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面条,走在林荫道上,汪晓雯搂着秦昇的手臂,脑子里,一闪而过一个场景,好像那年她上高三,秦昇来接过她放学。
被小混混骚扰过后的汪晓雯,自此成了全家重点的保护对象,每天晚上,要不就是他哥汪奕扬,要不就是汪父,总之,总会有一个人会来接她回家。
叛逆时期的小姑娘很讨厌这种做法,但又敢怒不敢言,只得在女同学们偶尔开玩笑又带着些认真口吻的调侃中,痛恨那段记忆,以至于她后来都不愿意想起。
和秦昇还有过那么一次接触。
晚自习下课,照常收拾书包下楼,以为会在门口瞧见她爹,没想到却是哥哥的朋友。
秦昇。
那个时候是冬天,汪晓雯裹着厚厚的羽绒服,脸蛋也因为天天晚上补餐,圆了一圈,其实她是不好意思见秦昇的,但人家来接她,她不得不走上前,乖巧地叫了一声:“秦昇哥。”
秦昇解释道:“你哥有事,让我过来送你回家。”
“哦。”
汪晓雯心想,他可真帅啊,这么冷的天,就穿了件很薄的外套,里面是白色的T恤,修长的手指可真好看。
低着头,不好意思,却听秦昇在笑,声音低沉有力:“我听你哥说,你现在很能吃,要我请你吃顿宵夜,有什么想吃的?”
汪晓雯在心里,将汪奕扬骂了个千百遍,嘴上也不忘嘀咕:“他可真讨厌!”
哪想秦昇却伸出手揉了揉她的头发:“走吧,不同替我省钱,多贵都行。”
汪晓雯还像平时一样,要了一个肉夹馍,回去的路上,觉得完了,在秦昇那里的形象是一点都不剩。
可动脑子想想,一个穿着普通到不能在普通的臃肿的羽绒服,又胖又能吃的小女孩,还有什么形象可言?
想起这件事,她恨不得这世界上真有喝了便可以丢失记忆的神奇药水,这样汪晓雯也不用在秦昇的回忆里还保留着这样一段不堪回首的尴尬期。
走在安静的校园路上,她撒娇道:“老公,我想吃肉夹馍。”
“你刚才还不是说想吃小龙虾?”
他们在往那家小龙虾店走。
秦昇是有些担心的,怕她吃的有太多,积食,前几天晚上,她还因为跟同学去吃自助餐,一不小心吃多了,回来嚷着喊胃疼。
“我改主意了,不行吗?”
“可以。”秦昇停下脚步,睨她一眼:“你们女人真麻烦......”
“现在知道了吧?小心我以后更年期......”
汪晓雯越说越离谱。
结婚两年,她已经在秦昇面前没什么形象可言了,所以可以毫无顾忌地把当年的糗事拿到台面上:“老公,你还记不记得,你当时还来接过我放学,给我买过一个肉夹馍?”
“终于记得这件事了?”秦昇无奈,“我还以为某人这么没良心......”
汪晓雯和秦昇唠叨过很多以前的事情,唯独没有那一件,那时候,秦昇已经在华尔街工作,因事回国,本来时间紧凑,可不知道为什么,就连他自己都控制不住自己,非要过来这一趟。
许久没见,汪晓雯从学校里出来的时候,他第一眼没认出来,长胖了,许是高三学业压力比较重的原因。
裹着厚实的羽绒服,整个人显得可爱又圆润。
看出小女生的失落,他逗她开心,只是效果不太明显,秦昇那会儿想,也许她可能并不是太想见到自己,毕竟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性格再乖巧,也会有叛逆期,不愿意下晚自习还要人接送。
“我那时因为那个时候的自己太胖了好吧,女生都有一段黑历史。”
也是奇怪,明明也没有刻意去减肥,上大学后莫名其妙就瘦了,只是体重维持在一个数,再想回到以前八十多斤的模样,是不可能了,谁叫她管不住自己的嘴呢。
秦昇在脑海回忆了下她当时的模样,漫不经心地说:“我怎么觉得挺好的?”
汪晓雯:“......”
合着当时自己那么自卑,还因此连提都不敢提,原来这位大哥还觉得挺好?
无语地摇了摇头。
走到肉夹馍的摊位前,跟老板说,给自己做一个,让秦昇付了钱,站在旁边,静静地等着,有几个男人,看着不像什么好人,可能刚从网吧出来,通宵一夜饿了,出来觅食。
从汪晓雯身边经过的时候,看了她一眼,才收回色眯眯的眼睛,大喊道:“老板,给我们做三个......”
从上学的时候,汪晓雯就瞧不起这些男生,拿着父母的钱,不好好学习,就连一份养活自己的工作都干不下去,整天只知道上网吧,打游戏,按何女士的话说简直就是不孝子。
能远离就远离。
往左手边移了移,倒是一旁站着的小女孩挺可爱,汪晓雯走到她身边,刚蹲下,想逗逗她,小姑娘却因为害羞,捂着眼睛,紧跟着跑去了马路对面。
虽然已经是晚上,车流量不大,但是一个小孩在这里乱窜,还是有点吓人,她赶忙起身要去追,秦昇却拉住人,头疼地说:“我去吧,你好好站着。”
他合理怀疑,如果这个时候出现车辆,汪晓雯不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