,居然又兴致勃勃的指挥着她或倚或靠的拍了好几张。
不过一时三刻钟所有人都拍好了,也还未到中午,青年便打算返回县城去了。
江耕围自然是同去的。
冬秀正好将润色完毕的《三寸金莲》交给他,让他寄去沪市。
江澄平因经过那场流氓堵门事件,父母如何肯让他再回沪市,况且妻子即将临盆,于是就在家乡谋了份差事,以至于现在沪市少了个“接头人”,冬秀无奈,也只能让江耕围将信直接寄给那位口碑颇好的唐才常先生了。
等冬秀收到洗好的相片时,唐才常也刚好收到了书稿。
他本身就是这位宝先生的书迷,素来知道这位先生最擅长推陈出新,文章构思奇巧又兼言语诙谐流畅,算是白话小说里的一支标杆,仅有的两部小说《提刑官宋慈》和《才子变身记》都可谓上乘精品,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成书已经一版再版,这股读书风潮渐渐从沪市扩散到了全国各地,宝先生的大名也随之被更多的读者所知,现今通俗小说界,她不说是第一人,也不出前三了。
其实随着她知名度的提高,也有很多读者陆续来信,可惜通讯不便,冬秀连载的两个报社一个倒闭,一个相互间有些龃龉,能辗转送到江耕围手上的信件寥寥无几,江耕围又觉得妹妹一个没出阁的姑娘与不认识的人互通书信,那可要不得,那不就是私相授受了么,万一被人察觉,对她名声始终不好,于是很不赞成她跟那些读者通信来往。
冬秀倒是无所谓的,作为一个存稿过半才开始连载的人来说,与读者沟通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