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觉得,当时店老板说那句话时的神情,绝对不是在跟他开玩笑。
况且虽然两人相识多年,也不过就是买卖间的往来,彼此还没熟络到会随意开这种玩笑的地步。但明明他刻意在外面站了至少两三分钟,怎么可能没见到那个姓李的男人跟他交谈,以及离开的场面呢?
带着这层费解,老陈把先前的遭遇一五一十跟店老板说了一遍。
听后,店老板没出声,只是若有所思盯着外头依旧连绵不停的雨看了片刻,然后问他:“老陈,你以前也是在天光墟开过铺的,是不是知道天光墟还有种说法,叫鬼市。”
“那当然知道,不过你不会就因为这个,觉得我刚才真的是见鬼了吧?”
“那倒不是,”老板摇头,“你我都知道,叫它鬼市主要是因为天不亮开墟,一见天光就收摊,跟鬼出没一样见不得光。不过呢,就是因为开墟的时间跟鬼出没的时间差不多,才一直都有传言,说几乎每次过鬼节的时候,墟里都有人会撞见鬼。”
老板说话时认真的表情让老陈不由得哈哈大笑,心说都什么岁数了,怎么就能还跟个小孩似的迷信这种东西。老板看出来了,摇摇头道:“既然你不信,那你说说刚才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我眼睛突然失明,两三分钟里连个大活人都瞧不见?”
这番话问得老陈一阵语塞。
“况且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么?”见状老板又问。
今天是什么日子?
老陈沉思片刻,遂一激灵,因为他想起这一天恰好是正清明。
忙伸手往包里一探,摸到了那半块冰冷坚硬的玉玦,心说还好,东西倒是真的在。
当下正想掏出来给老板看看,但随即手一缩,又犹豫了。
老板在旁看出不对劲,忙问:“怎么,想起啥了?”
老陈摇摇头,然后随口找了个借口,在老板费解的目光中匆匆离开了店铺。
一口气跑到市场之外,面对车来车往的马路,他方才停下脚步,只觉得两只手抖得跟筛子似的。
正清明;那半块玉玦;还有那个老板声称根本没见到过的李姓男人……这三者经由脑子突然间巧妙地一串联,在刚才那短短一瞬,让老陈想起了一些不太好的东西。
他想起自己家里所收藏的那另外半块玉玦,也是正清明那天收下的。
那是2001年时候的正清明。
离他入股某日化企业、以及之后的飞黄腾达,就相差了几个月,所以至今都还记得那个把玉玦送来找他收的盗墓贼的脸,十五六岁的娃娃样,很瘦,充斥着坑坑洼洼的痘坑,眼神带着一点点斜视,除此之外,长得勉强还算有点儿清秀。
有些奇怪的是那个盗墓贼是个女孩子。
都知道盗墓这一行当,虽说挖人坟墓者心理强大天不怕地不怕,但要说真的无所顾忌,倒也不尽然,否则也就不会有那么多条条框框去制订那一行的规矩,也不会重男轻女得这么严重,所以说,盗墓的人里是没有女人的。
但这一个不单是个女孩,而且还是个单干的。
自我介绍时,那个女孩一边用她含糊不清的口齿慢慢说着她简单的盗墓经历,一边伸出她右手,扭动着上面黑漆漆的手指,颇为得意地对老陈强调:“北派无根指的传人,就是我爷爷,我现在是他唯一的传人,你看我的手指,挖开过一百三十四座坟,请开过七十七口棺材。为什么只有七十七口?因为其它太薄,都烂了,跟尸体一起堆着像堆烂木头,只能靠我这些指头一点一点从那些烂东西里捡,挑值钱的捡。”
所谓无根指,指的就是有些盗墓贼为了需要,从小在自己手掌上打药水,久了骨头就被药水给腐蚀了,然后变成一种说烂不像烂,说空又不空的状态。
按说应该会导致骨头变得很脆。但一般从五岁开始打到十岁就停了,之后任其自然生长,在发育期间,随着骨髓的滋生骨骼的增长,这些指骨仍会继续成长,只是长得细而扁,而且韧性很强,随意怎么扭曲都可以。
据说这样的手在长到完全定型之后可以“抓阴阳”。
也就是说,当遇到某些特别凶相的古墓时,若身边有这样一种人存在,请他在夯土上摸两把,就立刻能知道这墓开得开不得,或者要选个什么样得时辰和方式才能开得。
若碰上无论怎样都开不得的特别凶的墓,他所派的用处就更大了。
只需用他这无根指里的血抹在铁锹上,将墓室门撬开,再到棺椁处,用无根指设法探入棺椁缝隙内,先碰到尸体的头则从头处,碰到脚则从尾处,将棺盖打开,再对尸体从头到脚摸上一把,那么无论之后对整座墓做出怎样的洗劫,也不会惊扰到墓内那股凶险封存的煞气,因为那股气据说就此被他这抓阴阳的手指给抓去了。
不过关于这类人的传说,老陈听是听人说起过,但从没真正见到过,更不要说那个传人还是个女人。
男阳女阴,女人本身体质就属阴,去坟墓这种地方就更容易招阴。所以历来有些讲究些或者体质比较弱些的女人,去参加葬礼乃至去医院探望重病患者,都习惯性在身上扎跟红绳子,或者戴个金首饰,以避邪。因此盗墓这行当很少会有人带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