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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反派大佬的童养媳 第72节(1 / 2)

这样算下来,最后动手的,极有可能是镇北王。

陶琼琇看她一眼,没好气又好笑的说,“是是是,就你聪明。”

姜娉筠微惊,别看她说的信誓旦旦,一副确有其事的模样。

可其实,她纯粹是猜的啊。

“嘶——还真是啊。”这位殿下不要名声的啊?姜娉筠惊讶的想。

要知道,这几年不见。京都的人差不多都淡忘了他天煞孤星的名声,可谢流云的事一出。所有人都知道了。

“他,从来都不是软弱的人。”陶琼琇轻声说。带着骄傲与自豪。

风霜雨雪,从来都击不跨这个人的脊梁。

世间众生的惧怕与目光又算什么。

姜娉筠看着自家好友眼睛亮晶晶的模样,心里满是祝福,却又觉得腻歪。

隐下那点羡慕推了她一把,说,“好了好了,知道镇北王是你的未婚夫,别显摆了。诶,你听说了吗?三皇子妃有孕了。”

有孕?李灵若?

陶琼琇有些惊讶,她的确不知道这个,不过想想,最近的确很少听见她的消息。她之前没往这方面想,只以为是被陈嘉赐抓住了把柄,她不敢冒头,正躲着呢。

“这是好事。”她淡淡的说。

姜娉筠却立即住了嘴换了话题,虽然没有明言,可她却隐约感觉到,阿莹似乎不太喜欢那位三皇子妃。

说话间,珍珠又过来了,显然有些雀跃的模样,说,“姑娘,殿下传信,在花园等你。”

这一会儿的时间,显然已经足够陈嘉赐见过洪太师。跟着就想见见几日未见的未婚妻了。

陶琼琇杏眼微睁,忙跟姜娉筠轻声说了声,就跟着珍珠从花厅里溜走了。

四月的花园,远比二月的更加璀璨。

繁花似锦,花团锦簇。

可这般美景,却也丝毫遮盖不了长身玉立站在其间的男子。

大抵是今日为了贺寿,陈嘉赐难得没有穿那一身玄色衣衫,而是一身紫袍,玉冠束发,桃花眼淡淡一扫。一时间竟然压下了繁花三千的艳色。

他本就男生女相,尤其是一双桃花眼,明明平日里最是一个淡漠的人,偏生了一双生来多情的眼睛。

也就他平时总是冷冷清清,身上气势沉稳,且煞气又重,更没什么情绪外露。否则那双眼睛眼波一扫,怕就得让看见的人心神动摇了。

“小哥哥~”陶琼琇做贼似的看了看周围,见着没有外人,这才笑眯眯的喊道。

她今年十五,再没办法像小时候一般,撒娇卖痴的小哥哥长小哥哥短了。偏陈嘉赐就认准了这个称呼,就喜欢听她这么叫。无奈之下,她只好折中,没人的时候叫小哥哥,有人的时候叫殿下了。

陈嘉赐见她左顾右盼,这才叫人。墨眉不由一动,有些好气,又有些好笑。

这个阿莹,小时候嘴甜无比,最会骗死人不偿命。等到大了,竟也知道顾及在意颜面了。

“过来,”他今日心情似乎很好,正摆弄着眼前的花。手指修长,如同玉琢一般。见着阿莹来了,也没管那朵花了,抬手招呼道。

随着手指的离开,花朵微微一晃。似乎是恋恋不舍的挽留般。

陶琼琇迈步过去,辣手摧花把那朵花给折了下来,左右看看,笑着说,“是挺好看的。”

那可不,能得矜贵无比的镇北王一顾的花,自然有其独到的美感。

“你啊,”陈嘉赐无奈,转身带着陶琼琇走到亭子里坐下。

陶琼琇跟上,在他身边坐下,摆弄着手里的花,说,“我怎么了,这花早晚都要落。让我折回去,还能多几个人、多看几眼。岂不比留在枝头来的好。”

她这人,向来没有怜香惜玉的心思。看见好看的,喜欢的,总是想拿回家自己仔细欣赏。

这一点,从她小时候到现在,从来都没有变过。

而且,这套说辞也没变过。

陈嘉赐不由失笑,这段话几年没听,他都险些忘了。

“好了好了,不就是花而已。你若喜欢,我回去就让花匠好好侍弄府里的花园。”他不甚在意的说。

陶琼琇不怜香惜玉,他又哪里怜香惜玉了。不过是随口一说而已,却引得她说了这一大串来。

“好啊,不过,得好看。不好看的话我可不依。”陶琼琇桃腮泛上粉色,却没之前有些生疏的害羞模样。赫然是脸皮又厚了起来。

婚期都定了,她还害羞个什么劲啊。

陈嘉赐见她这样,反倒高兴起来。

他还是喜欢阿莹在自己面前自由自在,有什么话想说就说的样子。

像之前自己刚回来时,阿莹对自己处处拘束的模样,让他想想就不痛快。

“好,都听你的。”他好声好气的说,心甘情愿欢欢喜喜的应着。

丝毫不觉得陶琼琇得寸进尺,更不消说烦闷了。

“小哥哥,你忙的怎么样了?”陶琼琇也不问陈嘉赐在忙什么了,转而问他多久能忙完。

“快收尾了。”陈嘉赐微笑说,抬手煮茶,衣袖微垂,露出骨节分明,偏又不会显得枯瘦的腕骨来。

陶琼琇目光忍不住在那节手腕上划过,又有些赫然的收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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