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牧所在的农场不远处,一条宽阔的马路上,六个身穿盔甲,手持长剑的人沿着马路走来。首领浓眉大眼,体格健壮。他的容貌和龙牧有七分相似,背上的巨剑有门那么宽。
“龙啸云,如果你想娶我家小姐,就必须准备一份彩礼!男爵说得有一百枚金币。”
一道讽刺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龙啸云转过头,发现说话的人是个中年男子,尖尖的耳朵,猴脸,留着胡须。他艰难地挤出微笑。
“别担心,卫队长。我的祖先是伟大的贵族!父亲虽然现在只是一个贫穷的男爵,但家里还有一块废弃的农田。如果把它和其他杂物一起卖掉,应该可以凑齐一百枚金币。”
“七天。”
“什么?”
“我说你只有七天时间。我家小姐不仅漂亮,而且受过良好的教育。想娶她的人可以从一个农场排到另一个农场!你只是一个小小的黑铁级战士。如果她能嫁给你,那是你祖上八辈修来的福气。她可等不上几年时间来让你筹钱。如果七日内凑不到一百枚金币,那就算了。”
卫天虹伸出手指晃了晃。从他的话语中,明显能听出满满的讽刺意味。
一枚金币,足以让一个普通家庭节衣缩食一年,一百枚简直就是抢劫。
龙啸云握紧拳头,叹了口气。“我知道。我会尽早凑齐的。”
龙啸云是龙德民的长子,龙牧的哥哥。
龙啸云二十岁就已经是黑铁级战士了,距离青铜级只有一步之遥。因天赋出众,被一位名叫李延宗的农场主看重,招他为守卫。他旁边的人也是农场守卫,卫天虹是队长。和他一样,也是一只脚踏进青铜级的战士。
作为长子,龙啸云为了减轻家人的负担,从小就离家出走。他一直在想怎么赚钱。
致富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娶一个富家千金。
不是龙啸云不想努力,而是时间不等人。还有一帮弟弟妹妹等着他照顾。要是等他出人头地,全家迟早要饿死。
在这个世界里,男人和女人分别到了16岁和14岁就可以结婚了。他要追求的小姐是李延宗的女儿。李延宗作为邻里有名的农场主,也是个男爵,但他和龙德民这样落魄的男爵不同,因为李延宗是个臭名昭著的地主。除了有数百名守卫之外,他还有数千名农户。
婚姻是男人必须负责的事情。就算要娶村姑,彩礼不够,对方父母也未必会同意,而富家女更是如此。龙啸云追了她很久,她终于愿意嫁给他。
“为了让我的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我一个人的荣辱算不上什么。”
就在龙啸云安慰自己的时候,不远处的天空突然飘来一团乌云,紧接着是一声雷鸣般的轰响。拳头大小的水球从天而降。天上风起云涌,大地雾霭弥漫。整个场面让他大吃一惊。
“这是怎么回事?”
他以前见过雨,但从未见过如此大的雨。这看起来不像是自然现象,更像是有人在施法。
但是,改变天气是青铜级法师的标志。这种级别的法师,在大城市里一般都会过上好日子,怎么会出现在这么偏僻的地方?而且,看这法术覆盖的区域,似乎是他家闲置的麦田。
“不好!”
龙啸云感觉不对劲,冲了过去。
他知道,家里唯一值钱的就是一块农田和一座养鸡场。离家多年,他不知道那里还剩下多少只母鸡,而麦田原本是要当彩礼的。如果田地被毁,他拿什么作聘礼呢?
“跟着他。”
卫天虹一开始被远处的暴雨吓了一跳,看到龙啸云的动作,他皱起了眉头。
虽然不知道龙啸云为什么这么激动,但他是主人派来的守卫。不能让龙啸云出事,所以他立即挥了挥手,带着几个手下跟了上去。
…
龙牧站在农田里,呼风唤雨。他大口喘着粗气,感觉很舒服。
拳头大小的水球落在身上,像果冻一样弹开。因为他是施法者,所以不会伤害到他。水球落在地上,甘甜的水源源不断地流淌,把土壤从黄色变成黑色。
短短几分钟,黄土就变成了肥沃的黑土。
田间的杂草也长得很快。从小牛的高度长到成年人的高度,完全高过了龙牧。如果这地里是小麦而不是杂草,那就足以养活他家人几年了。
他的初衷是滋养土地,让种植东西更方便。但是,杂草长得很好,将来除草会很麻烦。
“如果再继续下去,光除草就有过头疼的了。”
龙牧身子一晃。他擦了擦脸上的水,感觉自己体内的魔法元素在快速消耗。他停止施法,天空中的云朵顿时消散。
魔法本质上是一种能量。那股能量蕴含在灵魂之中,可以与天地相通。当那种能量几乎耗尽时,人们就会陷入虚弱之中。大多数法师会显得软弱无力,因为他们短时间内无法补充能量。
龙牧这几天一直在吃五彩香鸡的蛋,体型已经堪比十三、四岁的孩子了,但还是支撑不住。
“你是从哪里来的法师?怎么敢在这个领域偷偷施法?你不知道这是我家的财产吗?快点出来,不然不要怪我不客气。”
龙啸云边跑边喘着粗气。他拔出背上的巨剑,站在场外,大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