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一脸茫然。
“正好想让我爸给我换辆车了。”
他说:“意思就是让你别为难人家。”
此金口一开,事情果然很快解决。
那老伯留下联系方式,随即抱着孩子向医院一路狂奔,女人也紧随其后转身离开。
男人依旧坐在车上。
目睹一切,忽然却像有些好奇,她转身时,他亦降下车窗回头看——
一辆搬家车却刚好路过。
堆高的家具如山,将女人纤薄的身影遮得严严实实。等车驶过,人已转入拐角,不见了踪影。
第3章 那颗浅褐色的痣似乎还在。……
晚上六点整。
迟雪拎着菜场刚买的新鲜排骨到家。
送走最后一位脱臼接骨的街坊,父亲迟大宇上楼负责做饭,她则负责清洗碗筷摆桌,不多时,简单的两菜一汤便已做好。
两父女拿诊桌当餐桌,垫一层桌布,坐下一楼吃饭。
背景音除了诊所电视上一如既往的新闻联播,却还夹杂着街对面搬家车的巨大噪声。
迟雪端着碗,向外瞥了一眼,只看到上上下下进出的搬家工人。
“爸,谁搬家吗?”
她于是随口问。
迟大宇一向和附近的街坊邻居混得熟,有什么消息都是第一个知道。
闻言,果然想也不想便回答:“听说是黄玉的房子租出去了。”
“……黄玉?”
“就你黄阿姨,住对面楼上,腿不利索又死活不愿意动手术那个。”
迟大宇连说带比划,苦瓜脸,腿一跛一跛的模样。
迟雪这才反应过来,点点头。
想起这位黄阿姨,之前和丈夫儿子住在对面那栋老破小公寓的二楼,一住就是二十几年。
直到后来儿子长大搬走、前年丈夫又离世,自那以后,总频繁要到诊所来开止痛药。她不上夜班时偶尔会帮忙父亲值班,碰到过对方几次。
四十七八岁的女子,打扮朴素,从不化妆。
唯一头枯黑的长发永远齐整地盘在头顶,夹一只浅灰色的蝴蝶发夹——如不是生活沧桑,看得出来,少时也曾是个爱美的姑娘。
只是两人都不爱说话,交流自然也不多。
唯一的两三次,大多还都是迟雪见她跛足的症状日渐严重,好心劝了对方几次去医院全面检查。
但每次却都被人以“不想给孩子添麻烦”的理由给挡了回来。
“这次也是准备去跟她儿子麻仔住嘛,”迟大宇“模仿表演”完毕,又给女儿碗里夹了一块排骨,“人到老了也想享享清福。这边房子空着倒可惜了,说是能利用一点是一点,干脆就便宜租给别人了。”
毕竟,老街区的房子本就不值钱又不安全。
最近几年,附近的邻居大多能搬走都搬走,房子甚至很多就直接空在那。
黄阿姨还能找到租客已经很不简单——迟雪对此也表示理解。心想噪音什么的,能忍就忍了吧。
不想等一餐饭吃完,她洗了碗下楼。
听到对面搬家的动静稍歇,刚松了口气。
一转眼,却又见迟大宇提着一袋满当当的水果进门。
在桌上按照个数基本分成两半,苹果香蕉多些的那半提在手里,西柚葡萄之类的贵的,想了想还是装回去。分完,便又开始招呼迟雪,说是去对面认识认识新邻居。
“我特意还去隔壁小刘那买了点水果。人家搬家,送点见面礼嘛。”
迟大宇说:“多认识认识,以后说不准还能做点他生意——这年代,谁还没有个小病小痛的。”
他在这片给人看病看了二十年,靠的就是这一手得天独厚的“亲和力”。
兼之人长得也整齐,脾气更好,是附近出了名的老好人。所以哪怕医术是半道出家、不见得多好,但平时人人都爱来找他聊几句。
迟雪却从没能接到他这个优点。
“我就不去了。”
因此这次也不例外地摆手,“怕等下有人要来开药或者看病呢?总得留一个人在这……爸你想去就去吧。”
话落。
无意外地,这次也是只剩她一人看家。
不过倒也好——迟大宇不在,她明着看微信也不怕被偷瞄,便又打开好友申请看。却发现解凛依旧没有通过。以至于她打招呼的那句“我是迟雪”摆在那,倒显得傻愣愣的。看着莫名刺眼。
……要不,或许,还是算了吧?
她于是忍不住又想。
这是不是算是一种委婉的拒绝?
还是别打扰人家了吧?
然而人的想法与做法似乎永远可以背向而行,她的踌躇和退缩,并没有影响到她的手指在屏幕上反复滑动。滑动。
滑到几乎快没有下文,终于找到了好友列表里久未联系的、也几乎能算是唯一的一个高中同学:方雅薇。
她曾经的同桌。
在苦闷的高三生涯里,方雅薇是为数不多和她有些交集的“熟人”。
虽说这些交集经常性地只建立在借她笔记、借她中性笔、甚至临开考前要借2B铅笔等等琐事上,但毕竟,方雅薇至今还存在在她的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