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他不知,生出的种种祸端,也只能由他自己承担了。”
“你倒是摘得干净。可若是不能相许,怎么还要相见呢?”
苏亦行觉得这老伯未免管得太多,声嘟嚷道:“抬头不见低头见,又不是我有意为之。”她顿了顿,“不提此事了,老伯,要不要我去告知您的家人,让他们上山来接你?”
“不必了,他们寻不到我,便会上山来找我。”
话间,三郎已经拎着只兔子跑了回来。他方才走到树丛里,见到了强公公,派了御林军去寻。人多,自然寻兔子也方便。很快找到了个兔子洞,从一窝打盹的兔子里拎出了最肥的一只。
皇上瞧着他儿子这一副得了骨头的狗子似的模样,便觉得没眼看。
他献宝似的递到了苏亦行的面前,她高胸接了过来:“三郎,你可真厉害,这么晚了都能捉到兔子。”
凌铉初被这么一夸,脸上的笑意藏都藏不住。皇上觉得自己一口血快怄出来了,就他这五迷三道的模样,还像一国储君么?!他要是有尾巴,这会儿肯定都摇出大风来了。
苏鸿信那老东西当年就处处与他作对,如今他女儿来了,生得倾国倾城,还将他儿子玩弄于股掌之间。简直越想越憋屈。他身为一国之君,还能斗不过一个老匹夫?
于是陛下坐在苏亦行生起的火堆旁,一边看着她烤野兔一边道:“正巧这会儿也是无聊,不如我给你们讲个故事。”
凌铉初自然是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苏亦行似乎不太感兴趣。
“话老夫年少的时候,曾经遇到过一位佳人,生得是倾国倾城。不但舞姿冠绝下,更是弹得一手好琴。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老夫便让自己的书童写了情信送给那女子,以表心意。鸿雁传书,百十来封,你们猜,结果如何?”
凌铉初思忖了半晌,也没有想出父皇的是自己那一段情史。只知道他父皇宫中那么多嫔妃,用心的寥寥无几。多半是几的兴头,过了一阵子也就抛之脑后了。
“结果姑娘喜欢上了书童。”苏亦行一面拨弄火堆一面顺口答道。
皇上一怔:“你如何知晓?”
“因为情信是书童写的,往来的也是书童,这是自然的结果。”
“不错,这书童十分可恶,夺了老夫的心头好。还带着佳人来求老夫成全。老夫并非绝情之人,但也绝不能容许这样的悖逆之徒留在身边。于是将他赶去了偏远的地方。后来,书童有了一个女儿。巧的是,老夫的儿子无意之中瞧上了他的女儿,你世间的缘法是不是总是这般奇妙?仿佛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一般。”
凌铉初明白过来他父皇话中的意思,看来苏亦行的爹当年抢了父皇瞧中的女子。他回想了一下那位苏知州,确实是相貌俊朗的男子,虽然冉中年,但仍是英武不凡。平心而论,苏亦行的娘亲嫁给了苏知州,也算是一段良缘。
“姑娘,你我该如何对待这仇人之女?”
“谁是您的仇人?”苏亦行抬起头来,不解地瞧着他。
“书童啊。”
“老伯,您这话就不对了。当初您瞧上那位佳人,想必多半是见1色起意,并未用心。若是用心,怎会将情信假手他人。书童与那佳人是真心相爱,又肯为她担着被您责罚的风险,可见是真心相待。他并未夺走您的心上人,因为人,本就不在您的心上。所以何来的仇人?”
陛下被噎住了,半晌才又出话来:“可他到底不能算是忠仆。朕——真是每每想起,都如鲠在喉。你,老夫该不该让儿子纳她为妾,然后折辱她,以报夺爱之恨。”
“当然不该。”苏亦行翻转了一下手中的兔子,从随身的荷包里翻出了一些胡椒撒了上去,“您都了,是您的儿子瞧上了她。若是两情相悦,您折磨这个姑娘,不就是在折磨自己的儿子么?何况父辈的仇恨,为何要子孙后代来偿还?再者,您完全是自己的心眼儿。人生在世当心胸宽广,广结善缘,方得自在。”
凌铉初变了脸色,阖宫上下,谁敢这么忤逆他的父皇?他父皇的眼神已经透出了杀意,要不是他在,她只怕要身首异处了。
“好一张伶牙俐齿!”皇上咬牙切齿。
苏亦行伸出一根手指碰了一下那兔子,烫得立刻收了回来,转头笑道:“好了,烤的差不多了。”她将那喷香的兔子递到了皇上面前,“别老想以前那些不开心事儿了,吃饱喝足才是正道。”
皇上原是要发作,可是肚子不合时邑叫了起来。于是他咬牙切齿地接过了兔子腿,恶狠狠地撕咬起来。但这一入口,外酥里嫩的口感顿时消弭了一切戾气。
凌铉初笑着对苏亦行道:“行儿,给我也来一块。”
苏亦行将另一只兔腿给他,凌铉初刚要伸手接过去,半途被他父皇给抢走了。他一脸无奈,苏亦行便又剔了其他的肉给他,放在了洗干净的叶子上捧到他面前。
凌铉初尝了一口,顿时两眼放光:“好吃!”
苏亦行笑着看着他,露出了脸颊上的梨涡:“若是以后还有机会,我再烤给你吃。”
凌铉初用力点头,递了一块到她嘴边:“你也尝尝。”
苏亦行摇了摇头:“我晚上吃饱了,而且最近在斋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