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彻底离开。
桑晓晓再次醒来,天已经大亮。来首都的人都会想要早起去看升旗。她到达的第一天却因为前一天饮酒的缘故难受得要命,皱起眉头将整个人更夸张缩进被子里。
她的生物钟让她习惯了到点醒来。以前作息正常饮食正常,除非生病否则很少有这么难受的时候。现在的她就感觉自己脑袋被人敲了一闷棍。
昨天飘忽有多快乐,今天的不适感就有多强烈。
记忆没有片刻的缺失,让她很清楚知道自己干了什么。把水当酒的弱智,恐怕全天下就她一个了。桑晓晓在被窝里骂咧咧:“这辈子就不该碰酒。”
喝酒害人。
好在她的骂咧咧没人看到,不然像傅元宝恶劣的性子,肯定当场笑出来,还是越想越好笑。
当门外响起敲门声,桑晓晓垮着小脸从被窝里钻出来,去门口开门。
傅元宝顿在门口:“你先洗漱。宾馆的早点已经做好了。”桑晓晓衣服凌乱,半个肩膀露在衣领外,头发比他昨晚还乱,非常像鸟巢。
桑晓晓点了头,转身去洗漱。
宾馆的早点一般没有羊肉泡馍。这种地方美食需要去专门让厨师做。桑晓晓要吃,傅元宝就劳烦厨师去做。好在宾馆厨师确实能做,也省得他再想办法叫人出门去买一份回来。
羊肉泡馍是把干巴巴的泡馍掰碎了丢进羊肉汤里。汤味道鲜美,里面更是有肉有主食。这种更适合冬天吃的美食在大夏天照样能引得别的住客频频侧目。
吃完早饭,昨天约好出门的郑嘉已经坐在宾馆大堂的椅子上等他们两个。见两人出来,乐呵和两人招呼:“走,去文学艺术编辑部。”
文学艺术编辑部位置非常优越。
此刻正是工作日,编辑部的现任主编曹主编正给老主编汪老倒茶。汪老年纪很大。当年文学艺术可以说是在他手上发扬光大,一直走到今天这地步。
整个编辑部上上下下没有一个人不是汪老的崇敬者。汪老过去并没有一帆风顺,他经历过的困难是很多人一辈子都碰不上的。最痛苦的时候,距离寻死就一念之差。
也好在汪老有个好朋友。他好朋友是个聪明人,当年文笔极好,年纪轻轻就靠着一手字和人谈笑风声,最后和上头互换了一张字帖。
也就是那张字帖帮助了他,也帮助了汪老度过难关,最终扛了下来。汪老作为文学艺术的核心支柱,再走出困境后带着一帮人,将杂志三年内达到了年收入百万的级别。
在这种风头下,他又惊人将主编位置让给了现在的曹主编。
工作给了别人,汪老当然空下来。平时有事没事遛鸟下棋或者去看看孙子孙女。再多一个喜好就是来编辑部看看小辈们工作。
他也不指导,就那儿翻看别人的投稿。有的投稿有趣,曹主编没让上杂志。他就亲自写个回信,对对方表示一下肯定。
写文学的人可不能因为没刊登上杂志,而就此放弃啊。
以至于很多来投稿的作家,常常不知道是被刊登上好,还是不被刊登上更好。要知道汪老的赞许也是很值得珍藏的。
曹主编每回问汪老要把文章在后续继续刊登上么?汪老就摇头:“差了口气。你的眼光我是信得过的。”
也就是有这么两任主编在,编辑部的人工资福利待遇都好,所以日常工作气氛是极好。大家伙下了班都常常结伴出去喝酒吃饭。
三木的文章刊登这个事,当时编辑部里全票通过。
汪老后来看了好几遍文章,直说后生可畏。他因为开介绍信的缘故,知道三木今天会过来,特意一大早赶来。
曹主编顺手就给他倒了水。
汪老拿着三木的书:“年轻人想法就不一样。我要是写这种小说,满脑子都是悲情结局。你看她写出来就没悲情感。你会觉得这有点意难平,可又觉得已经是最好的结局。很浪漫,充满了希望。这是一种年轻人的朝气。”
老人家说话语速慢,评价人的腔调和傅元宝几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慢条斯理,有着一种让人能听得进去的文雅。
这种夸赞对于汪老来说是日常。他喜欢别人夸自己,推己及人就喜欢夸别人。夸奖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通过夸奖,人们能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缺少夸奖的人,会容易因为一时的成就和在当时所有人的突如其来的夸奖中迷失自我。而常年在夸奖中成长的人,更自信,也更容易理智去看待这些夸奖。
他点评完,对桑晓晓是充满兴趣。一听到门口有动静,忙耐不住站起身来朝外张望。
桑晓晓是到了文学艺术编辑部,才知道阳城去过的几个编辑部是多么小打小闹。文学艺术的编辑部光办公室就分了好几个,有专门选稿的,有专门做后勤的,还有文秘办公室。
主编的办公室距离文秘办公室以及最大的一个编辑室很近,桑晓晓一路问过来,终于成功到达目的地。人还没敲门,就见门口走出来一个老大爷。
说老大爷是真的像首都公园里遛弯的老大爷。上身穿了件白衬衫,下身配套的竟然是宽松的棕色裤衩子。要是配一把蒲扇,直接能上公园。
这老大爷一开口,味道在桑晓晓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