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启圣皱眉,看着桌子上一堆花花绿绿的礼盒、礼袋。
何航说:“盛哥,这都是粉丝送你的爱的礼物啊!这边还有几百封亲笔信呢。”
“我刚才闲着无聊,还读了一封,是个小姑娘写的。”周利边喝啤酒边说,“她语气特别激动,说在微博上看见你那个勇斗偷狗恶贼,手指被削去皮肉的报道,她又感动又心痛,哭了一晚上。”
张启圣脸色一变,冷斥:“别提那件事。”
周利有些喝醉了,胆子比平时大,“盛哥,为啥你从不跟我们细讲那天你的义举啊?见义勇为,这可是好人好事——”
“闭嘴!”
张启圣心情恶劣,转头一看,又见好几箱垃圾,他随手翻翻,拿起一件蓝白色的校服外套,像被烫着似的,挥手甩掉。
“这谁拿来的?!”
何航看了看,“你爸拿来的。他说都是你的东西。那件不是你七中穿过的校服吗——”
轰隆隆!
窗外一声惊雷,暴雨倾盆而下。
张启圣的脸色越发惨淡,死死瞪着旧校服。
疾风骤雨的黑夜,蓝白相间的校服,少女柔美的笑颜。
那个恐怖的……噩梦。
第27章 惊雷 求我。
张启圣取一罐啤酒, 几次打开都失败,手指不停颤抖,最后硬生生拽断了吊环。
他咬牙, 双目发红。
窗外惊雷又起, 他抖了抖, 呼吸越发乱。
何航鲜少见他这样,有点害怕,大气都不敢喘,小心翼翼递上倒在玻璃杯里的酒。
张启圣一饮而尽。
所有的不幸, 经年不散的梦魇,都源自那一天。
那个黄昏,选择去七中找白纤纤, 是个彻头彻尾的错误。
彼时, 他染着杀马特红发,张扬而意气风发。
自从听说大小姐路盼宁的未婚夫移情别恋, 身边多了个死缠烂打的女同学, 他就很不爽。
他决定给那不知死活的小丫头一点颜色瞧瞧,好叫她知难而退, 也能让校区范围内所有人知道,就算退学了, 七中一条街,还是他盛哥作主!
那是个周五傍晚, 七中放学了。
他揣着从不离身的锋利水果刀, 穿着汗衫短裤, 来到七中校门前。
夕阳西下,映的他一头乱发如血般红。
学生见了他自觉退避,脸上都写着畏惧。
他很得意, 随手抓住一名避让不及的小女生,凶悍的问:“白纤纤人呢?”
女孩怕的都快哭了,“你找纤纤干什么?”
“你管我想干什么?问你就说!”
“她……她今天要做家教给小学生补习,早走了。你放开我!”
“在哪补习?”
女孩嗫嚅着,吞吞吐吐,见他死活不松手,便给出一个模糊不清的地址。
他怒道:“你说详细点,那么大个地方,我上哪找人?快说,想死啊!”
女孩哭了。
他正想追问,有人拍拍他肩膀,他刚回头,猛地被人推开。
对方是名清秀的少年,也是七中的学生,标准书呆子打扮。
女孩慌忙躲他身后,语无伦次:“常学长!他来找纤纤,他染头发,不是好人,你快告诉秦学长——”
他双手叉腰,“谁他妈告诉你染头发就不是好人?”
那位常学长安抚女孩几句,转向他,“又是找白学妹的?”打量他片刻,摇头,淡定道:“……追不上的。放弃吧,人家不喜欢你这类型。”
他气结,“谁要追她啊!我是来——”
这时,门卫室的保安注意到这边的动静,探头探脑。
他冷哼,压低声音:“有种就留下你名字。”
“常佑,我叫常佑。”
“好。”他拍拍少年肩膀,意味深长地笑,“我记住你了。”
倒霉惊动了保安,只能先走为上。
他决定去女生说的街区转转,碰碰运气。
多年后,回想这段经历,张启圣心底最深处的念头,唯有一个。
——如果没有找到白纤纤,那将是多么的幸运。
可偏偏真让他遇见了。
狭路相逢,从此一生噩梦。
那时天已经黑了,他晃荡到一条僻静的小弄堂,累了,也厌倦了,本想就此回家。
一抬头,对面走来身穿蓝白相间校服的少女,背着书包,一手抓着伞,另一只手在打电话。
“……课刚结束,我才下楼,没走几步。啊?快点跑回去芳芳家等你?为什么?……我知道今天下雨,带伞了——”
他大喝一声:“白纤纤!”
少女看见他,些许惊讶,对着手机说:“我先挂了,你别来,最多一小时我就到家。”收起手机,她站定,问:“你谁?”
“张启盛,你盛爷!”
“……是你。”
他心想总算给找着了,不算白跑一趟,高兴之余越发骄傲,水果刀出鞘,锋芒雪亮。
“小小年纪,长的也挺乖,怎么想不开要当小三呢?”他讥讽,“世界上没别的男人了吗,非得选个有未婚妻的?你知道自爱两个字怎么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