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小老弟,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
唐斯和金小顺之间磁场特别合,这才一会的功夫,俩人就已经称兄道弟。
要说他俩,还真是有很多共同之处,当然最相同的一点,便是都属于衣食无忧的富二代。
比如金小顺他爹是煤老板,唐斯母亲以前是生意场上的女强人,虽然唐斯逼格比金小顺高,但败家方面,金小顺可一点不亚于唐斯。
因为有足够挥霍的资本。
所以个性都比较张扬。
这一点从穿衣风格上面完全可以体现出来。
四个人到了唐斯酒店餐厅。
唐斯早就让人准备好了包厢,他家餐厅的环境特别优雅。
唐斯延续了以往的风格,一请客就挑最好最贵的上。
尤其金小顺如今对唐斯来说可是贵客,因此更是按照最高标准来招待他。
什么鲍鱼海鲜鱼翅之类全都上了。
当然,金小顺作为一名土豪哥,也是见过世面的。
对于这一桌子山珍海味,他并没有流露出太多惊讶的表情,反而相当从容淡定。
这让唐斯对金小顺更加刮目相看。
果然是见过世面的。
沈玥看着这一桌子山珍海味,秀眉微蹙,“唐总,你这也太奢侈了,都是自己人,有必要这么腐败吗?”
唐斯绅士的替两位女士拉好座椅,“沈玥,这哪是腐败呀?我这不是重视金老弟吗?人千里迢迢的来深城,我总不能小气吧啦的,再说这都自家餐厅,随便吃。”
沈玥示意李芳入座。“你之前不是说,这酒店生意不好,要转让的,怎么到现在还开着?”她问。
“网吧没做起来,我心里没底呀,若是转让了我干嘛去?现在就指着这酒店过呢,至少我白天还有个落脚处,不然老头和我妈一天催着跟我结婚结婚的,实在受不了。”
虽然他很有钱,但游手好闲,也不是他的风格。
“贾总那边怎么样了?你作为股东,也可以跟着他干的,从贾总身上,真的可以做到很多东西。”
她要不是要在帝都上学,就来投靠贾总了,那可是未来的地产大亨呢,身价百亿,跟着他干,绝对吃不了亏。
但唐斯并不是重生者,他不知道眼下那个老实巴交,普通话都说不标准的男人,今后会有那么大作为。他那块地入了股,虽然也拿到了一部分分红,但毕竟不多,未来贾总能发展成什么样?他心里其实没底,沈玥口口声声说贾总有多大本事,但他和贾总那种朴实无华的人,实在磁场不和。
请他吃顿饭,一碗拉面加盘小咸菜,就把他打发了。
最难受的是,他不爱吃,实在的贾总还非得盯着他吃完。
他那金贵的胃,可受老罪了!
“咱俩还是只拿属于我们的那份红利就行了。我想自己单干一份事业,这样自由,也算有个退路,万一贾总那边黄了,我也不至于饿死不是?”
唐斯虽然个性张扬,但到底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了这么些年,心思缜密。“你自己看着办吧,反正互联网这块也很有发展前途,就看你能不能经营好了。”
网吧生意,在未来十年绝对是最火爆的行业之一。
金小顺听着唐斯和沈玥的谈话,对他之前所做的事业也有了大概的了解,他脸上划过一抹担忧之色,神色认真的开口,“唐总,你这次转行跨度有点大,你开网吧,若是你对互联网这一块没一点了解,以后经营起来怕是比较困难,你得好好学习,充充电。”
就像李芳,自己没技术没能力,凡事得依赖别人,这样被人踩住了短板,在员工面前根本没有威慑力。
唐斯回道,“怎么没有了解?国庆从帝都回来以后,我一直在学习电脑知识,现在也经常上网浏览新闻之类的,你还别说,这互联网就是神奇,足不出户知道天下事。”
“未来就是计算机的天下,所以,网吧在后面几年生意都会特别红火,金小顺的网吧管理软件也做的特别实用。唐总,李芳,你要好好学一学这方面的知识,这已经是一个发展趋势,不懂计算机,未来是要被这个时代给淘汰的。”
唐斯好学,也有远见,沈玥这话主要是针对李芳说的,李芳一直觉得自己没有文化,电脑这种东西是属于知识分子的,她一看到上面密密麻麻的字就头疼,根本没有求知欲。
大家边吃边聊着,唐斯和金小顺更是相谈盛欢,酒逢知己千杯少,这会喝的都有点多。
吃的差不多以后,沈玥对唐斯叮嘱,“唐总,你带金小顺去房间休息,我要出去给唐野打个传呼,晚上我和芳姐一起住。”
唐斯听着沈玥的话,嫌弃的瞅着她,啧啧两声,“沈玥,你说你到现在连个手机都没有,也太不方便了,我不是给了你那份分红了吗?怎么不买一部手机?你和我大侄子到现在还发传呼联络,也太落后了!我正好买了新手机,那退休的大哥大,就送你吧,明天拿给你!”
沈玥摆手拒绝,“不用,我明天就去买部手机。”
她手上拿的这个传呼机还是唐斯淘汰的,现在再拿个他淘汰的大哥大……
她不要面子的啊!对于沈玥没手机的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