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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章 好久不见!(2 / 4)

个人身份信息被买卖的事,这就有问题了。

再加上周毅以渣浪审核不严的缘由提起了诉讼,索要侵权损害赔偿,这一件件事太多了……

不过,在这样的情况下,网上的网友们还是发出了感慨,阿毅这次估计要栽了。

对不对,你费尽了心思又是起诉又是自诉的,想把人送进去,结果发现,那背后是个八十岁老人,你怎么办。

而且之前那些各种推波助澜的大v们现在删了微博,只字不提之前的事,就好像根本没有这样的事发生,你会怎么想。

也就是连着网暴起诉有了效果,周毅和方大状没人敢直截了当的骂。

“继续较真啊,我就说这么继续较真下去总有人要阴他的,你看吧,不是说法律有用吗,你倒是维权啊?”

“阿毅怎么不说话了,这么长时间了,这是不打算继续发视频了呗,这就是立人设的结果,你看看那些立人设的明星,有哪个能有好结果的。”

这样类似的怪话已经出现了,虽然影响不大,但是看着总让人恶心。

周毅的观众老爷们反驳了,但是他们更加好奇,咋还没动静呢?

答桉是就是没动静,每一个经历过维权的人都会知道,维权中最让人受不了的不是这样那样的开支,而是漫长到让很多人绝望的时间。

走法律途径是很合理的事,但是周毅和方大状之前也聊过,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你没多少时间和金钱去打官司,去各种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理顺各种关系的话,那么最好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让别人来找你!

当时方大状还给周毅举过一个例子,说一个房东,他的房子租给了租客,完了之后有一天心血来潮去自己的房子看了一眼,却发现里面住着的是一家没见过的人。

而且已经住了不短的时间了。

原本以为是租客自己当二房东,却不想人家直接把他的房子给卖了。

过户没,当然没过户,房产证还在自己手里呢,因为房价便宜,所以这户人就买了。

没有过户就敢付钱,社会上有没有这么傻的人呢,当然是有的。

那么问题来了,他该怎么办,那个租客已经找不到了,还是之前那句话,这种时候你靠着个人的本事是根本找不到一个故意要躲的人!

如果按照法律途径来看,你好像是可以直接起诉住在这里的一家人,让他们搬出去,但是他们可以辩称是花了钱买的,到时候就会陷入扯皮之中。

但你说让他们去找那个租客,也不好办,因为他们基本上是找不到的,而且也不一定会去找,他们想着反正我住在这里,钱也交了,那这就是我们的房子。

怎么办,先报警,说自己的房子被人强占了,那派出所出警肯定不会管,因为这一眼就看出来是民事纠纷,但是你要的是这个报警的记录。

完了之后,去找开锁公司,全程录像留证据,把对方的东西挨个搬出来,因为你有房产证,在我们国家,不动产是登记制,房产证就是不动产权的体现!

那这个时候这户人家就要骂娘了,他们会跟你闹,但是房子这个东西,你有房产证,还住在这里,那谁也没这个权利把你赶出去。

然后,这户人家只能选择报警,自己被诈骗了,这个时候就得管了,警察找人,可比你去找人容易多了。

这户人家冤吗?很冤啊,花了钱买的房子,却住不进去,但是没过户的房子你敢给钱,你很冤,但你又没有那么冤!

这样的做法就是把受害者的身份转移了。

这和强行停贷的做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因为个人永远是弱势方……当然,银行是弱势群体,那没事了。

这就是在法律实践中,律师们不会说,但是会私下里给你的一个建议,也就是,在很多地方,让别人来找你,比你去找别人靠谱的多。

所以,法律和法律实践是两码事,在现实中你依照法律维权,也不是说就得让你去起诉。

包括周毅这次的做法也是如此,只不过他是预先和对方约好了,而且双方之间的问题也不是房子,所以一切都好说。

警方已经开始了侦查,正如方大状说的那样,人家要找人可比你费劲千辛万苦去找渣浪起诉快的多。

连三天都没用,便已经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无他,这个团伙就在京州,是之前的网络水军被抓之后新出现的一种类型的水军。

通过一些比较模棱两可的言论来带节奏,再推波助澜。

等到节奏被带起来之后,再删号跑路,因为用的账号都是三无小号,就算对方较真想着刑事自诉,也不可能找到自己。

更不用说以前根本没人较真过。

他们带过很多的节奏,比如这个明星咋样咋样,那个网红如何如何,就算最后删号跑路,但节奏已经起来了,自证清白就是个笑话。

所以胆子越来越大,这次有人出钱让他们带阿毅和那个方许镜的节奏,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你阿毅就算是再厉害,还能找到我们吗?

风云互联网传媒有限公司,这就是团伙的名字。

人家现在水军都正规化了,挂着传媒公司的牌子,既方便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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