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国力来进行军备限制”的提桉。
这个方桉虽然对人口占优的地球联合方面较为有利,但不知为什么,PLANT选择了接受。
在对外解释中,是因为PLANT对自身技术的自信,以及地球联合在其他方面做出的让步,让PLANT选择了接受。
同时,在PLANT方面的坚持下,签约地点定在了这场战争的发源地——“尤尼乌斯7”的遗迹上空。
所以该条约也被成为——尤尼乌斯和平条约。
根据条约,双方承认被大西洋联邦吞并的南美合众国独立。
恢复奥布联合酋长国自治权。
扎夫特将高雄基地返还给东亚共和国。
同时扎夫特撤出卡潘塔利亚基地和直布罗陀基地以外的所有地球据点。
具体条约共有十二点内容:
一、遵守林德曼提桉(根据各自国力来进行军备限制,国力由人口、GDP、失业率等各种数值计算而出,以此来对应双方各自应拥有的战舰数量、MS数量、MA数量以及相转移装甲装备型MS的数量)
二、双方均不付赔偿金;
三、自今日条约签订截止时间内的所有战犯,均由各自国家进行独自审判(不开国际法庭);
四、PLANT无条件放弃地球上的占领地,即放弃除卡潘塔利亚基地和直布罗陀基地以外的所有据点;
五、对旧PLANT理事国的关税优惠措施(和非理事国的差别跟以前相比基本不变);
六、双方无条件、无限制接受遵守林德曼提桉的检查,以保证该提桉的公正。
七、MS等武器禁止搭载“中子干扰消除器”,即销毁所有以核能为能量来源的武器,包括但不限于MS,MA,战舰,战车····等一切武器。
值得一提的是在该项提桉中,对核能机体的销毁任务将由各自国家进行独自销毁。
八、禁止“海市蜃楼”技术用于军事用途;
九、承认作为PLANT的监视团常驻基地,以及在地球公馆所在地的旧直布罗陀基地及卡潘塔利亚基地的使用;
十、ZAFT开放一个军事卫星,以作为地球联合方面的监视团常驻基地及在PLANT公馆;
十一、月球全域为中立地带,双方可设立同等数量的据点;
十二、地球上的国境线以及国家恢复到CE.70年2月10日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