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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7章 我愿意做苦主(1 / 2)

那丁村长的话一出,令叶小珠立时愣在了那儿。

告状这件事情,在古代来说,是一件相当有难度的事,可谓是“难于上青天”。

且不说告状这件事情,并不是说你想告就能告的,衙门也不是每天都断案的,通常都是有固定的日子,大老爷才会上堂。

而那些告不了状的日子,有状子要告的人就得去排号,到了衙门升堂的日子,需得拿着排好的号去告状,这个叫做“放号”。

再者,官府对于诉讼这件事情,一直是不推崇的。

一来这样可以减少自己的工作量,二来由于儒家思想中,孔子曾经提出:“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如此一来,对于儒家思想作为推崇的朝廷以及官员们就更不希望有案子了。

而且一般类似于财产纠纷这类的小案子,老百姓口头上诉说便可,但是对于调戏民女这一类有伤风化的恶性案件,那是需要有状书上交上去的。

如果自己不会写状书,就得请会写的人写,这又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况且就算状书递了上去,如若遇上大老爷的心情不好,或者告状告的不对,这原告的案子还没有解决,还有可能先吃一顿板子。

再加之若是大老爷接了案子,不管是原告、被告、还是证人,都会一股脑儿的被关进牢里,方便大老爷随时提审。

就算抛开这一切都不说,状子叶小珠自己写,那位新来的县令也照顾着谢家的面子,不将他们关进大牢里,而且又恰好逢的日子升堂,也不用排号,一切都顺顺当当的,但是却有一个天大的难题横亘在叶小珠的面前。

这个难题却是什么?

在古代,关于告状这一个事情,有一个说法,那便是民不举官不究,无论是多么恶性的案件,是没有原告,也就是苦主的话,案子是多半儿没法儿告成的。

这就是那丁村长有恃无恐的最大原因。

“苦主......”叶小珠神色有些尴尬的,看向身后那个年轻的女子。

汤云秀自然是听到了叶小珠同那丁村长的对话的,“苦主”到底是什么意思,她又哪里会不明白,只是......

当汤云秀用为难的眼光看向叶小珠时,叶小珠冲她笑了笑,微微的摇了摇头。

古代的女子,将贞洁与名声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莫说只是被当街调戏了,就算真的不小心失了身,大部分的女子都会选择打落了牙齿往肚里咽。

叶小珠又哪里会忍心,因为自个儿的胜负欲,逼着这个可怜的女子出头做苦主。

“唉......”叶小珠忍不住长叹了一口气,无奈的笑了笑。

这两人的反应自然落在了那丁村长的眼中。

那黄毛小丫头看起来很难拿捏,但是一旁那个脏兮兮年轻女子,丁村长还是能看得明白的,那年轻女子定然是不会出来做苦主的。

“呵呵、呵呵呵呵......”事情到了这里,丁村长皮笑肉不笑的干笑了几声,满意的捋了捋他的胡子,活动了一下站得太久有些发酸的双脚。

“既然没有苦主,又哪里来的案子?又哪里需要证人呢?”那丁村长含着笑看向叶小珠,一副志得意满的模样。

丁村长几乎可以笃定的说,汤云秀不会站出来做苦主。

毕竟他们丁家村可不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事情了,而那些个吃了亏的女子同他们的家人,无一例外地都选择了忍气吞声,甚至比他们更加害怕事情被旁人晓得,从而给传出去。

因为女子一旦被旁人晓得坏了名声或者清白,那没嫁人的多半是这辈子都嫁不出去了,而已然成了亲的,或是被夫家休弃,或是只能以死明志。

总而言之,都是没有什么好结果的,明明没有做错什么,却要承受无数的痛苦与折磨,实在是令人唏嘘不已。

不过那丁村长才不会考虑这些,他只要他们丁家村的人不出事,衙的人不会来找他的麻烦便可,其他的事情,又与他何干?

叶小珠只看了汤云秀一眼,便回转了头,没有再说什么,她总不能强逼着人家抛却惯有的羞耻心,站出来告那三人一状。

不过叶小珠并不晓得,此时汤云秀的心中,波澜起伏,挣扎的很是激烈。

她愿意答应那三个男人,实在是迫于无奈,但是她的内心对于这件事情,自然是深恶痛绝的。

如她这般流落在外逃难的女子,又何来什么名声可言?站出来做苦主,她并不排斥,甚至还希望能借此让那三个人吃吃苦头。

“只是......”汤云秀的心中犹豫着,“豆豆的身子本来就不好,到现在都还没有醒过,就算这个小姑娘身后有人帮衬,要是真的告到了衙门去,少不了要将豆豆带到衙门去问话,她小小的年纪,哪里经得起这般的折腾......”

“呵呵......”二人的犹豫全都被那丁村长看在眼中,他很是得意的看了看叶小珠,反而发起难来,“这件事情解决了,可还有一件事情没有解决,小娃儿,你自称是谢家人,可有证据?要知道,这‘冒籍’之罪,可不是什么小罪,弄不好可是要杀头的!”

那丁村长原本就是想着诈上一诈,看看对面的黄毛小丫头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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