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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狗血的一家 第2节(1 / 4)

果然沈风真的开了私塾,只收取很低的费用,并且也不是以科考为目的的,所以和其他私塾没有冲突。

之后还传出沈风的父亲曾今猎杀过隔壁县伤人猛虎的事迹,在进城的路上抓过拦路抢劫的劫匪,追过城里偷东西的小贼,更甚者还抓到过元宵灯会上偷小孩掳姑娘的人贩子。

所以现在的沈家表面看着不显山不显水的,但要说这名声在这一片可谓是家喻户晓。

其实一家人都知道这名声是沈风特意经营的,但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再说这些事情也确确实实是他们做的,所以享受这些名声的好处时倒也没有心虚。

“……”沈清鸾看了沈华一眼没搭腔,不过这不影响沈华的热情,“妹啊,回来的时候带条鱼呗,鱼补脑!”

沈清鸾这会儿有反应了,点点头算是答应了。

“闭嘴吃你的吧,老子和你娘哪里亏了你了?考个秀才还矫情上了,别一天到晚扒拉你妹妹。”小闺女找东西是真精,老二是真吃货,自从小闺女好了之后,老二就扒拉着小闺女,一天天的光琢磨着小闺女弄点啥好吃的回来。

偏偏小闺女在吃这方面和老二还很合拍,对于什么东西能吃好不好吃,怎么吃才更好吃,更是信服的不得了,妻子对此更是纵容,于是这兄妹俩更是无法无天,弄得他都怀疑这两娃是不是饕餮转世。

沈天赐作为一家之主,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在小闺女那里,他就是个底层存在。

沈清鸾:大哥是个白切黑,心脏,惹不起,要听他的话。二哥会吃,点子多,是一起干饭的好伙伴。娘手艺好还怀着幼崽,为了能好好干饭要对娘好。至于爹……是她打猎囤物资的竞争者,必要时可以合作,日常可以无视。

一家子在沈清鸾心里被安排的明明白白。

“妹妹乐意,我乐意。”风华对着沈天赐做了个鬼脸,那样子哪里像是十六岁,分明只有六岁!

沈天赐翻了个白眼,不想理会这倒霉儿子,转头看向小闺女,但是小闺女忙着干饭连一个眼神都没有施舍给他。

“行了,吃饭呢,都消停点。”容氏也是无语,丈夫一直抱怨老二长残了,也不知道像谁,难道他不知道老二做鬼脸和他翻白眼简直是一脉相承吗?

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脸嫌弃儿子长残了。

沈风从头到尾没有吭声,但是脸上一直待着暖洋洋的笑容,和平时不一样。

沈清鸾若有所觉的看了他一眼,觉得平时微笑的他就是个假人,这会儿倒是像是突然鲜活了一样。

第三章

清凉镇是大回朝西南方的一个小镇,能被其他大回朝人知道名字的地方是清凉镇上头的落霞城,虽然只是一个不大的县城,但以落霞山绝美晚霞闻名遐迩的落霞城,可比大回朝其他的大城有名多了。

每年都有数不清的文人墨客富贵豪绅来落霞山看晚霞,为此很是带动了地方经济的提升,同样的因为来的大部分都是讲究人所以这一块地方的风气就相对比较好。

很少听说有贪官污吏和恶霸混子的事情,总体生活的大环境还算是不错的。

也是托落霞城的福,清凉镇因为靠近落霞城,即使体量只能算是一个大点的村子,也有了镇的名头,有了正经巡逻的衙门衙役和正规的镇子市集,让清凉镇附近的村民生活方便了不少。

沈天赐和沈清鸾父女俩要去的地方位于他们所居住的南边,和最佳观看晚霞的落霞山遥遥相对,虽然有一条南北走向的大山谷相连着,但来看晚霞的人和他们其实离得并不近。

落霞山因为总是人来人往,所以台阶亭子修了不少,也日常都有官府雇猎手进山猎杀驱赶猛兽。

而和落霞山相对的长凉山就完全不是那回事了。

高耸的树木,厚厚的枯枝腐叶,满地的藤蔓纠结,凹凸不平的大树树根,再加上会遮挡视线的高高低低的灌木,别说跑跳,就是不摔倒好好走路都不容易。

沈天赐带着沈清鸾上山,一开始还能看到其他猎人长年累月踩出来的小径,等到了后面就看不到人踩踏的痕迹了。

一边走一边注意着脚下,会绊倒你的藤蔓和树根都是最无害的,最怕的是蛰伏在这些枯枝腐叶中的毒物,被咬上一口那滋味别提多难受了。

不过父女俩都有经验,所以上山来不但穿的是厚底的皮靴,还用皮子做的护腕护膝将小腿小臂都绑得密密实实的,不落一丝空隙给虫子钻空子。

“春天来的时候前面不远有一个大蜂巢,也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沈天赐才说完,一点不意外小闺女瞬间双眼闪亮,有些好笑的抬手摸了摸小闺女的头,这次没有遭到拒绝,立刻就美滋滋了,“这一路上你看上什么东西先做了记号,我们先把熊瞎子弄到手,之后回转的时候再收。”

这话说的就跟长凉山是自家后院似的。

不过对于艺高人胆大的沈天赐来说,这在长凉山里搜刮也并不比自家后院难多少,就是麻烦了一点。

“好。”知道大蜂巢消息的沈清鸾没有计较自家爹撸脑袋,痛快的点头答应,但是很快她就后悔刚才没有拒绝,因为大蜂巢不见了。

看得出来是最近才不见的,附近还有几只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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