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有一条件,事成之后,势必娶心媛为姨太太。
鸣笛,美娜夫妇俩一听,心存芥蒂,当然有所顾忌,虽说这人救过小妹,但他年龄大心媛二十岁,有家眷是不争的事实。否则何来姨太太之说。但此刻回头?小妹必生死难料。再者考虑到“两害相权取其轻””为了小妹的安危,豁出去了,便回道:想听听小妹的想法再决定。
作为大哥,他恨自己无能,觉得对不起他唯一的小妹而难以释怀。每想到这里,鸣笛终有几分不舍在心头挣扎着。
使了些小手段后,鸣笛见到了心媛,当几天不见的小妹,消瘦无力地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心痛不已,眼前只有仰仗谭司令的威力才能救心媛于水火,容不得他迟疑,便把谭司令的意思转达给了她。
自古英雄爱美人,自然美女爱英雄。再者加上哥嫂善意的劝说,心媛稍作犹豫后,便答应了。毕竟是未经风雨的女孩儿,面对血腥的牢狱之灾,选择妥协也即人之常情。权衡利弊,也对得起一起与会抗争的同学,毕竟有谭司令做保,不必签字画押,与此同时,让心里仅存的那点自尊留着也好。至少她没违背良心,更没有出卖任何人。
然而,年轻的她,并没有意识到,那谭司令也即她未来的丈夫,用那占满了铜臭味的一纸空文,即所谓的保单,买断了她往后一生的政治生涯。
当然,之所以做此决定,也是必然中的事。早在那谭司令以疾风劲起之势,拦腰将她抱起之时,她心里已泛起了爱慕的涟漪,只是这纯粹的少女情怀,因羞涩而把他藏在了心里。于这个单纯,青涩的少女而言,这个已不年轻的军官,成熟,稳健,威武,干练的气质,还不够捕获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女心么?
当时刹那间,心媛也未作他想,年龄差距有障碍,又或许他早已娶妻生子,一时的爱意缠绵于心头,都源于一个怀春的少女本能的柔肠情愫,不掺杂一星半点儿的虚伪和意图而已。何况,哪个血肉之躯,没有儿女情长呢?
时隔多日,身陷囹圄的她,毕竟未经历过腥风血雨,对于革命意识,多半处于懵懂阶段,起先的斗争热情也逐渐地消磨殆尽。故面对谭梧雨提及的条件,心媛选择了妥协。从客观上来说,也于以理解。
想着,他终究是自己的恩人,以身相许也不为过。倘若终需嫁人,嫁一个如此勇猛,且施救于自己的人,也算是知恩图报未尝不可,何况,还有着初见时的情愫在里边。虽则他年岁大了好多,但只要懂得爱惜自己就好。
就这样,一场不似买卖,近似于买卖的婚姻有此达成共识。想着小妹以后的日子会不会幸福?哥嫂俩个,还有年迈的父亲着实为心媛担着心那!但就目前状况而言,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而这场风波,最终把心媛满怀的革命热情这颗萌芽扼杀在摇篮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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