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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八章 夜路不能走太多(1 / 4)

阿毅上次发视频,还是在年前呢。

人家别的up主,别的短视频主网红什么的,那过年时候都是各种整活,想让自己的流量高点。

只有这位,那能不吭气就不吭气。

除了发视频的时候能让人爽一下,其余的时间,那就像死了一样。

结果不声不响之间就搞了一个新视频出来。

“房东就能随意进房间吗?”这个标题让很多阿毅的观众老爷看了都有点狐疑。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们例行催更。

狗日的阿毅现在更新越来越慢了,生产队的驴敢这么歇着,早就被宰了好嘛!

反正先催完,然后才开始看,只是看着看着,这方向就不太对了。

很多人,比如关雁,比如方淼姑娘,以及那些只见网名不见人的网友们一致的问题是,这是现在公司该有的福利吗?

尼玛别的公司996,或者007横行,你腾达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也就罢了,加班极少也就罢了,你的试用期培训居然是教员工学习劳动法和公司规章制度?

在其他的一些公司看来这尼玛简直是有病好嘛!

踏马的员工们学会了这些,他们要是跳槽后在我们公司里和我们闹起来咋办?

踏马的刁……员工们!

而且就怕货比货,这一对比,感觉自己这些公司就跟翔一样……

不过就算是教会劳动法也就罢了,可你居然还整什么法律援助资金?

只要是公司的员工,要维权了只要申请通过,都可以免费请公司法务打官司!

这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这样的公司,廉耻在哪里,道德在哪里,地址又在哪里?

尽管只是在视频开头提了几句这些情况,但很多打工人都在这段视频内疯狂发弹幕。

好羡慕啊,为什么好公司都是别人的呢。

好在大家羡慕完还是继续看视频了,看着看着很多人的眉头就已经皱起。

标题是那个标题,但里面的核心内容是,租客房租快到期的时候,有没有义务配合房东看房呢?

阶级斗争这个东西现在已经不怎么说了,但不管是谁,都不能否定这个东西的存在。

我们生活中当然不会说这个,我们讲的是,你说什么话,不是由你的脑子决定,而是由你的屁股决定。

屁股坐在哪,你就会说什么话。

就比如之前的小徐姑娘和那些抄袭她书的人,小徐姑娘对于这样的人自然是极其讨厌,而且说话之间肯定是要维护自己的权益。

甚至会觉得抄袭罪大恶极!

但是呢,站在很多读者的角度来看,什么抄袭不抄袭,我管这些干嘛,这本书好看不就行了。

这就是你因为你的身份而说出的话,好看是唯一的定义。

这就能解释,为什么某几位知名作者明明都已经因为抄袭而被锤爆了,甚至官司都输了,但依旧有那么多粉丝在洗地。

也就是有孔乙己珠玉在前,否则周毅都怀疑他们会整出一个“读书人的事,抄书不算抄”之类的言论了。

同样,周毅的这个视频发出来就造成了两极分化。

有房子,并且会出租房子的人认为,这租客肯定是必须得配合的。

视频里那个房东的行为确实不对,但我跟你说一次两次,让你配合,你如果还不配合,那你租客就有问题。

但是站在租客的角度来看,我凭什么配合你。

你要无缝衔接租房子那是你的事,房子是个私人空间,房租没到期之前,这里的使用权就是我的,让其他人来随意看,那肯定我觉得不舒服。

不出周毅所料,很多人在看到那个房东因为带客人看房,进入自己的房子而被判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时候有点遭不住了。

这按照对方的言论,自己要是给别人租房子,那自己想带别的客人看房,对方不愿意就没办法了?

而周毅在视频里说的很清楚,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租客是没有配合看房的义务。

你可以说他这样做是个小人,没道德,但你不能说他违法。

那怎么办,合同约定,约定了对方应该在多少时间内配合,那如果不配合,就是违约了。

但是,合同违约,同样你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权,可以起诉,可以调解,但就是不能直接闯!

这方面周毅也进行过介绍,原因就是,住宅很特殊。

我们的法律,其实已经是将住宅的某些权利特性给缩小了,按照某漂亮国的不退让法来说,那就不是非法侵入住宅被判刑的问题了……

这就让很多人不理解,有一位周毅的老观众在评论区问道:

“那这不对啊,你看我的房子租出去了,签合同约定让对方配合我看房,但他不配合我的情况下,我还只能通过调解起诉这样的手段来维权?”

“凭什么呢?”

只不过很快就有人回了消息。

“明明是我的钱借给别人,还打了借条,但他就是不配合还钱,那我只能通过起诉的方法要钱吗?”

“凭什么呢?难道我不能去他家里直接看上什么东西贵拿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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