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小老板刀法厉害,一心只在剁排骨,两耳不闻店内事。
“看来今天中午有排骨!”
“你没看见孙姐在黑板上写的,今儿要上新菜天府酱排骨!”
“天府酱排骨,一听就好好吃!”
“你这话说的,小老板做的菜哪有不好吃的!”
……
这些阮软都听不见,她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剁完一根又一根,排骨像是拿尺子比过的,每块大小都差不多,瞧着像极了一块块麻将,堆在那里。
她动作很快,等着孙绍元卖完早餐,她差不多剁了一大半,剩下的,她拿白色的纱布包好,下午再剁,因为是晚上要卖的,泡一天,肉会不好吃。
“歇一会儿?剩下的我来。”孙绍元搬了一个大盆子,也搬了个大木桩案板过来剁鸡肉。
今天的套餐是,天府酱排骨+麻婆豆腐+松仁玉米+辣子鸡。
都是需要解刀的菜。
阮软没拦着他,她把排骨泡在水里,又开始弄玉米。
突然她还好心情的把收音机打开,听着里面的音乐磁带,孙绍元是第一次听到软软还有这样的磁带。
他不免多问了句,“这磁带哪儿来的?”
阮软切完一个玉米,又拿过一根,“季远送的。”
想到他这个小傻子,阮软忍不住笑了下。
年底又忙的见不到人,不过,这样也好,大家都在各自领域努力发展,努力发光。
有句话咋说,没见面的日子,都在好好工作!
孙绍元却震惊了,季远送的?“他为什么送你这个?”
“他呀,他不是每个月都给我买英语磁带嘛,这盘是他被音像店骗了,挂羊头卖狗肉,阴差阳错给了我,我觉得还挺好听的,是不是很好听?”
孙绍元嘟囔句,那还差不多,吓死他了,他还以为季远对他们软软有意思,虽然,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软软现在还读高中呢!
再怎么样,也得软软上大学!
于是他别扭的说道:“好听什么好听,这些歌词都是啥,还是东方红最好听,听着提神,困得时候吼一嗓子,啥困意都没了!”
阮软生硬地笑了下,果然,时代的代沟还是存在的!
……
酱排骨每个地区都有,只是阮软学的是蜀地的,从系统开的菜单来看,好滋味系统钟爱蜀地的菜系。
天府酱排骨可以提前做,担心一会儿来不及,阮软先把松仁干焙了,然后才开始做酱排骨。
排骨块放进大锅的水里焯水,加上姜片跟料酒,等煮出血水后,捞出沥干水分。
等待的过程中,阮软撕了一块白纱布,让阮妈帮忙缝了一个大布袋,她把桂皮、花椒、大料跟陈皮放到布袋里,绑紧袋子口,做成调料袋。
锅里重新加的水已经烧开后,阮软往热水里加入酱油,盐,料酒跟白糖,又把调料带丢进锅里,大火烧开到调料的香味飘出,再把排骨放进去煮。
剩下就不用管了,只用隔几分钟用铲子抄一下底部,防止粘锅。
接下来,她又开始做辣子鸡,辣子鸡的香味很霸道,却也盖不住大锅里的酱排骨,如果说,辣子鸡的香味是刺激型、进攻型,那天府酱排骨的香味就是保守型。润物细无声型。
中午来吃饭的人,都无法忽略这种香味,尤其是坐的越久,闻到的香味越明显,那股浓厚的香味,是持久的。
阮软掀开锅盖一看,锅里的汤汁已经变得浓稠,“可以起锅装盘了!”
孙绍元立马给她搬来一摞圆盘,阮软挨个盛了些酱排骨进去,每道上面都点缀了些葱花。
铃铛一摇,小红就来了,看到这么漂亮的酱排骨,她眼睛一亮,冲阮软比了个大拇指,然后端着菜走了。
小老板教过她,上菜的时候最好不要说话,以免顾客会介意。
阮家小馆的客人,现在除了小老板、孙姐外,最期待的人就是小红,小红一来,就代表美食来了。
而且小红爱穿红衣服,又爱笑,模样看着很喜庆。
“你好,天府酱排骨,请慢用!”
食客一瞧这酱排骨,色泽红亮,每块骨头上都裹满了酱汁,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过去,都闪闪发亮,从最上面的排骨开始,每块排骨的酱汁都在缓缓往下流,在白色的盘底相汇,让人恨不得立刻盖一碗米饭上去,拌着汤汁吃。
排骨的香味也在不断的诱惑他们,终于,他按捺不住,拿起筷子伸向酱排骨。
一入口,酱香夹杂着肉香,流连于唇齿之间,让人难以忽视,排骨很软烂,筷子轻轻一夹骨头,肉跟骨头就分离了,特别轻松,尤其是粘连在骨头上的那点筋皮,晶莹剔透,咀嚼间压榨出很多油水,又丰富了口感,增加了后味。
滋味浓郁,诱人食欲。
一块下肚,整个胃口都被打开了,一时间每桌都沉浸在吃酱排骨,吮吸骨髓的快、感中,都渐渐忘却了工作的烦恼,生活的琐事,在这一刻,他们眼里只有酱排骨跟米饭。
段振华在安市开了家个体户餐馆,他的事业刚刚起步,有很多东西都不是很懂,营业的时候突然听说连城市有一家个体户小饭馆开的十分成功,多次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