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迫不及待地抓起一小块吃了起来,顿时满满的胶质感和卤肉香味充斥了她的口腔,几乎是舌头和上颚轻轻一碰,那柔软黏糯的皮肉就在舌尖化开来,而满满的胶质感仿佛能够将嘴巴黏住,让人只能闭嘴好好去感受这份美味。
吃猪蹄总避免不了猪皮和肥肉,有人视这二者为洪水猛兽,一是认为猪皮会处理不干净,二是觉得肥肉太油腻不好吃。
可这两种影响味觉体验的感觉都没有出现,猪皮滑嫩Q弹,肥肉香而不腻,让人生不出任何排斥的反应,尽管享受其中。
蔡依彤不知不觉地就将整个卤猪蹄吃完了,再想吃的时候却只碰到了一堆被啃得精光的骨头,她不由得把目光投向餐牌上的卤鸡腿——
都是卤制的动物腿子,应该区别不大吧?
第60章 . 馋哭人数×60 卤猪蹄(二更)……
就在同一天, 万矜又见到了一个老熟客。
“你好啊钟先生,你又来了。”
钟泰宁张口就是:“万老板别来无恙啊,关于来我们芙蓉大酒楼的事情您考虑好了吗?待遇不变哦, 如果你有这个想法的话也欢迎随时联系我, 其他的都好商量。”
说着,他拿出一张名片放到点餐台上。
但万矜只笑吟吟地跟他打太极:“钟先生今天来就是为了这事吗?我们店里出了新品卤猪蹄哦,钟先生有没有兴趣了解一下?下午五点还有一轮可以抢购哦。”
尽管卤猪蹄这个餐品已经足够火爆了, 现在天天心心念念着抢购卤猪蹄的人拎出来几乎可以将整个A大挤满,但万矜还是不遗余力地宣传着她的新品。
然而让万矜没想到的是, 她说完这句话之后,钟泰宁突然拿出手机来解锁屏幕递到她面前,万矜看清了上头是一个熟悉的取餐号,而后钟泰宁笑眯眯地同她说:“麻烦万老板,一份卤猪蹄。”
“……”
原来这人是有备而来啊。
接着钟泰宁端着卤猪蹄就去找位置坐下了,就像完全没有劝万矜去芙蓉大酒楼这回事一样, 只是一个普通的抢到了卤猪蹄的幸运顾客。
夏苗收拾好碗筷从厨房里出来就见到钟泰宁这个要挖老板墙角的头号大敌, 一时间警惕起来, 却见他面前是一只卤猪蹄, 不免有点惊讶,不过这点惊讶很快就过去了, 对老板厨艺真香的人她已经见得太多, 就算是芙蓉大酒楼的总经理又怎么样?还不是为老板的厨艺臣服了?
这么一想, 夏苗就高兴起来了, 神清气爽地从钟泰宁面前走过,只可惜钟泰宁并没有分神去注意她,他的关注点全在这只卤猪蹄上了。
钟泰宁对于猪蹄的研究也不少,他们芙蓉大酒楼有一道卖得很好的菜品就是沙姜猪手, 是本地人非常喜爱的一道凉菜,而这道菜选用的是上好的猪前蹄所制成,吃起来口感爽滑劲道又弹牙,搭配上沙姜的味道,相当美妙。
而万记卤味店制作卤猪蹄所选用的也是猪前蹄,猪前蹄相比于猪后蹄而言肉较少,主要吃的就是蹄筋的口感,而猪前蹄的蹄筋跟后蹄比较起来会圆润一些,粗细也更为均匀,因此用来做卤猪蹄也再合适不过。
再一看这卤猪蹄,不仅外皮已经被染上了红棕色,就连那蹄筋也是通透的酱色,要是动一动盘子,连着整只卤猪蹄的皮肉都会随之晃动起来。
这卤猪蹄做得真是好啊。
钟泰宁在心里赞叹一声,便动起手来,直接抓起整只卤猪蹄送到嘴边就是一大口,顿时就什么想法都没有了,“软糯香嫩”四个大字在脑海里3D立体环绕起来,舌头和牙齿则在享受一场味觉狂欢。
“咦,老钟,你又来了啊,万老板还是不肯答应跟你走吗哈哈哈哈哈!”
汤志天一进店来就发现了钟泰宁,还以为他又来劝服万矜到芙蓉大酒楼去了,结果等钟泰宁回头,汤志天才得知真相——
“卤猪蹄?!好你个钟泰宁,你一个芙蓉大酒楼的总经理凭什么跟我们一起抢卤猪蹄?!!!”
————
“秦颂,今晚比赛别忘了啊!我都已经能想象到这比赛有多刺激了!”
秦颂回头看一眼舍友答:“那肯定忘不了,下午去万记卤味店打包点卤味小菜回来下酒啊。”
舍友小亮双眼放光:“有道理啊!这样,你去万记卤味店买吃的,我去超市买酒,兵分两路怎么样?我得叫上其他两个臭小子跟我一块去,不然我一个人怕是提不动。”
秦颂点头:“成。”
“那就这么说定了啊。”
……
结果到了下午,准备出发时,舍友小亮突然跟秦颂说换他去万记卤味店买卤味小菜。
他的小眼睛中透着真诚的光:“就让我去一次吧,可以吗?”
尽管秦颂心有疑惑,之前小亮也不是没有去过万记卤味店买饭啊,怎么这次这么积极?不过秦颂也没多想,只觉得去超市要比去万记卤味店近,便答应下来。
“倒也没啥问题。”
而后小亮便高兴起来,抓住秦颂的双手:“谢谢,我会永远记住你的恩情,大恩大德,来世再报。”
秦颂有被他肉麻到,不由分说甩开他的手:“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