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能知道了。
因此楚蓝也没再留面子,直接说道:“周总?你说周总?好我们来捋一捋!”
“吴德的事到底是谁错了,哪条法律规定的说赔偿必须用话费的,有吗?”
“这到底是谁的错呢,哦,合着我们这边是普通的公司,我们好说话,所以我们就应该答应对吧?”
“我们不答应你们就要被处分,我们就必须答应,否则就是没良心对吧?”
这是哪门子的道理呢!
楚蓝想到了之前看的周总视频,好人就该被拿枪指着吗?
你们是挪动公司的员工,所以就只能对付我们,而且我们还非得答应不成!
周经理沉默了一下,这才说道:“可是楚总,话是这么说的,但我们都是打工人啊,我们哪有这个本事去和我们的公司闹呢。”
楚蓝眨了眨眼,突然笑了。
“那就闹大吧,网上不是已经出现了类似的报道嘛,事情大点,就好办了。”
凡事都要讲理的,法律制定了就是要遵守的,如果说因为选择权影响小,就得过且过的话,那干脆别弄这种民事权利就行了呗。
想了想之后,楚蓝又开口道:“如果觉得以后在挪动公司干不下去了,可以来腾达试试。”
“不过我想你们应该不会来的,毕竟人家那性质不一样。”
这就是两难,楚蓝当然也同情对方,但这就是一个死结。
如同快递一样,你在这边对快递做什么事,它最后都会下压给底层员工。
然后道德绑架你,那你因为这个就不能维权了吗?这凭什么呢?
所以楚蓝只能尽量给一条路,尽管这根本没什么效果。
周经理叹口气,她来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外面的报道都会按照她的想法来。
会说腾达不管他们这些底层员工的死活,没有同理心。
但是……为什么总感觉哪里不对呢。
不管她怎么想,在一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自媒体推动之下,整个事情的热度已经开始暴涨。
很快,相应的话题或者是讨论就出现了!
“我们维权,但会导致别人利益受损,那我们该不该继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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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更!有书友反应说,还是喜欢书里多写一些普法类的东西,硬核一点,我是之前列法条被说水字数,所以放到了月末感言里,所以现在问问大家到底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