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这份雕工匠心,就远超金子本身的价值。
这是柳肇庆的私藏,老头子当时变卖了所有家产,这对金莲花品相特别,被他一直带在身边,舍不得处置。
千岁也喜欢得紧,燕三郎想从她那里弄出这套金莲花,可是费了好大的功夫。
看见新学生拿出这样的束脩,连容生也暗自点头。燕三郎拿出的这对金莲花很可能是人间孤品,连容生不缺奇珍宝异,但由此可以看出这孩子拜师所花费的心思。
礼物的贵重程度,就代表了送礼人对于拜师的重视程度。
什么礼轻情义重?不存在的。
他唤侍女上前,收起这对金莲花,自己脸色也和缓下来,把燕三郎从头到脚再多打量两遍,才抚着山羊胡子道:“我听刑老头说,你最近藉着千食人南下,大赚一笔?”
第210章 不离不弃
他既然提起,燕三郎也不避讳:“是,前些日子南北交互,宅价波动,学生小有盈余。”
连容生在春明城住下多年,身份尊贵、消息灵敏,虽不知道燕三郎到底卖掉多少套宅子,可至少明白眼前的新徒儿赚进的可不是“小有盈余”。即便是哪一家高门子弟来操作,也是一场极漂亮的战役。
可他看燕三郎双目直视,面色淡然,竟然真没有一点骄傲自得。这就太奇怪了。
其他男孩在这个年纪,要么贪玩,要么轻狂,即便在长辈的要求下说几句自谦之言,也是目光闪烁,压不住自得之情。
自得自满,这是人之常情,孩童更会表现而已。燕三郎才十岁,沉稳就远胜大人,家中长辈若得子孙如此,大概引以为傲。但连容生明白,没有孩子天生会是这样,甚至燕三郎的眸子虽然也是黑白分明,但若真凝神看去,就会发现他瞳孔黑得深不见底。
小孩子的天性,就是爱玩爱闹,无忧无虑。
燕三郎有这等表现,当真是少年老成?又或者他经历过什么,才过早地将他雕琢成了这样?
可也正因这样,连容生才觉得,教导这样的弟子格外有挑战性。
“富与贵,人之所欲也。能赚钱是本事、是好事,至少在这个世道不吃亏。”连容生呼出一口气,“但你须得牢记,富而无骄只是基本,富而好礼才值得称道,你性子是稳了,今后对人也要谦冲平和,不得傲慢无礼、恃财而骄!尤其不许再顶撞长辈!”
说到最后一句,忍不住挟带了私货。
燕三郎虽然看起来聪颖稳重,但上无长辈、手握巨资,这样的孩子很容易被带歪。连容生既然当了他的师尊,就有义务教导他为人处世。
燕三郎当然也认认真真应了句“是”。
其实他方才并非自谦,而是真心觉得自己没赚多少钱。三万两银子在别人那里,是吃用十辈子都花不掉的财富,可在他这里么……
打通第一条经脉以后,千岁就给他调整了每日药浴的方子,照方抓药更贵了!
这样算下来,每年光是药钱就得用掉上万两银子,还不计入其他任何成本。燕三郎炒房一波流赚到的钱,也就能支撑个两年不到吧。
所以,这钱只能说缓解燃眉之急,却谈不上让他一劳永逸,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连容生又随口考较他几个问题,当作基础学问摸底,燕三郎一一答了。离开云城之后,他也是日日勤勉,从未落下功课,石星兰送给他的几本书更是看得滚瓜烂熟。那里头就有石星兰从前读书做下的笔记,写着她个人的心得与看法。
千岁每每看了,都嗤之以鼻,说她为人过于软弱,这世道就该手持利刃前行。但燕三郎依旧将石星兰的每句教导都记在心底。
连容生问了几句,燕三郎都以石星兰的心法答之。前者基本满意,最后却道:“做人还是要有棱角,一味退让只会助长恶焰。”
话音刚落,千岁就“哈”地一声笑了出来。这老头和她想到一块儿去了嘛,只是她的话臭小子从来不听而已,这回看他怎么办。
连容生听见喵呜一声轻响,不由得一怔,探头往书箱一看,怫然不悦:“你怎么还带只猫来!”
春明城的富家子有架鹰驱宠的习惯,亏得他对燕三郎原本是越看越满意,没料到这孩子也不能免俗吗?
“师父,这猫是我救命恩人。若非它拼命相救,我早就身亡。”燕三郎应答如流,眼都不眨一下,“那时我就发过誓,一定将它带在身边,不离不弃。”
白猫把脑袋搁在箱壁上,满脸生无可恋:
谁要陪他不离不弃?明明是他死抓着她不放手!她做梦都想着木铃铛能换个主人啊,自己还有远大前程,根本不想被个小破孩子耽误!
她看那个端方就不错,可是每提一次,燕三郎就去揪她的猫尾巴,对她表达自己坚定的意志:
你想得美!
“喂!”千岁突然想起,连容生也行啊,“我们打个商量,你把木铃铛换给这老头子如何?就当是送给恩师的礼物。他有些本事,得此至宝也不会亏待你的。”
连容生曾是帝师,就算本身老朽,认得的大能也如过江之鲫,一定能帮她物色更好的宿主。
那厢燕三郎正抬手作了个起誓的姿势,一边肃容道:“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