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带着满身的荣耀,勋章和伤病。
在二十六岁这一年,选择离开了自己矢志忠诚的队伍。
二十七岁。
他用自己多年的积蓄在南方创办了一家警用器材公司。
但毕竟他本也不是做生意的材料,更不擅长和商人打交道。
几年算下来,生意也顶多只能算是做得不温不火,小赚不赔——倒是叶家那位老太太,听说了之后,经常暗地里派人给他递些数额不小的单子。
自从去年她重病,而解凛以某个条件与叶南生做了交换,答应回去见老太太一面之后。
这位老人情况稍有好转,便似乎又想起了他这个多年来被丢在一旁的亲孙子。明里暗里提了很多次,希望他能够回来接管一部分家族的产业。
这种递单子的行为,亦当然可以视为一种主动的示好。
他看在眼里,却没点破也没接,依旧还是满世界到处跑——
是了。
他后来的好几年,一直循着叶南生高薪聘用的各国侦探的线索,来回奔波于金三角、旧金山、温哥华等地。这也是当初他和叶南生交换的唯一条件。
至于成立公司的初衷。
他不爱做生意,不爱打交道,原本也只是听了旁人的建议,希望老迟未来养老能有个倚靠罢了。这样,不管他或迟雪在不在,老人总还有个稳定的收入来源。
尤其是老街拆迁之后,诊所也在年后关了门。
他不想老人家整天闲得无聊,闲下来就会想女儿,就会哭。因此想给老迟找个工作的地方,要安全,也要不那么累。选来选去都不满意,最后索性自己开了个公司,就让老迟每天在里头转悠转悠也挺好。
公司的具体业务也不用操心。
他在国内的时候,会亲力亲为操持。
他不在国内的时候,则交给专业经理人来打理。
每年年底,他就把进账的钱一分为二。
七成交给老迟养老。
至于剩下的三成,出门在外花钱的地方也确实多,他留着以备不时之需。
如此这般,竟也不知不觉过去几年。
陈之华如人间蒸发,遍寻不着,而他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不管不顾大海捞针。
所有疑似出现过黄玉或陈之华踪迹的地方,都意味着迟雪有可能会出现。
于是他就那样固执的,只要有消息,就一个接着一个地方找过去。
然后,一次又一次地扑空。
一次又一次地失望。
最后落魄回国。
时间一晃到了他二十九岁生日那天。
当时他在人纽约。
时逢国内的新年,但在国外、除了华人街之外的地方,似乎却感受不到什么年味。他差点忘了是自己的生日。还是老迟打电话问,他才想起今天原来已到了新年,于是在楼下的华人超市买了挂面,就在公寓里简单煮了一碗长寿面。
然而面刚煮好,相熟的线人突然打来电话,告诉他说布鲁克林公园有人发现一具华裔女尸,三十岁上下,外貌和他描述过的很像——但疑似是因吸/毒过量身亡,目前已经被送往法医中心进行鉴证。
他连外套都忘了穿,大雪天匆忙打车过去认尸。
进门前他的左手抖得不行,几乎握不住签名的笔。
同行的人只以为他是冷,礼貌询问他需不需要喝杯热咖啡,又调侃说找了这么多次都不是,放轻松,也许这次也没那么轻易中彩。他却什么话都没听进去。
掀开白布时,他的手抖得更厉害。
旁边的人嘴里说着安心,却还是饶有兴味地对照着他带来的照片。
而他低下头,眼也不眨地盯着那女人看:
确实,五官和脸型,乍一看都很像迟雪。
只是眼前的女人披散着长发,脸上全是淤青和冻伤的痕迹,皮肤也比迟雪稍黑一些,再细看,鼻子和眼睛又多了些异域的感觉。更不像了。
他站在停尸床前看了很久。
一点细节也不敢放过,决心下了一次又一次。
最后,才终于松了口气,又侧过头对人说:“不是。”
“不是她。”
他说。
出来的时候雪还在下。
而他只穿了一件毛衣,一离开警局,便冷得几乎要发抖。
他想着赶紧回家,赶紧打车。身后,相熟的线人却追出警局,又为他送来一件新外套。
他有些意外,但还是向对方道谢。
但不知怎的,把那羊绒外套接到手里时,手掌却又忽然禁不住的一痛。
他一愣。
翻过手掌看,才发现原来掌心不知何时已被抠出血痕。
指甲抠破了皮,密密麻麻许多指印,看着颇骇人——但却其实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时候弄成这样。
“也许是我太紧张了。”
他只能向那位熟人解释,以试图缓解眼下尴尬的局面。
“不。”
对方见状,却满脸遗憾地摇头,“我想你只是太爱你太太了。”
“……”
折腾一番,回到家时已是深夜。
餐桌上那碗面坨得夹不开,如一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