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他像要生气,他朋友嘻嘻哈哈地说,“不提就不提,我不是为你高兴么。对了,听说第一名是跳级的神童,比我们整整少读四年?那不还是个小屁孩?你见过没有?”
“见过一面。”郑志远想起他跟父亲去徐家的那次,“她像她爸。”他比了一下,“差不多一米五几,以后矮不了。”
“神童平常有什么爱好?”他朋友好奇地问。
“看书,跑步,游泳,打牌。”
“还以为书呆子,没想到爱好挺多。”
郑志远叹了口气,“怎么可能是书呆子,她家里环境那么好,从小在大城市长大的,唱歌跳舞都会。老吴啊,我们跟人家的起跑线不一样。我们普通话都不会讲的时候,她已经在学英语;我们到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城里,她已经去过国外;我们考上一中拿到一枝英雄,她一直用的是派克。”
吴砾愣了下,“你认输了?”
郑志远拍拍吴砾的肩,“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笑到最后还得再看。”比较有利的一点,女孩,到了高中未必行,说不定一场早恋就完了。
他俩勾肩搭背走进小卖部,门里门外也是一堆堆的学生,三五成群,手里拿着冷饮,边吃边聊。
郑志远替几个也考进一中的初中同学付了钱,给自己也拿了根盐水棒冰,站在树下边吃边聊。明天开始军训,中考后漫长的暑假要结束了。
“怎么了?”吴砾注意到郑志远突然停止咀嚼冰棒。
“没事。”郑志远悄声对老同学说,“那边就是安歌和何明轩。”
何明轩皱着眉头听徐蓁发牢骚。
“我不想剪短发。”徐蓁心疼地摸着她的马尾辫,养了三年多总算像样。一朝回到从前,安景云怕影响学习,让她剪短。
“跟我们说有什么用,有这个力气,你干吗不劝安阿姨?”何明轩不能理解。
“……”徐蓁跺了下脚,“我就是抱怨下,你不想听就直说。”
“我是直说……”
“你还说!”徐蓁更生气了,“我不跟你说了!”她转过身催道,“你们走那么慢,是怕踩死蚂蚁?”
“来了-”安歌应了声,却没加快步伐,仍然看着方辉扭动手上的魔方。冯超略带歉意地对徐蓁笑了下,“快了。”
徐蓁真是服了他们,听见风就是雨,听安歌说有窍门,立马付诸实践。想到接下来三年还是同学,她就觉得这日子啊-谁能料到这三小只提前一年参加中考,却考得比她还好呢。
徐蓁险险过了统招线,总算在红榜上占了一个位置,这三个,连方辉都有600分。成绩出来后,方家伯伯送来一大包大白兔奶糖,还让卖西瓜的送上来两百斤瓜,说多亏安歌。这孩子把凡是需要背诵的内容,从定义到诗词,统统录了下来,让方辉听着复习。不然,以方辉背书那德行,语文历史政治绝对拿不到那么高分。
“那个是安歌的大姐。”
徐蓁听到有人说到自家名字。她转头看了眼,发现是几张陌生的脸,不在意地又回过头。
“状元相貌平平……”说到这里,吴砾被徐蓁狠狠瞪了眼,吓得话只说了半截,还有半句“没有三头六臂”吞了回去。
好凶。
“她啊就是这样,目中无人。”等人走远,郑志远安慰吴砾。
第九十七章 新生
为了保持班级均衡发展, 三百零二名高一新生被打乱分进六个班。因为安歌多次跳级, 年纪比同学小一截, 学校网开一面同意个人的要求,仍让她跟方辉同桌。徐蓁在一班,何明轩在三班, 冯超在六班。
他们是本校初中部直升的, 跟小卖部阿姨早就混得老熟。隔了一个多月没见,阿姨亲亲热热挨个叫,给徐蓁拿了重赤豆棒冰, 安歌是娃娃头雪糕,三个男孩喝汽水,特有经验地比划给孩子们看, “明天起可不能穿短袖短裤,操场上蚊子有这么大。”
工农兵,高二下乡学农, 高三进厂学工,每个学年都有任务, 让学生们品尝三种人生的滋味。学校很狡猾地把学工放在纺织厂, 纺织厂又闷又热又吵, 空气中飘着臭味和纤维,条件十分恶劣。呆上半天,再调皮捣蛋的学生也想好好学习:考不上大学, 就得接受分配进厂做工人。
高一呢, 现在的军训还不叫军训, 是基层民兵集训,第一件任务:拔草。大半个暑假下来,操场上的草长疯了。
“二班班主任是哪个?”阿姨在小卖部一呆十年,很多老师还没她资格老。
“梁老师,教数学的。”
说到这个,安歌就郁闷,她跟梁老师命里注定的师生怎么着?梦里他是她高中时的班主任,如今居然还是!
“梁为民?”阿姨想了想,“刚调来的大学生。这个年轻人聪明的,十六岁就考上大学了,正儿八经的师范本科生。不过,”她看看面前的方辉,笑道,“青出于蓝胜于蓝,将来你们肯定比他强。”
有两个光芒耀眼的哥哥,方明不负众望考进名校,方亮从预备班进了少年班,方辉目前的人生就是“某某的弟弟”。看到阿姨熟悉的笑容,方辉知道,他最好夹紧尾巴,老老实实好好学习,争取考进重点大学,给弟弟做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