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出来的双脚血迹斑斑,算不上有很深的伤口,但是磨皮的地方许多,难免有些触目惊心了。
她的脚落在男人掌心,纤瘦白皙。
沈知南皱眉,啧一声:“傻。”
盛星晚垂着脑袋,没吭声,看男人慢条斯理地拿着棉签沾上双氧水,准备帮她清洗伤口。
忍了忍,还是没忍住:“这个我自己来。”
上次给她脸上药时,差点没疼晕。
沈知南没同意,轻描淡写地拨开她伸过来的手:“我尽量轻一些。”
“好吧。”
“......”
“嘶——”
“......”
“沈知南,我疼。”
男人擦拭的动作微微一顿,抿着唇不语,他这是捡了个娇气鬼吧,能有多疼?
一只脚完事,盛星晚已疼得拧眉了。
她眼巴巴地看着她,希望他能再轻一点。
不知是敷衍还是应付,沈知南擦另一只脚时象征性地给她呼了呼,像是哄小孩子似的:“这样总该不疼了。”
“......”
你吹的是仙气?
上完药,盛星晚额角已经冒了足足两层冷汗,她往后靠着白色水箱休息,谢天谢地擦完了。
沈知南起身,把棉签和双氧水放回医药箱,重新回到身前将她一把打横抱起,走出浴室,放在柔软的大床上。
下意识地,她问:“那你睡哪里?”
沈知南正俯身帮她盖被子,闻言抬眼看她,勾着唇:“一起睡?”
“......”
沈知南没有再逗她,掖好被角后起身站在床边,灯光下,女人的脸蛋儿娇俏极,他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乖乖睡觉,明天再谈正事。”他说。
“哦。”
沈知南离开房间,出去时顺手带上了门。
不得不承认,他要是真温柔起来,不见得能有女人能抵抗住,好比刚刚那些——他屈尊给她脱鞋上药,抱她上床替她掖好被角。
他懂女人要的那些细节。
那些温柔错觉,差点让盛星晚忘记,也就是这样一个男人,隔岸观火,三番几次忽视她的求救信号。
沈知南......
她默默呢喃这个名字,不简单。
第13章
第二天清早,盛星晚被窗台几只蹦跳鸣叫的麻雀吵醒,她一睁眼,就看见矮柜上放着一整套的衣服。
揉着惺忪睡眼下床,双脚传来的钝痛感令她一下清醒不少,低头看自己的脚,几处破皮伤口微微结痂,周围泛着不正常的红。
昨晚沈知南替自己上药的场景浮在眼前,细致温柔,想到这儿连洗漱的动作都跟着慢了下来。
沈知南很懂女人,非常懂。
走出盥洗室,盛星晚拿起矮柜上的Bra, 拎出来看了下尺码,准得不能再准了。
沈知南到底是蓄谋已久还是心血来潮呢?
说他蓄谋已久吧,区区一个女人倒不至于,要说心血来潮那在这么短时间内把她的Bra型号都摸得清清楚楚,也太可怕。
楼下备好玉米粥和一些早点,软糯清甜的香味飘在空气里。
人尚且还在楼梯上时,目光就被餐桌边的男人吸引住了,他还是那副商务总裁风派头,利落干净,慢条斯理地用餐,手边摆着一个iPad, 时不时地会看上两眼。
察觉到动静,沈知南眸光看过来,深邃笔直。
“过来。”
她走过去,拉开他对面的椅子坐下,没动勺筷,默默看了会儿男人喝粥后,慢吞吞地发问:“我——”
“先吃饭。”
沈知南打断她,口吻和眉眼都极淡。
盛星晚抿唇收声,低头拿起勺子小口小口地喝粥,胃里暖暖的,喝到一半对面男人突然开了口:“不吃饱哪儿来力气谈判。”
碰巧送到唇边的勺子停住,抬头去看沈知南,发现他勾着唇笑得意味深长:“我不是说过么,我不会给你第三次拒绝我的机会。”
是阿,现在是她在追逐他。
沈知南是君子,报复一个人,他从不急在某一瞬间,好比在盛家、在夜笙,几度无视她让她难受得像百爪挠心似的。
现在呢?
他是她唯一的救世主,要的也是绝对臣服。
在沈知南的目光里,她没由来地呼吸停了一秒,然后脸庞绽放微笑:“我可不会愚蠢到和你玩谈判桌上的游戏。”
短短几年时间将HK资金翻百倍的男人,和他谈判,岂不是自寻死路?
沈知南搁下勺,淡笑道:
“嘴挺甜。”
听过太多溜须拍马的恭维话,一般奉承对他起不了作用,难得女子一句无关轻重的话,倒让他觉得心中舒坦。
用过餐的沈知南起身到露台接电话,他懒懒地倚在栏上,单脚踩在下方小阶上,整个人闲适随性,初阳的光辉给整个人渡上金光。
光是这幅皮囊,都得迷惑多少女人,啧。
似是察觉到她的目光,沈知南逆光抬眸看她,视线融在一片淡金色里,辨不清情绪,偶尔简单地回应电话那端。
踏进来的前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