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生意兴隆(季挑花的馄饨铺子渐渐有了起色)
第二天,也就是“杨季氏山货铺”开张的时候,季兴邦中午便带着他们班里面处得还行的十来个同学一起到了季桃花的铺子吃混沌。
时穆宁、曾阳夏、闵宏达三人和他的关系最铁,此时自然是在同行的人之中的。季桃花的铺子离县学非常的近,几乎是刚抬脚的功夫就走到了,还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呢。
但是等到了地方之后,时穆宁看着铺子的牌匾确是有些疑惑不解:“‘杨季氏山货铺’?兴邦,你不是说你大堂姐开了一个混沌铺子么?怎么挂了个山货铺的牌匾?”
曾阳夏笑着说道:“穆宁,这种问题你还需要问么?不是念书念傻了吧?你看到那个摊子了吗?闻到混沌的味道了吗?根本不用看牌匾就知道这里卖混沌了啊!”
季兴邦说道:“曾兄说得对,之前我也疑惑这一点呢,后来是问了桃花姐姐才知道她觉得所有人一眼看过来就能看到她这个摊子卖吃食,但是怕别人不知道里面还卖山货,所以就挂了山货铺的牌子。”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没有说,那就是这个牌匾是之前桃花姐姐就和大堂兄季兴杰求了字,去木匠那里雕刻出来的。当时她和杨姐夫的想法都是在魏县县城里面开一个山货铺,后来是听了自己的建议之后才在卖山货之外多支了个小摊子卖混沌的,所以牌匾上就还是山货铺的名字。
不过这些细节就不用和同学们解释得那么清楚了,既然曾阳夏给出了那样一个合理的解释,那么自己顺水推舟就行了。
闵宏达却完全不关心三个朋友之前的那些关于铺子的名称的疑问,他只是见猎心喜,说道:“这牌匾上的字一眼就是季举人亲笔写的,那笔锋自带不凡的气息啊!
以前在季举人家中见惯了他写馆阁体的字,没有想到他的楷书写得这么好看,这么棒!”
季兴邦点了点头,他得承认自家大堂兄季兴杰在读书写字上确实是人才,不论是考试用的馆阁体,还是楷体、隶书、行书都非常棒,唯一不擅长的恐怕就是草书了吧,主要是大堂兄季兴杰没有那种狂生豪放的性格和气质,所以他写其他字体都挺好,唯有草书只得其型不得其神。
季兴邦笑着对闵宏达说道:“闵兄,我大堂兄不止擅长馆阁体和楷书,他的隶书、行书也是很棒的!日后你若是喜欢书法,大可以多和他请教一番!”
在书法上,季兴邦是很佩服自家大堂哥季兴杰的,完全是个“季兴杰吹”,他深知,便是在上一世自家大堂兄虽然在仕途上发展得不算太过于顺利,但也是全国闻名的书法家,闵宏达若是真能好好学了得到大堂兄的真传,日后在写字一道上肯定也会有一番造化的。
闵宏达闻言果然眼前一亮,心中打起了想要和季举人学习书法的年头。时穆宁和曾阳夏二人闻言之后心中自然也是有了一番计较。
其他几个同学们没有能得到与季兴杰举人请教的权力,此时听着他们四人讨论这些自然是心中有些酸意。
好在季兴邦和主人季桃花都是很会做人的,一个赶紧转换了话题邀请大家品尝季桃花做的混沌。另一个则是笑眯眯地告诉各位,这一碗混沌因为是小堂弟季兴邦带来的朋友,通通都不收钱。
季兴邦有些为难地抓了抓头,对季桃花说道:“桃花姐,你不收钱哪儿能行呢?我和同学们说好了,你铺子开张我请大家吃一碗混沌,也算是帮你开张让你也有些收入,这些钱你可一定要收下,不然你可要贴本了!”
季桃花一伸手就将那把铜钱推回季兴邦手中,说道:“你说啥呢?你可是我嫡亲的堂弟,这会儿来的都是你的同窗好友,姐请你们一碗混沌而已,还硬要塞钱就是不给桃花姐面子!”
季兴邦只得不情愿地收回了自己递出去的那一把铜钱,对季桃花说道:“好吧桃花姐,今日里就听你的,吃你请的一碗混沌,但是日后我再来吃混沌你可一定要收钱啊,不然日后我都不敢再来你这里吃混沌了!”
季桃花笑着说道:“这么说也行吧,但是这样吧,我这混沌卖六文钱一碗,若是兴邦你还有你们县学的同窗来我这里买混沌吃,只收你们五文钱!”
季兴邦笑着拱手谢了季桃花,然后和同窗们一同吃混沌。
说实话,对于季兴邦的好些同窗来说,这碗混沌吃到嘴里之前,听到那“一碗六文”的价钱可是吃了一惊呢。
瓦肆的混沌摊都只卖三文钱一碗混沌,这里的混沌如何敢翻倍卖?真是太贵了!
学校饭堂里面的饭菜都还是挺便宜的,若是吃一个素菜和白饭大约三文钱就能吃饱,六文钱都能在学校食堂里吃一个荤菜和米饭了,谁耐烦来学校外面吃一碗混沌?
便是看在季兴邦是同学的面上,他们来这里能买到五文钱的混沌也十分的不合算啊!
可是在吃了一口混沌之后,他们就纷纷——真香了。
季兴邦大堂姐可真是个妙人啊!这妙手做的混沌可太好吃了!
而且这个混沌一碗很大,用料又足,馅里面放的可是正宗的肉啊!一口咬下去那可不得了,香得舌头都要掉了!
这碗混沌可不是瓦肆附近那里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