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天才有点感动地软下声音:“妈也想你,天天都想着你呢。”
金窈窕眺望着满山红叶,抬手揩了下眼角:“那我今天能回家住吗?”
“这有什么不行的!”金母立马乐了,“你天天回来都行,回来吃晚饭吗?妈这就让阿姨买菜去!”
——
挂断电话,金母高兴地连连在原地踱步,还不忘招呼下楼的丈夫:“老金,窈窕说今晚要回来住!”
金父背着手,声音中气十足:“回来就回来呗,又不是多久没见了,你至于这么欢天喜地?”
金母白了丈夫一眼:“你这人,什么叫又不是多久没见,窈窕订婚以后回家得越来越少,我欢天喜地一下怎么了?”
金父嘁了一声:“她都快结婚了,结了婚就该多照顾小家庭,老回娘家像什么话。”
金母不理他,叮嘱完阿姨去买菜后,絮絮叨叨地翻起了冰箱:“窈窕最喜欢吃秃黄油,我今晚得赶紧准备起来……”
一起身,才发现丈夫已经站在了身后,她没好气地问:“干嘛?”
金父一屁股把她挤开,不苟言笑地挽起了袖子:“你做的秃黄油那还能吃?别给闺女吃吐了,这是我的招牌菜,起开。”
——
金窈窕捏着手机站在冷风里,中指被订婚戒指硌得生疼,她举手垂眸,终于彻底相信自己回到了二十四岁。
二十四岁,父母健在,她还没跟沈启明结婚,多好的年纪。
如果说这是一场梦的话,那就再也不要醒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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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感觉自己要冻感冒之前,金窈窕扶着从醒来起就有点眩晕的额头转身回到房间。
这是一个有些神奇的世界,目光所及,皆是粉嫩——缀满蕾丝边拢着罩纱的粉色立柱公主床、床边铺着的粉色羊绒地毯、天花板粉白色的羽毛灯、墙上粉色的窗帘……推开一扇移门,踏进粉色的衣帽间,她在斜靠一角的粉色洛可可风穿衣镜里看到了自己。
年轻的、漂亮的、找不到一根皱纹的,哪怕十万块一组的超声刀都无法回溯的满是胶原蛋白的脸。
她套着件粉色公主风睡袍,顶一头多年前偶像剧里女主常见的土黄色卷发。色泽如何暂不评价,反正睡过一觉后,这头卷毛已变得干枯毛糙,随意支棱,蓬松无比,让镜中的她看上去就像一只不幸的草泥马被困在娘气冲天的粉栅栏里。
但这样浮夸的配搭,竟也硬生生被她纤细的身段和白到近乎透明的皮肤穿出几分美感来。
金窈窕靠近几步,与自己对视,镜子里的少女鲜嫩得像颗白里透红的水蜜桃,唯独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澄澈瞳孔深处闪烁着与年龄不相符的锐利。
她眼珠一转,挪向右侧,镜框上贴了张边角满是碎花的便利贴,上头一行娟秀的字迹——
【早饭半个苹果,午饭蔬菜沙拉,晚饭千万别吃!目标体重40KG,只差最后1kg,加油!】
金窈窕:“……”
她瞄了眼镜子里一米六九的自己。
尼玛,怪不得从醒来开始就头晕目眩,眼前发黑,她还以为自己生病了,感情是饿的。
想到自己多年后三五不时犯的胃病,金窈窕就气不打一处来,再想到干出这种蠢事的居然是自己,她又连生气的力气也没有了。好在转念一想,她很快释然,毕竟自己干的蠢事又不止这一件两件。
因为觉得自己个头太高不够小鸟依人就拼命减肥,因为天生嗓音有些沙哑不够甜美可爱就努力慢吞吞娇滴滴说话,因为想让自己看起来淑女,不管适不适合的打扮都往自己身上套,毕业那么多年,也从没想过自力更生,满脑子只有怎么妥帖照料好沈启明的衣食住行,恨不能把“贤妻良母”四个字刻在脸上。
清醒之后,回头再看,只能感叹爱情真是个奇妙的玩意儿,竟然能让人将自尊都踩在脚底。
——
金窈窕实在不想看自己这幅德行,挑了个花边好歹简单些的皮筋儿把头发扎好,翻找完整个衣帽间,才找到一件宽松的白色毛衣。比较无语的是她发现自己竟然连一条裤子都没有,仔细回忆才想起自己年轻时确实一年四季都是光腿穿裙子的。
她只好忍耐着挑了一件最厚实的的针织裙,然后翻出现金信用卡驾照身份证,将有价值的珠宝手表也收拾进一个迷你双肩背里。提着外套刚打开门,她就嗅到从楼梯口传来的食物香气。
循香下楼,渐渐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家里的两个阿姨正在闲聊,似乎听到动静,其中一个抬头朝她看了过来,随即很有些责怪地开口:“窈窕哦,你今天怎么睡这么久,再晚一点启明都该下班回来了。”
说话的是王阿姨,她是一手带大沈启明的老保姆,资历颇深,在家也很有长辈做派,对金窈窕说话向来是这个调调。
金窈窕以前觉得对方可能是相处太久,已经把沈启明当做了亲生儿子对待,所以才会这么不把她当外人。但现在看来,人家跟沈启明本人说话时倒是体贴温和,很有分寸的。
不过转念一想,也是,自己倒追沈启明十几年,自己都不把自己当回事,哪还能指望外人把她当盘菜呢?
客厅挂钟指向下午四点整,按照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