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好到哪里去的郑玉磬,她一个怀着孕的女子,对上三殿下实在是吃亏。
“娘子何不待殿下好些,奴婢听人说是三殿下带人寻的郎君,万事留一线,若是将来万一侥幸,三殿下看在您与他旧情的份上也不会不留情面。”
“枕珠,你要是这样说,便太不了解他了。”
郑玉磬摇摇头,她本来也是存了求人的心思,但是见萧明稷似乎仍是不能释怀过去那些事情,索性便放弃了这种念头。
“他还为从前我移情别恋的事情耿耿于怀,若我好言好语,反倒是害了郎君。”
于她而言,更愿意将这一场风花雪月看作是好聚好散,但让她始料未及的是,萧明稷却对此不得手便誓不罢休。
不过倒也不是全无收获,依照萧明稷的性子,若是真心想要寻找,便是假借圣旨狐假虎威,把沿途几座城池掘地三尺也会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然而他带回来复命的不过都是些身外之物,并没有她夫君的尸骨。
没见到他的尸体,总还是能有些希望的。
“郎君是个聪明的男子,如今我身陷囹圄,恐怕他也知道难逃一死,所以才会故意如此,说不定还有机会活下来。”
“我也不要三皇子做什么,只要他不落井下石便已经是皆大欢喜了。”郑玉磬苦笑一声,抬起袖子擦了擦眼泪,声音有些落寞:“你说,要是当初我没有去看那场马球赛,是不是后来也不会有这么多的事情了?”
其实她最后克死的那个未婚夫虽说是罪有应得,家中不该贪腐,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就连这件事也与自己有些关系。
要是他们没有相见,她未必会入宫,总也会有愿意娶她的男子,相伴一生。
“要奴婢说,殿下对娘子也算是用情至深,要是当初娘子向圣上禀明您心悦殿下,也不至于成了一对怨偶。”
枕珠瞧贵妃拭泪,心里微微叹息,郑玉磬入宫选秀的时候她不能跟在身边,但这些日子打眼瞧着圣上对贵妃的体贴宠爱,反倒是叫她产生了一种错觉。
“娘子若是成为皇子妃,或许圣上的顾忌也会多些,郎君文弱,只能写一手好文章,可并无实权,如何护得住您?”枕珠偶尔也会有些惊叹:“不过圣上对您爱重如此,祸福相依,您能喜欢圣上可能也会是件好事。”
娘子平日里待圣上虽说淡淡,可是生死关头才最是考验人,圣上又是天下间权势最大的男子,只要两人和美,娘子为圣上生育子嗣以后也能过上安稳的日子。
“我倾慕圣上与否有什么重要的,总归三殿下不能像是威胁旁人一样威胁圣上,什么挫骨扬灰,圣上知道这事不杀了他才怪!”
他的权柄是圣上赋予的,他可以处心积虑地除去秦君宜,但哪怕她当着他的面说钟情的男子是圣上,他也不敢叫圣上知道一点内情,只能忍气吞声。
郑玉磬嗤然一笑:“圣上连亲生的儿子都能杀,区区一个儿媳算得了什么,召儿媳入宫侍奉的皇帝恐怕也不在少数。”
这一点他们父子倒是很相像。
或许萧明稷也像是枕珠这样想,只要她肯豁出去,说不定眼前摆着的就是另一条道路。
“我同他私下有情,世人知道会说我不检点,旁的皇子听说会参奏他假公济私,垂涎我的容色才将我的未婚夫下狱,就算是做了这个皇子妃,也不见得名声比现在好些。”
郑玉磬将自己双颊与身上都打理妥当,才搭上枕珠的手似是要步出亭外随意走动,“你瞧,他永远不会将我放在第一位,那他也没什么资格来怪我不曾将他放在最要紧的位置上。”
男女情爱是冲动,是朦胧,她倾慕过萧明稷忧国忧民的心肠,也同情他虽然高贵却自幼丧母,受到圣上冷待的身世,甚至会有同病相怜之感,直到谈婚论嫁,她才猛然惊醒。
她是萧明稷喜欢的女子,但却未必会成为一个合格的三皇子妃,而萧明稷天潢贵胄的身份虽然压倒了她从前所有的倾慕者,然而也未必能是一个叫她称心如意的丈夫。
抱琴带了贵妃点名要的几样东西,见贵妃正在有些百聊无赖地拨弄枝头红梅,白雪覆满枝头,尤为晶莹可爱。
贵妃的手腕从洁白的狐裘里露出,那是圣上亲手为贵妃打来的白狐,一点瑕疵也没有,衬着她这样欺霜赛雪的肌肤正好。
只是那柔软的皮毛下,一道不明显的红痕若隐若现。
枕珠像是才看见她过来,提醒了贵妃一声,才叫郑玉磬回过神来。
“不看了,回去罢。”
抱琴来回奔波,这样的冰天雪地里不辞辛苦,后背几乎汗湿一片,却得了贵妃轻飘飘一句“算了”,实在是叫人气闷。
然而她也不敢有什么抱怨,恭恭敬敬应了,试探着上前护着贵妃下台阶,“太医署为娘娘新送来了玉肌膏和神仙玉女粉,说是涂抹全身,将来就是生产不至于在腹部留下疤痕,奴婢回去为您敷上。”
这些东西的配制大多是宫廷中不外传的方子,用料也只求贵人欢喜,不计任何成本,郑玉磬从前连见都没有见过,然而现在涂遍全身也没什么可惜的。
萧明稷的手劲并不小,郑玉磬最开始心思都放在同他周旋上,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